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普家族
諱:統仁
幼稱:熙宮
陵墓:後月輪東山陵
父親:仁孝天皇
母親:藤原雅子
養母:鷹司祺子
女御:九條夙子
追號
孝明天皇被追贈的為漢風諡號,也是最後一個有諡號的天皇。
人物生平
孝明天皇
第百廿一世、孝明天皇
孝明天皇,諱統仁。仁孝帝第四子也。母新待賢門院藤原氏,贈左大臣實光女。
天保二年六月十四日,生。稱熙宮。
同十一年三月,為太子。
弘化三年(丙午)二月,踐祚。時年十六。【御系譜。紀元二千五百零六年丙午歲二月十三日踐祚。】
夏閏五月,北亞米利加(指美國)船二艘,來舶賀浦,船將必氐荔因。奉行大久保忠豐上書曰:“中國通信支那,吾在華港數月,今將歸國。冀貴國亦許互市如支那。”家慶傅命曰:“中國古來禁通信互市。且外事委之長崎,勿復入此港。”【米利監人(指美國人)乞互市。】
六月,米艦還去。尋米人漂泊擇捉。令荷蘭送還之。【今日抄。】
秋七月,家慶錮長岐與力高島四郎太夫(高島秋帆),擯罰其他二十餘人。
八月,英吉利(指英國)艦入琉球,測量近海而去。【近世事情。】
四年(丁未)春三月,信濃地大震,城郭宮室皆崩。【續太平年表。】
夏六月,飯田忠彥著野史,獻有栖川親王。略曰:“恭荷殿下之啟發,得塵乙夜之清覽。一部二百九十一卷,永傳於無窮,以報國恩。積歲志願,一旦獲伸,則臣雖死不朽。”【本書序。飯田忠彥編大日本野史。按此書,私續大日本史後而纂也。】
秋九月,天皇即位紫宸殿。
冬十二月,大和盜發垂仁天皇陵,又竊布留祠寶劍。【寶劍小狐丸。】或觀之關白政通。政通驚曰:“此非人間所有者,布留社寶刀也!”命檢之,因事覺。至安政中,磔之奈良。【今日抄。】
嘉永元年(戊申)秋九月,關白政通辭太政大臣。【嘉永元年。弘化五年二月廿八日改元。‘宋書’樂志云:“思皇享多佑,嘉樂永無央。”】
冬十月,贈大納言廣忠,內大臣。家基,正一位太政大臣。將軍家慶,為左大臣,進從一位。【宣下留、今日抄。】
十二月,北亞米利加(指美國)十五名,漂泊蝦夷。幕府命荷蘭送還。荷蘭辭,以令亞米利加迎之。
二年(己酉)春三月,米艦來長崎,受漂人去。
家慶帥諸侯及麾下,獵於小金原。【今日抄。】
夏四月,英吉利(指英國)船來浦賀,上陸。奉行戶田氏榮,奉教斥之。歸途剽掠下田,測量山海。韭山代官江川太郎左衛門諭去之。【英吉利艦剽掠下田。】
五月,家慶令諸侯嚴海岸防禦。【續太平年表。】
冬十月,藤堂高猷翻刻‘資治通鑑’。【本書序。】
是歲,西洋始傳種痘方。【西洋始傳種牛痘法。】
三年(庚戌)夏四月,諸國竹實,大如麥。民取食之。【今日抄。】
六月,荷蘭上言:“印度人慾貿易日本,請之英國政府見許。米國亦欲來請互市。”【近代月表。荷蘭上言各國形勢。】
冬十一月,京畿西國飢。【一本續太平年表。】
四年(辛亥)春三月,贈和氣清麻呂正一位,賜謚護王神。【今日抄。】
五年(壬子)春三月,周防孝女阿米,卒。年六十二。初米六歲喪母,家素貧,父托米於外舅,傭作自給。後罹疾,召還米佐生理,時年十二。米日為鄰里舂,軀小力微,縛石於腰以舂。夜則紡績達旦。僅得錢養父。父疾久不瘥,精神昏眊,屢欲投水。米防護不離側。夏不幮,冬不爐,夜不解帶。女紅所得,躬不費一錢。父所嗜,必買而供之,務承歡心。父雖貧且病,亦怡怡如也。父死而後,終不嫁雲。【阿米傳、同碑銘。孝女阿米卒。】
夏五月,江戶西城火。
魯西亞船來下田。送歸肥前漂民七人。【魯西亞船來下田。】
家慶使勛親四家戍房總,築炮台於大森。【始築炮台。】
秋八月,荷蘭報長崎曰:“米人慾以明年來請貿易。即急之將有戰。”【近代月表。】
是歲,土佐漁人萬次至自米利堅,獻‘世界計覽’、‘萬國輿地圖’等。萬次以天保末漂流,適米國,業捕鯨,居十三年而還,上陳其風俗事情。尋為幕府所登庸。【今日抄。】
