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子文(1894~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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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期國民政府行政院院長、財政部長。原籍廣東省文昌縣(今屬海南省)。1894年12月 4日(清光緒二十年十一月初八)生於上海。父宋嘉樹早年留學美國,一度在上海當傳教士,後改營工商業,同情和支持孫中山的革命活動。宋子文畢業於上海聖約翰大學,繼入美國哈佛大學經濟系。1917年回國後受盛宣懷之聘,任漢冶萍公司駐上海總辦事處秘書等職。1923年10月赴廣州任孫中山大元帥府英文秘書兼兩廣鹽務稽核所經理。1924年 8月任中央銀行行長。其後調任廣東省政府商務廳長。後又升任國民政府財政部長,兼任廣東省財政廳長,整理財務頗有成績。1926年 1月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後,任中央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中央商務部長等職,負責籌措北伐軍經費。蔣介石奪取國民黨黨、政、軍大權時,他積極從財政上予以支持。1926年12月前往武昌。次年初先後任武漢國民政府委員、常委等職。1927年4月,宋子文乘武漢政府派他往上海考察形勢之機,與吳稚暉、白崇禧等策劃反共清黨,支持蔣介石發動"四·一二"政變,併力促蔣、汪合流。蔣介石8月下野, 12月同其妹宋美齡結婚。他竭力爭取美國當權人物和江浙財團支持蔣介石重新上台。1928年2月蔣介石再次上台任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主席,宋被任為南京國民政府財政部長,隨之任中央銀行總裁。1929年3月當選為國民黨第三屆中央執行委員, 以後又連任三屆。 1931年6月任國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長兼財政部長。“九·一八”事變後,曾多次發表演說,揭露日本軍國主義的侵略罪行。12月與蔣介石同時下野。1932年宋子文再任行政院副院長兼財政部長,一度代理行政院長。1933年10月後,辭去政府職務,專門從事財政金融活動。次年4月兼任中國銀行董事長。1936年12月西安事變發生,宋贊成和平解決,與宋美齡往西安同張學良、楊虎城及中共中央代表等進行談判,為西安事變的和平解決和國共聯合抗日作出貢獻。
抗日戰爭爆發後,隨國民政府到重慶,任中國銀行董事會主任等職,擁有巨大經濟實力,操縱著國民黨的經濟實權。1940~1942年充當蔣介石常駐美國代表,為蔣爭取美援,第一次獲一億美元借款,第二次簽訂租借協定,獲五億美元借款。1942年10月返國任國民政府外交部長。1945年 4月同中國共產黨代表董必武等聯合組成中國代表團出席聯合國舊金山會議。6月任國民政府行政院長兼外交部長。1946年 1月任國民黨最高經濟委員會委員長。10月再任國民黨政府行政院長,竭力勸說美國杜魯門政府出錢出槍,多方支持蔣介石集團發動內戰。1947年9月為蔣介石謀取退路,宋改任國民黨廣東省政府主席。11月兼任蔣介石廣州行營主任等職。
自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以後,宋子文利用政治特權發展官僚資本,先是控制中央銀行、中國銀行等金融機構,通過發行貨幣、公債以及通貨膨脹等手段掠奪財富,後以開設棉業公司、壟斷對外貿易等手段聚集錢財。經過抗日戰爭時期發國難財和戰後接收敵偽產業等辦法積聚起巨額財富,同蔣介石、孔祥熙和陳立夫、陳果夫合稱為"四大家族",是中國官僚資產階級的典型代表。1949年1月去法國,隨後僑居美國紐約。1971年4月25日病逝於美國舊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