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司法局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寧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閩委辦〔2010〕93號)和中共寧德市委、寧德市人民政府《關於寧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寧委〔2010〕67號),設立寧德市司法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

介紹

(2)指導、協調和督促全市各縣(市、區)、各行業依法治理工作,負責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主管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檢查驗收工作,負責市普法辦日常工作;組織實施普法依法治理骨幹培訓工作。

(3)指導、監督人民調解工作。基層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員以及基層法律服務所工作;指導管理全市社會矛盾,民間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負責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4)組織實施、指導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5)組織實施、指導管理全市“12348”法律服務工作。

(6)指導、管理、監督全市律師、公證工作。

(7)指導、監督全市企業法律顧問工作。

(8)組織指導全市法學教育工作。

(9)指導和組織全市國家司法統一考試工作。

(10)指導、管理、監督全市法律服務工作。

(11)指導、管理、監督全市仲裁登記工作。

(12)指導、管理、監督全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13)受市人大和市政府委託,參與地方規範性檔案的起草、論證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14)組織、指導法學理論研究工作,指導全市法學專業社團工作。

(15)指導、管理、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計畫財務、物資裝備工作。

(16)指導、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幹警培訓和學歷教育規劃;協助管理縣(市、區)司法局領導幹部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外事工作。

(17)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寧德市司法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統計、信訪、政務公開和新聞發布等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術網路建設;管理局機關並指導和監督局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司法行政系統專款使用;負責局機關車輛管理、安全保衛、資產管理、基本建設、接待等行政事務;組織協調司法行政外事工作。
(二)政治部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幹部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對協管幹部進行考核並提出任免、交流意見;負責律師、公證等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和作風建設。
(三)法制宣傳科(市委依法治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承擔市法制宣傳領導小組、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檢查全市法制宣傳、依法治理工作;擬訂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司法行政系統的宣傳工作。
(四)律師管理科
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擬定律師執業管理的規範性檔案;指導、監督律師協會、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工作;承擔律師執業、律師事務所設立申請和律師事務所重大事項變更的審查工作;組織、指導對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年度檢查考核和專項檢查、專項考核;負責對律師和律師事務所實施受理投訴、行政處罰工作;承辦全市特許律師執業考核、審核把關和審批有關工作;負責管理外國和港澳台律師事務所在本市設立的代表機構及與本市律師事務所的聯營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法律援助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承擔全市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人員的管理工作。

(五)公證管理科
指導、監督公證機構、公證員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負責全市公證機構、公證員的行政處罰實施工作;指導、監督市公證協會工作;負責公證員任職申報、免職、年度考核,頒發執業證書的審核、承報工作;負責公證機構設立審批、重大事項變更、年度考核及執業證書的審核、承報工作;負責擬定公證員執業培訓規劃和方案,開展公證理論研究;負責公證質量檢查、核查工作;承擔受理、辦理、答覆公證信訪投訴案件。
(六)基層工作科
指導、監督基層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審員推薦、考核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指導“148”法律服務工作;牽頭協調全市醫患糾紛調解處置工作;承擔市人民調解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社區矯正工作科
指導、監督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承擔市社區矯正試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調公安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實施社區服刑人員獎懲措施;參與社區服刑人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導、監督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八)法規和司法鑑定科(市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
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執法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複議與應訴、國家賠償等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規章,承擔司法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人和司法鑑定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對其執業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罰;負責組織司法行政有關重大課題的調研。

人員編制

寧德市司法局機關政法專項編制為39名(含派駐紀檢組、監察室單列編制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政治部主任(副處級)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8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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