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頭制:指極少數人執掌的政權。在古希臘,指奴隸主貴族中的極少數人獨攬政權的政體,典型如斯巴達,由2個國王、28個長老和5個檢察官掌握實權。羅馬共和國也是由元老院、執政官等少數權貴操縱的政權,稱為貴族寡頭政治。
寡頭政治(oligarchy)是一種政府的形式,當中的大部分甚至全部政治力量由一小部份社會人士(無論是財富、家族、軍事力量、殘暴或政治影響方面都是典型地勢力最強)所有效地掌握著。寡頭政治一詞,源自希臘,“oligo”就是“少數”,“arkhos”就是“統治”。一些政治理論家爭辯說, 無論是什麼形式的政治制度,所有政府不可避免地是寡頭政治。最大特色是最終也是要當皇帝,但這制度有接班人問題。最著名的是馬木留克王朝與德里蘇丹國。
寡頭政治常常由強而有力的家庭所控制,這些家庭的孩子被培養和接受顧問指導成為寡頭政治力量的承繼人,為了治理耗用了某個程度的費用。與貴族政府相反,這樣的力量不可以公開地行使,寡頭政治執政者喜歡保留"在登上王位之後的力量",通過經濟手段施加控制。雖然亞里士多德率先使用由富者治理的一個同義詞-“財閥政治”,但是寡頭政治不總是財閥政治,因為寡頭政治的執政者只是一個特權群組。
雖然任一個政府的形式在它的演變過程中的某幾個時刻,會有變換成寡頭政治的可能,但是社會因為打仗的部族頭目的聯盟變陣,也許成為寡頭政治。這個變革的最有可能的機制是未經檢查的經濟實力的逐漸累積。寡頭政治也許會轉變成更加古典的政府的獨裁形式,有時由於一個家庭從其他身上獲取優勢。許多歐洲君主制就這樣在中世紀晚期開始建立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