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國建

孫國建

孫國建, 男,漢族,1958年10月生,江蘇常州人,1978年南京工學院(東南大學)工業與民用建築專業學習,1985年2月入黨,1976年9月參加工作,黨校研究生文化,雙學士,高級工程師。曾任江蘇省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3年因涉嫌違紀被江蘇省紀委立案調查。 2014年6月19日,一審宣判被告人孫國建構成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二十萬元 。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76年09月——江蘇省宜興縣郵堂中學教師;

1978年10月——南京工學院工業與民用建築專業學習;

孫國建 孫國建

1982年08月——江蘇省常州第四建築工程公司第一施工隊技術員;

1984年09月——江蘇省常州第四建築工程公司第二承包隊副隊長;

1985年02月——江蘇省常州第四建築工程公司副經理;

1985年09月——江蘇省常州市建委建築工程科科長(其間:1989年2月—1991年7月同濟大學建築管理工程專業學習);

1990年02月——江蘇省常州市建委公用事業科、市政工程建設科科長;

1992年06月——江蘇省常州市建委副主任(其間:1995年9月—1997年7月東南大學科技經濟與行政管理專業學習);

1997年12月——江蘇省常州市建委黨委副書記、主任;

1998年02月——江蘇省常州市建委黨委副書記、主任兼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主任;

2001年05月——江蘇省常州市建設局黨委副書記、局長(至2002年4月);

2001年11月——江蘇省常州市副市長(其間:2002年9月—2004年1月江蘇省委黨校政治經濟學專業研究生學習);

2008年03月——江蘇省常州市副市長、政法委書記;

2008年06月——2013年2月,江蘇省常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3年02月,因涉嫌違紀,被江蘇省紀委立案調查 。

一審宣判

2014年6月19日,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孫國建,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錢款、字畫等總計價值834150元,構成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二十萬元 。法院認定孫國建收受的83萬多元賄賂中,10幅字畫價值就達52萬多元。此外,孫國建接收的賄賂,多數都是價值數千的現金和購物卡,涉及的筆數和人員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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