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致辭
金牛辭歲千倉滿,玉虎迎春百業興。在這百花待放、萬物生輝的初春時節,寧德法院網集思廣益、博採眾長,終於與大家見面了。這是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政法工作會議確定三項重點工作的重要舉措,標誌著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信息化建設上邁出了可喜的一步,標誌著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司法宣傳工作又攀上了一個新台階。 近年來,在中共寧德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全市上下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積極弘揚“滴水穿石、人一我十、力求先行”的閩東精神,有力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奮力攻堅克難,全面推進環三都澳區域發展戰略實施,經濟社會發展不斷取得新成就,全市上下呈現出風正氣順、人和業興的良好局面。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捍衛者,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始終堅持“三個至上”指導思想,踐行“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全面履行司法職責,依法開展執法辦案,探索建立責任體系,切實加強隊伍建設,為維護和諧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服務保障。
寧德法院網的開通,是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落實司法公開、促進司法民主、確保司法公正的一個新起點。寧德法院網要拓寬新渠道、唱響主旋律,加大網上主題宣傳、成就宣傳和典型宣傳力度,不僅要把網站辦成宣傳法院工作業績、展示優秀法官風采、展現司法特色品牌、落實司法為民措施、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接受人民民眾監督、拓展民意溝通渠道的重要視窗和平台,還要更廣泛地接受廣大人民民眾監督,充分利用信息網路優勢,使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服務民眾的渠道更暢、速度更快、效率更高、效果更好。要進一步推進兩級法院網站全面建設,共建共享、形成合力,為更有力地服務保障福建海西建設、寧德環三戰略實施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祝寧德法院網虎虎生威,越辦越好!
2010年2月5日
機構設定
寧德中院內設16個職能部門和林業審判庭、監察室及機關黨委會。
辦公室
政治部
立案庭
刑事審判第一庭
刑事審判第二庭
民事審判第一庭
民事審判第二庭
民事審判第三庭
民事審判第四庭
行政審判庭
審判監督庭
執行局
研究室
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處
法官培訓處
司法鑑定技術處
部門職責
寧德市人民法院內設17個庭室,具體庭室名稱和職責如下:
一、立案庭
除以下規定外,立案庭對本院管轄範圍的各類案件進行審查立案:
1、刑事案件(包括公訴和自訴案件)由刑庭審查,立案庭登記立案;
2、行政案件由立案庭審查立案,遇到疑難主動與行政庭溝通;
3、人民法庭審理的案件由基層法庭審查立案。
以上案件案號均有立案庭統一安排。業務庭單獨就訴訟費移送執行的,立案庭立內部案號(不立執行案號)交付執行庭,其他各類執行案件由立案庭登記立案。
負責民商事案件的部分庭前準備工作,完成案件的初次送達;負責立案調解;負責人民陪審員排期開庭的隨機抽取等管理工作;審查處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類申訴和申請在審的案件;訴前保全和證據保全;處理非訴來信、來訪;審理或協調管轄爭議;處理司法救助申請事宜;對各類案件進行審限流程管理;統計、移送全院各類抗訴案件,接受二審結退案件;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刑事審判庭
依法審判本院管轄和上級法院指定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由少年審判庭負責處理的除外);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少年審判庭
1、刑事案件
(1)被告人在實施犯罪時系未成年人的案件;
(2)被害人為未成年人並以原告的身份起訴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
(3)在校學生中系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
2、民事案件
(1)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
