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北侖區旅遊局

根據中共北侖區委、北侖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關於印發〈北侖區(開發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侖委發〔2011〕28號),設立寧波市北侖區旅遊局。區旅遊局是主管全區旅遊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增加的職責

1.增加全區旅遊度假區的開發利用和監督管理職責。

2.增加全區風景名勝區行業管理職責。

(二)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加強的職責

加強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應急救援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有關旅遊業和風景名勝區發展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擬訂有關旅遊行政(行業)管理的實施意見和措施,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制定全區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全區風景旅遊資源普查,指導各類風景旅遊資源、旅遊新業態的開發利用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風景名勝區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旅遊區(點)質量等級、風景名勝區和旅遊度假區的審核報批工作;綜合協調假日旅遊、紅色旅遊發展;指導全區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的開發利用,並進行監督管理;參與重大旅遊項目的規劃開發、建設會審和竣工驗收;參與涉及旅遊業建設項目選址、規劃的審查、論證。

(三)負責組織實施全區旅遊整體形象的策劃、對外宣傳推廣工作和重大旅遊宣傳促銷活動;組織開拓旅遊客源市場;負責全區旅遊信息化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旅遊商品、旅遊紀念品的開發;組織開展全區旅遊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四)負責監測全區旅遊經濟運行情況並加以指導;負責全區旅遊業的統計、信息和諮詢工作;負責編制全區旅遊發展資金的預算計畫,配合做好旅遊業各類專項資金的分配和使用審核工作;負責編制全區旅遊招商計畫,引導和促進旅遊業引入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

(五)負責全區旅遊行業管理和標準化推廣工作;組織制定旅遊行業管理標準規範並組織實施;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旅遊人才規劃,指導、協調旅遊行業的教育培訓和人才資源開發工作;負責全區旅遊行業崗位資格考試認證初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職業等級標準;負責導遊人員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區鄉村旅遊(農家樂)的規範和發展;指導全區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旅遊行業協會工作。

(六)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督促旅遊企業完善旅遊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制,協調旅遊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七)負責旅遊行政執法和旅遊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監督管理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規範旅遊企業、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指導旅遊質監工作。

(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旅遊局設3個職能科室:

(一)綜合科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文秘、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保衛、信訪、政務公開、宣傳、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黨群、教育培訓、勞動工資、隊伍建設、紀檢監察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等工作;承辦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局管幹部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負責編制全區旅遊發展資金預算,協調旅遊專項經費核撥監管;負責政府性旅遊項目資金的籌措和融資工作;負責全區旅遊行業財務統計工作。

(二)行業管理科(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負責全區旅遊行業的監督管理;制定有關旅遊業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制定旅遊行業的法制宣傳計畫並組織實施;貫徹實施旅遊行業標準和服務規範;負責國內旅遊和出入境旅遊的綜合業務管理;負責旅行社設立的審核報批和品質等級評定工作;負責飯店(餐館)的星級和經濟型酒店的花級評定報批及旅遊企業的年檢年審工作;負責鄉村旅遊(農家樂)的評定報批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的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區內旅遊從業人員的執業資格考核、等級評定和導遊人員資格證書認證考務工作;負責導遊人員管理;監督管理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負責對全區旅遊景區、風景名勝區和旅遊度假區實施行業管理和監督執法;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辦旅遊行政執法聽證事宜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假日旅遊信息預測預報和行業統計工作;負責旅遊業發展形勢分析和旅遊經濟運行情況監測;負責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和誠信體系建設;負責旅遊行業安全目標責任和節能目標責任的落實;督促旅遊企業加強安全管理,負責協助、指導旅遊行業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和緊急救援工作;指導旅遊行業協會的業務工作。

(三)規劃發展科(掛市場推廣與促進科牌子)

組織編制全區旅遊業發展規劃、專項旅遊規劃;組織風景旅遊資源的普查和評價,指導風景旅遊資源和旅遊新業態的開發和保護工作;負責全區重大旅遊項目的審定報批工作;指導全區旅遊景區、風景名勝區和旅遊度假區的開發利用;負責風景名勝區、旅遊度假區的申報和旅遊景區(點)的質量等級申報評定工作;會同有關街道、鄉鎮和部門做好旅遊項目開發的政策處理等前期準備工作;引導和促進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推進鄉村旅遊、紅色旅遊和生態旅遊建設;負責旅遊市場動態調研,制定旅遊客源市場開發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推進對外旅遊合作和對外交流;負責重要旅遊項目的策劃包裝;組織參加國內外各種旅遊博覽會、交易會和大型宣傳促銷活動;指導旅遊商品和旅遊紀念品的開發;負責全區旅遊總體形象的策劃包裝和對外宣傳推廣;負責旅遊宣傳品的製作與管理,組織和策劃各類宣傳促銷活動及重大旅遊節事活動。

地理位置

地址:長江路1166號北侖行政大樓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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