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中共黨員。1950年畢業於長汀師範。歷任中國人民銀行長汀縣支行計畫信貸股長、副行長、行長、黨支部書記。縣財貿委員會黨組成員。縣第九屆、十一屆人民代表。
主要業績
1981年獲人民銀行總行表彰的全國金融紅旗手,1982年獲福建省府授予的財貿勞模、中共福建省委授予的省優秀共產黨員,1983年又獲全國金融紅旗手,1986年獲龍巖地區財貿系統先進思想政治工作者,1996年獲人民銀行省分行授予的先進退休幹部稱號。曾撰寫過大量的簡訊(報)、信息、情況反映、調查報告、理論研討等文章,受到黨政領導和上級行的重視和好評。1982年福建《支部生活》刊登其20多年堅持進行農村經濟調查,三中全會以來寫出20多篇文章,論證農業生產責任制是目前條件下發展農業生產的好形式的刊頭照片和報導。在《福建金融研究L福建金融》等省級報刊發表的論文有:《農業生產責任制給農村貨幣流通帶來的新變化》、《產業結構調整對農民貨幣收支的影響》《認真貫徹條例發揮縣銀行作用》、《怎樣開展調研和信息工作》、《開展調研工作,為巨觀決策服務》、《銀行統一管理流動資金後,要注意處理好的幾個關係》、《加強青年思想政治工作》等文。在工作中,堅持原則,為民理好財,得到省、地、縣各級黨政大力支持和鼓勵。其先進事跡先後在1982年《福建日報》、《福建支部生活》報導,刊登於1983年福建省分行《情況反映》刊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