(2)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權益的案件;
(3)繼承糾紛案件中涉及 權益的案件;
(4)申請指定監護人案件,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案件。
抗訴案件具體範圍參照上級法院的具體規定確定。
3、未成年犯罪的假釋案件。
4、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民事審判第一庭
審判第一審所有權及與所有權相關的權益糾紛、有關婚姻家庭、收養、繼承、不當得利、無因管理等傳統民事案件,勞動爭議、房地產案件;
不動產相鄰關係、鄰地利用權案件以及其他不動產案件;
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之間、法人之間、法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的侵權糾紛案件;審判使用特別程式的案件;
指導基層法庭工作;對除林業庭外的其他業務庭審理的民事案件的法律文書進行審核(會稿);
其他依法應由該庭審判的案件;
負責交通巡迴審判法庭工作;
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民事審判第二庭
審判第一審國內自然人與法人、其他組織之間、法人之間、法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契約糾紛案件;
審判第一審國內融資租賃、證券、期貨、票據、公司、外貿代理、保險、破產等案件;
審判因商務活動而產生的擔保契約糾紛案件及其他擔保方式糾紛案件、金融案件;審判不涉及房地產開發的建築工程承包案件;
辦理督促、公示、催告程式案件;
審理部分民一庭案件;
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林業審判庭
依法審判第一審林業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其他普通民事案件;
負責畲區巡迴法庭工作和審理涉畲的民商事案件;
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行政審判庭
依法審判由本院管轄的第一審 行政案件和行政賠償案件;
對行政機關申請執行的案件的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進行審查,做出裁定;
負責部分民事案件的審理以及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審判監督庭
審理本院各類再審案件;
審理被上級法院發回重審的各類案件;
審理部分民事案件;
負責本院案件質量的監督管理,包括每個季度的案件質量評查,對被改判和被發回重審案件的評析,並將評查核評析結果向院審判委員會匯報;
負責分析、監督、管理“十率”工作,每月通報一次,並在每季度通報各部門業績的前三名和後三名;
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執行局
執行本院一審生效的法律文書及法律規定應由本級法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
執行上級人民法院指定執行的案件;
執行其他法院委託執行的案件;
協助外地法院到本市執行案件;
負責非訴行政案件的執行;
負責執行異議審查、聽證工作;
確定專人配合業務庭室辦理先予執行、訴前保全、訴訟保全及其他必須由執行人員辦理的事項。
十、法警大隊
負責落實司法警察工作的條例、規定、辦法;警衛法庭、維護審判秩序(除刑事案件值庭外、在民商事、行政等案件開庭時適時安排法警巡庭);
協助送達法律文書;
執行傳喚、據傳、拘留;
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罪犯;
參與對判決、裁定的財產查封、扣押、凍結或沒收活動;
配合有關審判庭和執行庭的執行事項;
負責大廳、門衛值班等維持本院機關秩序工作;
負責突發的專項時間有關工作;
負責法警警銜評定和管理工作;負責槍枝彈藥的保管、維護和使用,嚴格按章辦事,防止失竊等事件發生;
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黨委會
進一步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不斷健全完善機關黨建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穩步推進“三級聯創”活動;
切實做好“黨建帶三建”工作,負責法院黨委會日常工作;
制定培養和發展黨員計畫和工作,黨總支制度工作計畫、總結;
聽從上級法院黨委、市委政法委、黨工委及本院黨組的工作安排,指導下屬黨支部的黨建工作,協調黨、政、工、婦、團的關係,召集黨總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
收繳黨費;
達到上級黨委、黨工委和黨組的日常工作檢查達標和表彰。
十三、辦公室
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處理司法政務;
負責簡報、情況放映、信息等的編輯;
負責檔案、材料起草;
負責黨組會議、院長辦公會議、院務會議、審判委員會的會務工作;
