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紡織建設公司
正文
中華民國時期國民黨政府經營的規模龐大的紡織壟斷性企業。簡稱紡建公司。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國民黨政府接收了全部日本在華的紡織工廠。蒙受了侵略戰爭損害的民族紡織業者要求把這些工廠出賣或者租賃給他們經營,遭到國民黨政府行政院院長宋子文 (1894~1971) 拒絕。他指令經濟部將接收的日本紡織工廠組成紡建公司,翁文灝(1889~1971)以經濟部長身份任董事長,束雲章 (1884~?)任總經理,總攬企業全權。公司於1945年12月4日成立,1946年1月2日總公司在上海開業,接著在青島、天津、瀋陽等地設立分公司。企業接收的固定資產總值估計折合 7億美元,包括棉、毛、麻、絹絲紡織,印染、針織等58個廠。棉紡織廠是主體,上海有18個廠,其他各地有20個廠;共有紡錠177萬錠,織機3.9萬台。國民黨政府投資法幣10億元,長期貸款50億元,兩項折合美元297萬元,只占固定資產的千分之四。真正賴以營運的資金取給於接收來的原物料和製成品,主要是棉花、紗、布。紡建公司憑藉國營特權進行經營。它利用國家銀行貸款,在收花季節搶先收購大量國棉;它不受外匯管理的約束,特準輸出紗布,買進外棉;它在“救濟棉”和“美援棉”的配售額中,以及外銷紗布換棉業務中都取得大宗份額。因此,它能渡過戰後棉花供應嚴重缺乏的災難關,順利進行生產。1947年紡建公司的運轉設備對全行業的比重是,紗錠38%,織機60%;成品產量的比重是,紗44%,布73%。當年盈利約折合500萬美元。
紡建公司的產品必須優先供應國民黨政府軍隊所需紗、布、棉花。另外,政府往往隨時命令它解繳整批紗、布給政府部門,充作財政用途。
紡建公司的存在非常短暫,隨著中國人民解放軍陸續解放東北、天津、青島和上海,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立,它所屬的紡織廠先後由人民政府接管,成為全民的國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