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官帽批發,是指買賣官帽的一種官場現象,賣的對象是“官帽”,買的對象也是“官帽”,“賣官帽也即賣官”“買官帽也即買官”,“批發”即大量的賣;官帽批發顯然是一幅反腐敗的政治漫畫,有些地方從鄉鎮到縣級,以及各部門的一二把手,每個職位都有幾萬到數十萬元不等的“明碼實價”,官帽批發最沉重地擊中了當前幹部任用機制的軟肋,值得制度設計者深刻思量。
存在現象
1、從鄉鎮到縣級,以及各部門的一二把手,每個職位都有幾萬到數十萬元不等的“明碼實價”。大凡市場必先有可供交易之物,在一些地方存在嚴重的官帽批發官現象,對諸等官帽有任意“配置”權領導便將其標價上“市”。
2、不知從何時起,機構變動、幹部換屆、班子調整,多設領導職數,解決職級待遇等,變成了貪官發財的伎倆。引發南充官場地震的原四川南充市營山縣委書記楊毓培,就曾通過這種伎倆賣官61起、斂財200多萬。
3、對於其“斂財”行為,有些官員並不諱言,只是強詞奪理地說幹部任用都是先由組織部推薦,再由常委會集體定奪,在少數服從多數的幹部任用原則下,一個人是不可能說了算的,因此並不承認自己“賣官”。換言之就是說因為走了所謂的“合法程式”,比如考察材料齊全,經過集體討論決定,“少數服從多數”,等等,即使“因錢給官”也不叫賣官了。
4、試想一個人巨資購貨,不憑其生財,是啥“買賣”?而要賺個利差,必做“二級批發”,效仿權力尋租:或將自己手中可以“調配”的科長主任之類職位也待價而沽;或利用插手工程等方式狂撈一把,於是乎官帽進入“流通領域”,便推倒了“多米諾骨牌”。
社會危害
1、官帽批發潛規則盛行,花錢買官已被人們“高度認同”---歪風如此盛行,做官為民的宗旨哪有一席之地。
2、官帽批發造成官場雪崩爆發生態危機,政府今後如何取信於民,國家、民眾遭殃,斂財上千萬,而“二級批發商”們又刨回多少“利差”,不過羊毛出在羊身上,在財政收入縮水近半,以及頻現的豆腐渣工程中---國家肌體、民眾利益有多受傷?真正的經濟活動促進國民財富增長,而權力異化產生的“市場行為”,其“財富”必源自國家肌體、民脂民膏。
4、凡在官場上經過的人都會清楚,這些所謂的“合法程式”無非是在“花架子”之下將合法程式“變形”, 把“組織考察、集體決定”成為搪塞民眾的冠冕堂皇的託詞而已。“名正言順”的背後,是“權大於程式”,“個人高於集體”,不少地方的“一把手”哪個不是把個人凌駕於集體之上, “班長”成“家長”,“群言堂”成“一言堂”呢?在決定所屬幹部的榮辱升降上,“書記一人提名,常委一致通過”,由主要領導拍板決定已成公式。
5、官帽批發是利益驅動下催生出的政治怪胎。官職市場化,是當今社會上登峰造極的腐敗。買官賣官的腐敗之風屢禁不止,既暴露出官本位封建遺毒的影響,也暴露出現行幹部人事制度中的缺陷。是到了我們端掉“官帽批發”黑市的時候了。
典型案例
1、有人賣官賺錢,有人掏錢賄選,雖已是過街老鼠,但仍然有人冒著風險也要乾。這說明官帽與選票的含金量都是很高的。於是乎當我們將“110頂官帽賣150萬”與“2.5萬擺平73名人大代表”的新聞進行對比時,難免要心痛地發出感慨:即便有人非要用錢對官帽和選票給出一個“價格”,可咋能“賣”得如此便宜?
2、雲南省德宏州梁河縣兩名副縣長被查處,梁河縣153名人大代表中,竟有百名人大代表捲入了賄選案。其中一名副縣長賄賂73名人大代表,總花費約2.5萬元,而另一名副縣長,僅僅花了5000元,就買到了副縣長的寶座。一些人大代表僅僅為了幾包香菸,一點化肥、農膜,或者幾十元錢,就把自己的選票出賣了。
3、在安徽歷年來倒下的縣委書記中,定遠縣縣委書記的陳兆豐刷新了多項紀錄,其中兩項是受賄人數和次數最多,即便是在被紀委調查期間,他還在收錢;賣出官帽最多———從1998年11月到2002年,陳兆豐總計賣出110頂官帽;賣官收入超過150萬元,官帽價值平均每頂一萬多元。
4、被稱為“賣官書記”的陝西商州市商州區委書記張改萍五年時間批發官帽27頂,幾乎涉及各個部門領域,人家自己就坦言:“我不說話,誰也提拔不了。”而在安徽定遠縣,陳兆豐在接受了一位叫楊守蘭的人送的賄賂款之後,不到一個月,就實現了楊走上副縣級的“願望”。每一頂官帽的“落實”,都會有正當的“程式”可走,甚至也不乏通過黨代會、人代會,可問題是,此時的程式如何不稱為“過場”?而一旦手中真正掌握著升遷大權的主要領導貪慾橫流,把官帽當成自己菜地里的老黃瓜,給點錢就賣,“110頂官帽賣150萬”與“2.5萬擺平73名人大代表”的同時出現,也就越發必然了。
現象剖析
1、有人責怪一些人大代表為了那么點蠅頭小利就出賣選票,顯然“素質不行”,這只是一個方面,一個縣委書記為什麼可以以一萬多元的價格,像賣土豆白菜一樣,大批量地隨意向外批發官帽,才能真正明白人大代表手中的選票,為什麼在不再是“橡皮圖章”之後,還是如此地不值錢———幾包香菸,一點農膜,幾十塊!
2、有些代表收受“賄賂”的直接動機不是“牟利”,他們真實的心態是投票給誰無所謂,如果有人意思意思,就順水推舟投他一票。也有人大代表說我投誰的票對選舉根本沒什麼影響,最後誰當選,還不是由上面定。換句話說在官帽可以低價搞批發的背景下,人大代表的選票跟著“貶值”簡直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3、官帽與選票一同“貶值”的內在邏輯是官帽如果在實際上還是操縱在個別主要領導的手中,只是通過代表選舉舉舉手、走過場,則無論誰拿到官帽當上副縣長,都一個樣除了會影響個別人的政治前途,與大多數人大代表和老百姓的關係其實沒多大區別。在這樣一個大前提之下,必然要出現選票看似重要,卻折價貶值的結果。
4、有專家剖析賄選的出現從反面說明人大代表的權力在逐步落實,不能因為出現賄選,就懷疑讓他們做主有方向問題。這話有道理,就好比一個剛學走路的未成年人總會跌跤,對他負責的成年人不能用禁止走路來防止一樣。
5、在時下的官場上,縣委書記成為腐敗高危人群,已是不爭的現實。坊間就流傳著這樣的順口溜:“工作幹得好,不如關係好,要想關係好,就得拿錢找”;“不跑不送,原地不動;只跑不送,平級調動;又跑又送,上級重用”。這些順口溜,映射在一些縣委書記肆無忌憚地“批發”官帽子的事實上,讓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當前在某些地方黑暗官場上所存在的買官賣官不正之風的腐敗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