督辦上級機關、領導以及本院院長交辦的督辦件;
督辦黨組會議、院長辦公會議、院務會議決定的事項,督辦各庭辦理領導轉辦、交辦案件;負責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絡;
組織調研、信息、宣傳工作;負責機要、檔案收發、保密、統計、檔案、印章管理;負責圖書資料室的管理;
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四、網路化管理辦公室
協助其他職能部門完善制度、建立機制、運用科學技術特別是信息化技術等方式,實現對法院工作的科學管理;
負責全院電腦、機房、大廳顯示器、法庭電子簽章、視屏會議室等與網路化管理相關的電子設備硬體的維護和檢修,確保網路管理所需的設備能正常使用;
負責區域網路、外網的維護和管理;
負責外網輿情監測和處理;
負責區域網路審判流程管理的監測工作;
院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司法行政裝備管理科
負責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負責財務、車輛等物資裝備、辦公現代化、基建、項目申請、國有資產管理;
負責監督訴訟費得收繳、使用、管理工作;
負責本院對外委託司法技術鑑定、評估、審計、拍賣等的組織、協調、管理工作;
負責接待、文印、郵件檔案收寄、節假日值班、衛生安排等具體日常管理事務;
負責運動場所、電子閱覽室的管理;
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政治處
負責幹部隊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負責本院的幹部職工年度考察、考核、任免、人員調配、工資福利、離退休審核等人事管理工作;
辦理《法官法》規定的獎勵、表彰及法官等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管理工作;
負責女法官協會工作;
負責機關人事檔案管理、人事信息管理以及各項組織人事制度實施;
協助主管部門做好法院機構、人員編制工作;組織開展隊伍建設活動並負責先進典型的管理;
負責本院幹警的任職資格、續職資格及其他專業培訓工作;
組織幹警進行學歷教育;
協助院長抓隊伍建設責任制和崗位目標責任制工作;
負責績效考評工作和人民陪審員的人事管理工作;
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
落實本院幹警計生查環查孕工作。
十七、紀檢監察室
執行黨和國家關於紀檢、監察工作的各項方針和政策,開展本院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負責本院幹警違法違紀案件的查處;
負責完成錯案認定和責任追究需要的有關材料;
負責本院的機關效能建設工作,負責日常考勤,每月統計、反饋幹警出勤情況;
完成上級紀檢、監察部門需要報送的有關材料;
像中院《反映與思考》專刊供稿5篇以上;
監察室還負責對機關效能、機關紀律和審判作風的檢查監督;
完成院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法院簡介
古田法院古田法院現有12 個內設機構(包括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林業庭、少年庭、立案庭、審監庭、執行局、政治處、辦公室、監察室和行裝科),1個直屬機構(法警隊),2個派出機構(鶴塘人民法庭、黃田人民法庭),1個派駐機構(紀檢組)。
近年來,該院曾先後被省委、省政府評為文明單位,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法院檔案工作先進集體,全市法院先進集體、全市優秀法院。 地址:古田縣六一四中路185號 郵編:352200
位於福建省東北部福安市,轄區面積1880平方公里,轄2個省級畲族經濟開發區、18個鄉鎮、3個街道,總人口63萬人,其中畲族人口6萬多人。法院下設 13個內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1個基層人民法庭,共有編制107個,在職幹警96人。
近年來,福安法院緊緊圍繞“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工作指針,始終抓好審判工作,年結案3000件左右;不斷加強隊伍管理,隊伍素質不斷提升;探索完善法院管理,有效推進工作落實,各項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績。還培養和樹立了全省十佳法庭賽岐人民法庭、全省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少年審判庭和全國法院指導人民調解先進個人、全國人民法庭優秀法官等一大批先進集體和個人。 地址:福建省福安市新華北路55號 郵編:355000
蕉城法院現有幹警93人,其中,具有法官職稱的有66人,占幹警總數的70.97%;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79人,占幹警總數的84.95%。該院現有13個內設機構(包括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林業庭、少年庭、立案庭、審監庭、執行局、辦公室、政治處、監察室和行裝科),1個直屬機構(法警隊),1個派出機構(霍童人民法庭),1個派駐機構(紀檢組)。
