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裁

獨裁

獨裁意為獨自裁斷。多指獨攬政權,實行專制統治。如獨裁者,個人獨裁,獨裁統治等。《晉書·李績載記》:“慕容恪欲以績為尚書右僕射,暐憾績往言,不許。恪屢請,乃謂恪曰:‘萬機之事委之叔父;伯陽(李績)一人,暐請獨裁。’績遂憂死。”

基本信息

名稱

獨裁

簡介

獨裁、專制政治
獨裁、專制政治是指由一個人、或具緊密關係的一組人,以絕對權利控制的政治體制
獨裁或專制政治意味著暴虐的統治,這種體制下的政府,對其所有公民採取苛刻和近乎絕對的控制。與此相關,“仁慈的獨裁”是特指在十八世紀時發展起的一種模式,獨裁者以其的權威在國內創建一些經過改良的政治、社

會機構以實現其權利,這種做法很可能受到了在17~18世紀產生的the Enlightenment運動的影響。

獨裁在古典意義上是由一個人享有絕對權力的政治制度,具有這種制度的政治實體一般稱為獨裁政權或者獨裁政府。獨裁政府的統治者稱為獨裁者,廣義是皇帝、國王、總統,現代也擴展為一個執政黨、軍事或者宗教領袖等。

詞源

獨裁一詞是通過日文漢字進入中文的,當時是用來翻譯英文中“dictatorship”的。1930年代,中國還出現過“狄克推多”、“狄克”來直接音譯英文單詞。請參見日制漢語列表。同一個英文單詞在中文也翻譯為專政,詞源出於中國古籍,可上溯到春秋時期,例如“子罕遂卻宋君,而專其政”。但是日文只用獨裁,例如:《人民民主統一戰線と人民民主獨裁:民族ブルジョアジーの側面から,福島正夫,1961年》。
在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的《理想國》一書中,提及君主、寡頭、共和及僭主四種政體,一般認為,其中僭主政體便屬於現代所稱的獨裁政體。至於君主政體由於存在著虛君共和的情形,反倒不一定是獨裁政體。
有人認為獨裁和專政是有區別的,專政是指絕對權力掌握在統治階級手中,而獨裁是指絕對權力掌握在統治者一人手中。
也有人認為獨裁併不必須是絕對權力集中掌握在單一統治者手中;如果一小部分寡頭統治階級掌握絕對權力,也可以稱為獨裁。
在更廣泛的意義上,獨裁意指一個人或者一個組織掌握了一個人類社會集團的某些權力,而這個人類社會集團不存在程式性的或者說合法的程式剝奪、收回這些權力,或將這些權力重新賦予他人。

比較制度

獨裁政權可以指具有獨裁制度的國家。與此相對照的是寡頭統治。在獨裁制度下,全體人民必須絕對接受獨裁者或獨裁統治集團的行政司法管理,獨裁者或獨裁統治集團同樣擁有無可置疑的立法權。人民無權利遊行、示威,也無權利公開發表反對獨裁者或獨裁統治集團的言論,更無權質疑獨裁者或獨裁統治集團的合法性。獨裁者或獨裁統治集團可以不受約束地對人民的反抗實行暴力鎮壓。

古代

古代奴隸社會、封建社會的絕大多數國家或政體被現代人認為是獨裁政體,因為國王或皇帝一人掌握了絕對的權力。當然也有不同意見,認為當時也存在權力的制衡,國王或皇帝並沒有絕對權力。例如,中國漢朝漢高祖劉邦的權力受到其夫人呂雉的限制;明朝皇帝的權力受到整個文官集團的限制;英國自從大憲章頒布之後,國王權力就一直受到程度不同的制衡。
君主專制嚴格上並非建立在絕對權力而是絕對權威上,理論上古代人的價值觀和信仰,跟經過科學教育的現代人分別很明顯的,在古典的定義一人絕對權威不是獨裁而是君主專制,而古希臘後來才創造獨裁一詞並只限於共和政體的,並且只限於一世一代的,只在戰爭時期由公民大會授權並不得世襲,並常在戰爭結束時終止。後來還有人創造了僣主制這個名稱來指某些不具合法性和不受歡迎的君主社會。
君主專制是建立誠虔的宗教信仰上,常把外族看成是神話的怪物*,而即使是外觀和本族相似的異教徒也是魔鬼的信徒。所以需要絕對權威的政府和領袖來保護人民免受外族的侵略和奴役,故實踐上推行君權神授說或政教合一政體,所以不存在人民主權的判斷。即使是古代的共和政體,公民也以優等種族自居的,有權奴役低等的人種和防止本優等的種族被外族奴役,故很易向君主專制蛻變得,如古希臘和羅馬。所以古代君主或共和的獨裁者,嚴格上只是國家的大父親,而不像近代獨裁般的理性形像。
參見種族主義。
雖然經過啟蒙時代君主專制漸漸衰落,但某些傳統思想如種族主義和基本教義派,流傳到某些現代國家中,形成對後來獨裁的理論基礎。

近代和當代

當今,對於獨裁者和獨裁政體的判斷極具爭議。
大多數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被德國或者其盟國侵略的國家認為當時德國的納粹政府屬於獨裁政體,卓別林曾經拍攝過電影《大獨裁者》來表現和諷刺當時德國的納粹政府和元首希特勒。
西方多數民主國家或資本主義國家認為推行共產主義的國家實行獨裁,因為他們認為其統治階級甚至單一統治者擁有絕對權力。被認為是獨裁政體的推行共產主義的國家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古巴、朝鮮、越南、寮國五國,以及已經不復存在的前蘇聯前南斯拉夫前蒙古人民共和國等。
奉行政教合一的國家往往被認為是獨裁國家,這一類政體有伊朗、沙烏地阿拉伯、梵蒂岡等。
絕對君主制的國家一般被認為是獨裁政體,例如汶萊、沙烏地阿拉伯等。君主立憲制國家一般實行虛君共和,一般不被認為是獨裁政體,例如英國、日本、荷蘭等。有些君主制國家介於上兩種情形之間,君主與其它國家機構分享權力,但是仍然保留最後否決權,例如約旦、摩洛哥。對於這些國家政治體制是否獨裁的判斷意見更不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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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裁在古典意義上是由一個人享有絕對權力的政治制度,具有這種制度的政治實體一般稱為獨裁政權或者獨裁政府。獨裁政府的統治者稱為獨裁者,廣義是皇帝、國王、總統,現代也擴展為一個執政黨、軍事或者宗教領袖等。獨裁、專制政治是指由一個人、或具緊密關係的一組人乃至一個階層,以絕對權利控制的政治體制。
獨裁者因為其具備權威性,所以可以更方便的集中整個國家的人力物力,高效率的完成他(或他們)認為合適的目標,並實行他認為合適的政策。
獨裁或專制政治並不意味著意味著暴虐的統治,雖然人們經常認為這種體制下的政府,對其所有公民採取苛刻和近乎絕對的控制。比如說“仁慈的獨裁”是特指在十八世紀時發展起的一種模式,獨裁者以其的權威在國內創建一些經過改良的政治、社會機構以實現其權利,這種做法很可能受到了在17~18世紀產生的theEnlightenment運動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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