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檔案
姓名:宋蘭
性別:女
出生年月:1954年
國籍:中國
朝代:現代
籍貫:山東壽光
民族:漢族
身份: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
個人履歷
1972年1月在山東省青島市財政局市北分局參加工作,
歷任專管員,山東省掖縣程郭公社駐知青點帶隊幹部,
青島市財政局團委書記,
青島市稅務局團委書記(宣傳處長),
青島市稅務局稅政一處處長,
青島市稅務局副局長,
青島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山東省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1年8月任國家稅務總局總會計師,2004年10月任國家稅務總局黨組成員,
2006年12月任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
2010年11月27日,當選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副會長。
主管工作:分管納稅服務司、征管和科技發展司、機關服務中心、信息中心。
主管工作
分管納稅服務司、征管和科技發展司、教育中心、電子稅務管理中心,聯繫中國註冊稅務師協會。
個人訪談
[網民]最近社會上對物業稅有很多說法,請問物業稅何時開徵呢?
[宋蘭]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實施城鎮建設稅費改革,條件具備時對不動產開徵統一規範的物業稅,相應取消有關收費”。物業稅實際上就是不動產稅或房地產稅,是在房地產的保有環節按年徵收的一種稅。西方一些國家對房地產大多按其市場價值或評估值徵稅,採取普遍徵收的原則。我國目前在房地產保有環節對內資企業和內地居民徵收了房產稅,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籍人員徵收城市房地產稅,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這些稅種可以簡稱為房地產稅。其中房產稅是按房屋的原值或租金收入計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按土地面積計征,對個人居住用房地產暫免徵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由於我國的房地產稅制是在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確立的,與當前經濟發展變化的情況有許多不相適應,需要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即通過穩步推行物業稅來取代目前在房地產保有環節徵收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開徵物業稅,一方面可以完善房地產保有環節的稅制,進一步貫徹公平稅負、合理負擔的原則;另一方面,也有利於確立一個穩定的地方財政收入來源,擴大地方稅的收入規模;同時,還有利於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穩步發展。
因此,我們一直在做房地產稅制改革方面的研究和準備。由於稅制改革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利益的調整,因此需要認真研究。特別是物業稅的出台,還需要具備一定的配套條件,包括制度方面、技術方面、人員專業技能方面和信息化等方面的條件。因此,開徵物業稅問題還需要積極研究,穩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