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歷
張裕明,男 ,福建周寧縣人大代表、寧德市上海木材商會副會長。
人物事件
2014年8月12日凌晨,松江公安分局泗涇派出所民警前往泗涇鎮橫塘橋村處理一起糾紛案件,張裕明駕車逃離,致腳踏車交通事故的發生。經過對張裕明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136毫克/100毫升。另經復旦大學上海醫學院司法鑑定中心檢驗和鑑定,張裕明的血液中乙醇濃度為1.25mg/mL,達到了醉酒狀態。
經過偵查,警方認定張裕明涉嫌危險駕駛罪,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松江公安分局對張裕明進行刑事立案。
由於張裕明縣人大代表的身份,2014年8月14日,松江公安分局向周寧縣人大常委會發去《關於提請批准對涉嫌危險駕駛罪的周寧縣人大代表張裕明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的函》。
2014年10月24日,周寧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關於提請許可對縣第十六屆人大代表張裕明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並暫停其執行代表職務的議案》,並依法進行表決。常委會組成人員21名,實到會17名,表決結果:贊成8票,反對1票,棄權8票。
因票數未過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半數,該議案未獲通過。
11月25日,周寧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鄭仕強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投票結果有點出乎意料,事後縣人大常委會主任葉貽順還專門在會議上強調,要保護人大代表的合法權益而不是違法行為。
上海警方刑拘請求遭到周寧縣人大常委會否決。對此,周寧縣人大常委會2014年11月26日回應稱,常委會是依程式辦,但結果有點出乎意料,上海警方目前尚未再次提請。
根據11月27日上海警方再次提請許可的申請,會議審議通過了《再次提請議案》,許可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對張裕明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並從即日起暫時停止其執行代表職務。
2014年12月2日,周寧縣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召開,根據11月27日上海警方再次提請許可的申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再次提請許可對縣第十六屆人大代表張裕明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並暫停其執行代表職務的議案》,許可上海松江公安分局對張裕明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即日起暫時停止其執行代表職務。
2014年12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車-松江”發布訊息稱,2014年12月8日,犯罪嫌疑人張裕明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松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14年1月7日,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宣布,福建省周寧縣人大代表張裕明因危險駕駛罪,一審被判拘役1個月15日,並處罰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