2006年以來,蕉城法院先後被市委、市政府評為第十屆市級文明單位、榮獲區委區政府頒發的“平安建設先進集體”稱號;霍童法庭被省委、省政府評為省級文明單位,並獲得“寧德市市級青年文明號”榮譽稱號,三都海上巡迴法庭被省政府評為全省普法宣傳教育先進單位,霍童法庭與三都海上巡迴法庭分別被市法院評為全市優秀法庭和全市先進單位。 地址:寧德市蕉城區站前路45號 郵編:352100
周寧法院的前身是周寧縣政府司法科,成立於1949年10月。1953年1月21日正式成立周寧縣人民法院。1955年4月經縣政府批准成立審判委員會。1968年2月至1972年10月被實行軍事管制,職能遭到破壞。1972年10月1日恢復建制。1983年後該院相繼設立多個庭室。2003年4月,經周寧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批准,有13個內設機構(包括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林業審判庭、少年審判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辦公室、政治處、司法行政裝備科、監察室),1個直屬機構(司法警察大隊),1個派出機構(鹹村人民法庭),1個派駐機構(紀檢組)。目前共有幹警44人,其中審判員19人;本科35人,專科9人。
近年來,該院以創建“學習型、服務型、公正型、節約型”法院為目標,各項工作凸顯新亮點、取得新成效,先後被評為“福建省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工作先進集體”、“集體三等功”、“全市優秀法院”、“先進基層黨組織”等,1人次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地址:周寧縣獅城鎮龍潭街55號
福鼎法院現有幹警90人,其中,具有法官職稱的有47人,占幹警總數的52.22%;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有67人,占幹警總數的74.44%。 該院現有13個內設機構(包括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林業庭、少年庭、立案庭、審監庭、執行局、辦公室、政治處、監察室和行裝科),1個直屬機構(法警隊),3個派出機構(前岐、白琳、秦嶼人民法庭),1個派駐機構(紀檢組)。
近年來,該院先後被省委政法委、人事廳評為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省高院評為全省十佳法院、全省優秀法院、全省法院隊伍建設先進單位,寧德市委、市政府評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市法院評為全市優秀法院,並榮立集體三等功2次。 地址:福鼎市市府路121號 郵編:355200
霞浦法院現有幹警86人,其中,法官50人,占幹警總數的 58.14%;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57人,占幹警總數的 66.28%。該院現有13 個內設機構(包括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林業庭、少年庭、立案庭、審監庭、執行局、辦公室、政治處、監察室和行裝科),1個直屬機構(法警隊),1個派出機構(三沙人民法庭),1個派駐機構(紀檢組)。
近年來,該院先後被評為全省“十佳”法院,市級文明單位,連續五年被評為全市法院系統學術研討會組織工作先進獎,民事審判崗位競賽團體第一名等。 地址:霞浦縣松港街道福寧大道41號 郵編:355100
柘榮法院現有幹警47名,其中,法官25人,占幹警總數的53.19%;本科以上學歷34人,占幹警總數的75%。該院現有13個內設機構(包括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林業庭、少年庭、立案庭、審監庭、執行局、辦公室、政治處、監察室和行裝科),1個直屬機構(法警隊),1個派出機構(雙城人民法庭),1個派駐機構(紀檢組)。
近年來,柘榮法院曾先後被評為“全省法院隊伍建設先進單位”,“全省法院人民陪審員工作先進集體”、“省級園林單位”等。 地址:柘榮縣興業路46號 郵編:355300
壽寧法院的前身是壽寧縣政府司法科,成立於1949年10月。1954年10月,壽寧法院正式成立,審判業務從縣政府獨立出來。文革中,該院職能與建制一度遭受破壞,1972年恢復建制。1981年後該院相繼成立多個庭室,至今共有13個內設機構(包括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林業庭、少年庭、立案庭、審監庭、執行局、辦公室、政治處、監察室和行裝科),1個直屬機構(法警隊),1個派出機構(斜灘人民法庭),1個派駐機構(紀檢組)。共有幹警57人,其中審判員36人;法學碩士1人,本科35人,大專19人。
近年來,該院先後被省法院評為“文明視窗先進單位”、“指導調解工作先進單位”、“先進政工集體先進單位”;連續8屆被評為市級“文明單位”等。 地址:壽寧縣北鳳巷4號 郵編:35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