寧波市北侖區農林局

根據中共北侖區委、北侖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關於印發〈北侖區(開發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侖委發〔2011〕28號),設立寧波市北侖區農林局,區委農村工作辦公室、區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與其合署辦公,區農林局掛海洋與漁業局牌子,區現代農業綜合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設在區農林局。區農林局是主管全區農業農村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劃入與增加的職責

1.劃入原區現代農業綜合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2.劃入新農村建設職責。

3.增加區委、區政府農辦職責。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的職責

強化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安全監管,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加強農產品產需調節,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促進農產品有序供給和總量平衡,結構合理;加強對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業物質生產和休閒觀光農業的指導服務和監督管理,促進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加強保護和合理開發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最佳化配置林業資源,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的職責;加強組織指導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依法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區有關農業、林業、漁業和農村經濟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全區農林牧漁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參與擬訂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及相關經濟政策。

(二)研究提出工業化、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同步推進戰略;負責對農業和農村重要工作的協調與督促檢查;負責區委、區政府有關統籌城鄉發展推進新農村建設重大決策的組織實施和檢查考核;組織開展“三農”重大問題和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體制機制創新的調查研究,提出處理農村改革和發展重大問題的原則和措施,參與指導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負責推進區幸福美麗新農村建設,負責村莊整治、全面小康村創建、中心村培育、特色村建設等工作,組織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組織實施幫扶項目和“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組織實施“百萬農民素質提升和轉移就業工程”;組織實施全區農村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集中改建;負責農村工作指導員培訓,指導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參與指導農村社區、農村廉政文化、新農村電氣化、農村民主法制、精神文明和基層組織建設。

(三)研究提出農業轉型升級戰略;參與研究農村經濟協調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都市型農業發展、農業對外交流與合作和農民致富增收的政策;指導全區休閒農業、農家樂休閒旅遊發展和區農村經濟綜合信息工作。

(四)參與全區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配合有關部門提出改革方案;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耕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及承包糾紛調解仲裁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經濟收益分配統計等工作;負責村經濟合作社管理和村經濟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負責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指導農業產業協會、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五)編制全區農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監督實施;負責主管產業的結構調整、資源配置、產業間的綜合平衡;制定全區農產品基地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現代農業園區和糧食生產功能區建設;組織實施主管產業建設項目;參與全區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

(六)制定全區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有關政策;指導農業龍頭企業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負責農業龍頭企業技改貼息工作;參與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指導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農產品行銷工作;負責推進全區農業農村信息網路服務體系建設。

(七)參與制定全區農業科技發展規劃;負責農業技術推廣,審定農林牧漁試驗項目和新品種、新技術引進等重大課題;按分工組織農業課題的技術攻關和科技成果的鑑定、推廣;指導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負責全區農業實用技術培訓,參與農民職業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業技術職稱的評審工作。

(八)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區綠化造林工作;負責全區森林資源的保護髮展與監督管理;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推進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組織、指導全區林業產業發展工作,參與組織、指導林業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提出林業發展資金調節建議,審核重點林業建設項目;指導區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區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及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

(九)貫徹執行有關海洋與漁業的國際公約、條約;綜合協調海洋開發利用,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海洋與漁業總體發展規劃、海洋功能區劃、海域使用規劃、海洋與漁業水域環境保護與整治規劃、海域海島海岸帶整治修復與保護規劃;負責海域使用管理;負責海島保護管理和海域海島地名管理;負責漁業行業管理;負責海洋與漁業的科技管理工作;負責海洋與漁業防災減災體系建設。

(十)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工作;擬訂農業產業技術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風險評估工作;負責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和農業動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

(十一)負責主管全區農、林、牧、漁、農機行政執法和農業法制監督工作;負責全區農產品、種子種苗、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食用菌菌種和種畜禽管理;負責植物檢疫、農藥、化肥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農業機械化行政管理工作,促進各類農業機械的套用和普及,提高農業機械化和設施農業水平;負責農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拖拉機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漁業資源、水生野生動物和漁業水域生態環境保護管理以及漁船、漁港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珍稀樹種及其產品出口的審核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區濕地保護工作。

