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1年02月—1981年07月,中央團校學習。1997年00月—2000年02月,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法學理論專業學習。
1974.12—1975.04解放軍浙江省金華軍分區衢縣中隊戰士。1975.04—1976.09武警安徽省蒙城縣中隊文書。
1976.09—1978.03安徽省公安廳武警處內勤。
1978.03—1981.07公安部武警幹部大隊一中隊書記(其間:1981.02—1981.07中央團校學習)。
1981.07—1983.05公安部政治部直工處幹部。
1983.05—1985.10公安部機關團委副書記(1985.05副處級)。
1985.10—1990.02公安部政治部機關幹部處副處長。
1990.02—1993.02公安部政治部地方幹部處處長。
1993.02—1994.07公安部政治部辦公室主任(副局級)。
1994.07—1997.07公安部政治部人事局副局長(其間:1996.05—1997.06掛職任北京市朝陽區委常委、政法委副書記)。
1997.07—1999.02公安部物證鑑定中心黨委書記(正局級)。
1999.02—2001.06公安部人民公安報社社長兼黨委書記(1997.09—2000.07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法學理論專業學習)。
2001.06—2003.07公安部政治部宣傳局局長。
2003.07—2005.11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兼宣傳局局長、公安部新聞發言人。
2005.11—2008.06公安部部長助理、黨委委員、辦公廳主任(其間:2007.06—2008.06掛職任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辦公室主任助理)。
2008.06—2008.07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公安廳黨委書記,省老齡委主任。
2008.07—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綜治委副主任,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省老齡委主任,省婦兒工委主任,省殘疾人工作委員會主任,省禁毒委主任,省武警總隊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
工作分工
負責政法、民政、民族宗教、社會穩定等方面工作。
分管省民委(宗教局)、公安廳、安全廳、民政廳、司法廳、信訪局、監獄局(勞教局)、邊防總隊、消防局、交警總隊、警衛局、公安警官職業學院、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民族職業學院。
聯繫省法院、檢察院、武警總隊,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殘聯、法學會、律師協會、老齡委。
任免信息
2016年6月17日,黑龍江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孫永波的省公安廳廳長職務。
2017年1月,孫永波辭去黑龍江省副省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