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籍電子註冊制度

2004年起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開始試行新生學籍電子註冊。 2007年教育部頒布《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學籍電子註冊暫行辦法》。 2008年開始實行普通高校學籍學年電子註冊。

2004年起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開始試行新生學籍電子註冊。
2007年教育部頒布《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學籍電子註冊暫行辦法》。
2008年開始實行普通高校學籍學年電子註冊。
高等學校新生學籍電子註冊和學年電子註冊是完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制度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加強高等學校招生行為監督,加強高校學生管理,保障高等教育改革健康發展的需要,實現對普通高校學生在校期間全過程的規範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完整的高校學生數據信息庫。學籍電子註冊與學歷證書電子註冊相銜接,經過學籍電子註冊的學生獲得的畢業證書才能進行學歷證書電子註冊。
新生學籍電子註冊是指高校通過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台,在網上核對新生錄取信息,包括:考生號、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證號、入學年月、錄取院校、專業,層次(本科、專科<高職>、預科),錄取類型(統考、單招、保送等)。複查合格的方可取得學籍。
學年電子註冊是在高校新生學籍電子註冊基礎上,對在校學生新學年學習資格的認定,註冊內容包含各年級在校生新學年學籍註冊、上一學年學籍變動及獎懲等情況。具體包括:①學籍狀態:註冊學籍、暫緩註冊、保留學籍、預科轉正、休學(分病休、其他兩類);②學籍變動:升級、跳級、留降級(重修)、轉學(入、出)、轉專業、專升本、本轉專、復學;③學籍註銷:退學、取消學籍、開除學籍、死亡等及其原因;④學籍記載:獎勵級別及名稱、處分種類及原因;輔修專業證書、肄業證書、學習證明。
高校新生學籍電子註冊應於每年的11月底前完成,學年電子註冊應於10月底前完成。註冊的學籍信息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對學生提供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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