(十二)發展全區生態循環農業;指導農業資源、農村能源的綜合利用;指導農業面源污染和農業廢棄物資源化綜合利用。

(十三)負責農業投入預算的執行和農業投資管理;參與小型農田基本建設、中低產田改造、標準農田建設及基本農田保護等工作;協調指導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指導農業防災減災工作。

(十四)負責編制現代農業綜合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及其實施方案、基本建設計畫及其實施方案;負責現代農業綜合開發區域內土地的規劃、徵用開發和管理,負責項目開發審定和招商引資;負責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負責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高新科技示範項目的建設。

(十五)指導全區農業外事、外資、外經、外貿工作;參與國內外農業經濟和技術交流合作;指導全區農業、林業、農機和海洋漁業隊伍的建設。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農林局設9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綜合調研科牌子)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文秘、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保衛、信訪、政務公開、宣傳、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負責局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黨群、教育培訓、勞動工資、隊伍建設、紀檢監察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等工作;承辦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局管幹部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等工作;組織開展“三農”重點、難點、熱點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區委區政府有關涉農重要政策檔案和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擬訂全年調研計畫,檢查督促調研進展,組織調研課題評選。

(二)經營管理科

負責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耕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和適度規模經營及承包糾紛調解仲裁管理;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農村集體經濟審計、經濟收益分配統計等工作;指導村經濟合作社管理和村經濟合作社股份制改革深化工作;指導農業協會、農業經營主體培育和建設;參與農村廉政文化建設;負責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

(三)產業信息指導科(掛農產品質量安全辦公室牌子)

研究提出農業轉型升級發展戰略和農村經濟改革對策建議;參與提出農村經濟協調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都市型農業發展、農業對外交流與合作和農民致富增收的政策建議;研究分析農業農村經濟形勢,指導休閒農業、農家樂休閒旅遊發展;負責全區農業產業發展的綜合協調,制定全區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有關政策;負責現代農業園區建設,指導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最佳化、農業產業化發展和糧食功能區建設;指導設施農業和農機化示範基地建設;指導農業資源、農村能源的綜合利用;參與農業區劃、基本農田保護、標準農田建設和中低產田改造工作;協調指導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指導農業防災減災工作;負責推進全區農業農村信息網路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的綜合協調,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和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牽頭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重大事故的調查及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四)科教法規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負責擬訂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農業科技成果、先進技術的推廣和套用,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的評定工作;負責農業標準化工作;負責農產品品牌培育、保護和發展,負責農產品品牌的認證和監督管理;指導全區生態循環農業建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全區農技推廣服務體系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與管理;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工作;負責農、林、牧、漁、農機等涉農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全區農業實用技術培訓,參與農民職業教育工作;負責農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業務培訓;負責農業法制宣傳教育、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組織執法人員參加培訓;負責以局名義作出的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和法律、法規授權的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辦理工作;負責行政服務中心農林視窗的管理工作。

(五)農村社會發展科

研究提出統籌城鄉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的有關政策建議;負責擬訂全區統籌城鄉發展和新農村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全區農村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集中改建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農村工作指導員工作;研究提出農村社會發展與改革對策建議;負責幸福美麗新農村建設,組織實施村莊整治建設、全面小康村創建、中心村培育、特色村建設等工作;組織實施農村生活污水處理項目建設;負責實施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參與指導基層組織建設、文明村創建、農村社區建設、農村社會管理創新等工作;編制幫扶開發規劃,負責相對欠發達地區結對幫扶工作;負責實施“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

(六)海洋與漁業科

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海洋功能區劃、海域使用規劃、圍填海規劃、可利用無居民海島保護與利用規劃、海域海島海岸整治修復與保護規劃;建立和完善海洋綜合管理制度,協調和規範海域海島使用秩序;組織實施海域海島使用權管理和使用權市場建設管理;負責海島生態保護和無居民海島使用管理;編制並實施全區漁業產業、資源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漁業經營管理工作,指導漁業專業合作組織建設;指導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基地建設;扶持和培育海洋新興產業;負責漁業機械化和節能減排工作。

(七)農業園區建設管理科

負責編制園區總體發展規劃及實施方案;負責區域內土地的規劃、徵用、開發和管理;負責工程前期建設的規劃、用地等有關手續的申辦;負責營造良好投資創業環境;負責項目工程的設計預算決算、招標、施工管理、竣工驗收;負責園區招商引資政策的制定及落實;負責園區的對外宣傳;協助辦理進入園區內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等各項審批工作;負責國家農業綜合開發高新科技示範項目的實施與管理;負責園區內各單位的科研、技改項目的立項申報;負責有關農業項目的開發。

(八)森林公安局

負責全區森林公安工作;協調和督促查處破壞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違法犯罪案件;負責全區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珍稀植物及產品出口的審核工作;承擔區森林消防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森林資源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森林資源、濕地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評價工作;指導監督森林資源有償使用,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管理;組織擬訂森林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方案並監督實施;監督林木憑證採伐與運輸;指導林地、林權管理並負責山林糾紛的調查處理;承辦林業行政複議工作。

(九)財務科(掛會計核算分中心牌子)

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建立健全各項內部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年度預算的編制;指導局屬單位財務工作,負責局會計核算分中心的運行和內部審計;參與全區農、林、牧、漁、農機等投資項目的立項審核、報批和監督管理;負責編制報送行業報表及有關統計報表等工作。

局屬單位

北侖區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

負責人 胡升勇

辦公地址 北侖區大碶街道壩頭東路85號農林局綜合辦公樓

主要職責 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海洋功能區劃、海域使用規劃、圍填海規劃、可利用無居民海島保護與利用規劃、海域海島海岸整治修復與保護規劃;建立和完善海洋綜合管理制度,協調和規範海域海島使用秩序;組織實施海域海島使用權管理和使用權市場建設管理;負責海島生態保護和無居民海島使用管理;編制並實施全區漁業產業、資源發展規劃和計畫;負責漁業經營管理工作,指導漁業專業合作組織建設;指導水產健康養殖示範基地建設;扶持和培育海洋新興產業;負責漁業機械化和節能減排工作。

北侖區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

負責人 顧國琪

辦公地址 北侖區大碶街道壩頭東路85號農林局綜合辦公樓

主要職責 負責全區的山地造林、農田林網建設、海岸基幹林帶營造、通道綠化、沿海防護林總體建設及生態公益林建設;制訂全年林特生產計畫、規劃、作業設計和林種結構調整方案;檢查統計全區綠化造林完成實績;管理調運種苗,並對全區林特生產,包括優高林業示範基地進行技術指導;提供全區林業特產生產技術諮詢服務。負責全區的森林植物檢疫工作和森林病蟲害的預測預報及防治指導工作。負責全區森林資源林政管理工作,對木竹實行限額採伐審批管理。

北侖區農業機械化管理站

負責人 袁飛波

辦公地址 北侖區大碶街道壩頭東路85號農林局綜合辦公樓

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農機化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健全巨觀管理運行體制。負責制定本區農機化的發展戰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機化科技工作;審定農機化試驗項目和立項,申報;考察引進推廣新機具,組織開發新技術;指導開展農機化綜合試點示範工作;負責農機化技術培訓,傳授科技知識。指導搞好全區農機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機維修行業的技術,質量監督和農機市場產品質量監督;管理農機行業服務市場。負責農業機械安全生產和農機監理工作,開展農機安全宣傳教育;負責農機駕駛人員的考核、牌證核發和安全檢查等工作。負責農機化事業的專項資金,物資以及政府投資興建的各類農機化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的指導監督管理。完成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北侖區植物檢疫站(北侖區種子管理站)

負責人 劉海東

辦公地址 北侖區大碶街道壩頭東路85號農林局綜合辦公樓

主要職責 加強農業技術推廣,促進農業科研成果、實用技術儘快地套用於農業生產,保障農業的發展;組織農業技術的專業培訓,指導街道、鄉鎮農技站的農技推廣工作;提供農作物種子、肥料、病蟲草鼠害綜合防治、栽培等先進技術和信息服務工作;貫徹執行相關農業法律法規,開展植物檢疫、農作物種子、農藥、化肥等監督管理工作。

北侖區畜牧獸醫站(動物衛生監督所)

負責人 王劍豐

辦公地址 北侖區大碶街道壩頭東路85號農林局綜合辦公樓

主要職責 具體承擔或受委託承擔畜禽養殖、飼料、獸藥行業發展規劃的研究制訂,指導畜牧業發展;動物防疫、檢疫監督和動物疫病的控制撲滅;飼料、獸藥、種畜禽的管理和畜產品安全監控;畜牧獸醫從業人員及動物疫病診療組織的管理等職能;具體承擔區防治動物疫病指揮部辦公室的工作。

領導信息

姓名:郭志昂

崗位:主任、局長、黨委副書記

主持區農辦、區農林局全面工作。

姓名:王振達

崗位:黨委書記

分管範圍:

主持黨委工作,負責局系統黨的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老幹部和群團等工作。

姓名:周志朝

崗位: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分管範圍:

協助局長分管局財務審批與政府採購、政府投資項目、生態文明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治理、林業、林政、森林消防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科、森林公安局和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

姓名:劉善洪

崗位:黨委副書記、區現代農業綜合開發區管委會主任

分管範圍:

主持現代農業綜合開發區工作,分管農業園區建設管理科。

姓名:陳國興

崗位:區農辦(新村辦)常務副主任、副局長、黨委委員

分管範圍:

主持區農辦(新村辦)日常工作,協助主任、局長分管新農村建設、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農村經營管理、村級經濟發展、農村財務審計、土地流轉服務、土地承包仲裁、減輕農民負擔、對口幫扶,以及海洋審批執法與漁業安全生產等,分管經營管理科、海洋與漁業科、農村集體資產審計辦公室、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

姓名:王守國

崗位:副局長,黨委委員

分管範圍:

協助局長分管農業生產和農業產業化、區劃、基本農田保護、區域農業資源開發、政策性農業保險、區農網和農民信箱、動植物疫病防控、涉農企業(農業龍頭企業)及局屬場、校的生產經營等工作,分管產業信息指導科、植物檢疫站(種子管理站)、畜牧獸醫站(動物衛生監督所)、農林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及局屬三場、農技培訓學校。

姓名:傅漢平

崗位:副局長、黨委委員

分管範圍:

區峙南圍塘指揮部工作。

姓名:洪永傑

崗位:區農辦(新村辦)副主任、黨委委員

分管範圍:

協助主任、常務副主任做好新農村建設辦公室工作,分管農村工作指導員工作,分管農村社會發展科。

姓名:吳友良

崗位:區現代農業綜合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黨委委員

分管範圍:

協助局長分管科教法規、農業綜合行政執法、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業行政審批、政務信息、農機監理與農機安全,以及農業科技項目和農業人才工作、農民培訓、科技隊伍建設、循環經濟等工作,分管科教法規科、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和農業機械化管理站。

姓名:張傑

崗位:黨委委員

分管範圍:

梅山水道指揮部工作。

姓名:胡國榮

崗位:調研員

分管範圍:

協助做好海洋與漁業工作。

姓名:趙家輝

崗位:調研員

分管範圍:

協助做好農業綜合開發區工作。

姓名:劉亞飛

崗位:調研員

分管範圍:

協助做好北侖森林植物園工作。

姓名:張世明

崗位:副調研員

分管範圍:

協助分管局長做好畜牧獸醫總站工作。

姓名:徐紀祥

崗位:副調研員

分管範圍:

協助黨委做好黨務、人事、信訪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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