六年(癸丑)春二月,豆相參遠
地大震。函根足柄諸山崩,小田原城壞。【續太平年表。】
家慶再筑西城,命前田齊泰、伊達慶邦、細川齊護、毛利慶親、黑田齊溥、蜂須賀齊裕等,五十二侯助役。
夏四月,幕府罪加賀豪商錢屋五兵衛者,收其田八萬五千餘石,海船三十五艘,其他財物稱之。初五兵衛設肆於秋田、弘前,貿易外國,又涸官越沼闢田,沉毒沼中殺魚,使沼上漁人失業。事覺,並其三子磔之。【今日抄。】
六月三日,北亞米利加(指美國)公使陂理(馬修·佩里),帥兵艦四艘來浦賀。奉行戶田氏榮,馳屬吏詰之。答曰:“奉使乞互市。現齎國書、方物,請謁貴國重臣獻之。”氏榮飛書,報之江戶。家慶大驚,急令慶親、齊護、齊裕等戍武、相、房、總海岸。起德川齊昭,參與幕議,日夜會議城中。先是,荷蘭報米國來航,家慶深秘不發。至是事出倉卒,眾情洶洶。【近事紀略。】德川齊昭十議,以論不可和。不聽。【水府老公密書。】既而建館於久里濱,使戶田氏榮、井戶弘道,蒞而受書。米使陂理從兵三百,鼓行而來,獻書函及方物數十種,且曰:“請直達大君殿下。”儀畢而出。其書略云:“亞米利加大合眾國大統領,姓斐謨(Fillmore),名美辣達(Millard)。欽差大臣水師提督陂理(Perry),呈書於日該國大君殿下(指德川將軍),敬請結好、互市二事。我合眾國產黃白金、水銀、寶玉,許多貴國亦多產同之。乃相往來,必有大利。試市或五年或十年,而貴國不益,則宜罷之。我商舶至支那者,時遭颶而破。倘有乞貸,幸其給之,其直以銀錢雜貨充焉。”家慶得書議之,使氏榮答曰:“事體極大,非可輒變。宜以明年來長崎待報。”慰喻遣歸。初米艦入內海也,發空炮測水底。港吏呵之。則曰:“他日進戰耳。”於是使所司代脅坂安宅具狀以奏。【米國往復書翰、陂理日本紀行。米使陂理來。】
長崎奉行大澤康哲、宗義和上書曰:“清國廣西省朱天德,稱明帝裔,煽動岳州、衡州,民皆蓄髮歸之,著明代衣冠,尊天德為王。京師發兵征討不克。”【大澤上書。】
將軍家慶,薨。年六十一。敕贈太政大臣,謚曰慎德院。尋葬於增上寺。權大納言家定繼嗣。家定,家慶第三子。【大成武艦、近代月表。將軍家慶薨。】
秋七月,魯西亞(指俄羅斯)水師提督布恬延帥兵艦四艘,樹幟題於呂之也者,來長崎曰:“奉該國首宰呈貴邦執政書,願謁上官獻之。”奉行水野忠篤受之。書旨約三事:“一則修鄰好,一則正彊場、一則開港互市。”乃致之江戶。【魯西亞使來。】
八月,德川慶恕上書曰:“宜命荷蘭停雜貨輸入,代以大炮軍艦。”家定從之,更命中島三郎,造兵艦、鑄巨炮,築炮台於品川。釋高島四郎太夫罪。屬江川太郎左衛門,授炮術於眾。【嘉永日記、近世事情。造兵艦、築炮台。】
九月,家定許諸侯作大艦,及齎火器入江戶。【近代月表。許齎火器入江戶。】
冬十月,家定遣大目付筒井政憲勘定奉行川路聖謨於長崎,賜答書於魯曰:“我邦與貴國,原靡開釁之端。貴國以好意來,我邦何得不以好意相報邪。第邊土之經界,貴國以為甚不明晰,則論飭邊藩,細加查覈,而差大使,與貴國官人會同商議,以歸劃一。然邊藩之查覈,必按圖籍。確有憑據,慎重從事。是非今日所能辨也。若夫貿易往來之事,則祖宗有嚴禁,我邦業已固辭。但現今宇內之形勢大變,貿易之風日長,不可取古例慮今事。須輿論一定,而後報之。”【魯國往復書簡。】
十一月,詔家定任征夷大將軍,補內大臣。【宣下留、續太平年表。家定為將軍。】
家定令勛親四家及毛利慶親、細川齊護、池田慶政、慶德戍相、房、武、總要衝之地。【浦賀警衛達】
島津齊彬上書幕府曰:“米艦四艘來琉球那霸港,圖寫山嶽,測量海洋。積載英船所漕石炭,前後還去。”
德川齊昭獻巨熕七十四門於江戶。【今日抄。】
家定又鑄一朱銀。【達書留。】
安政元年(甲寅)春正月十三日,陂理率兵艦七艘逼近海,申前請。幕府急遣林韑等於浦賀,應接之。而命列藩,益護衛京師、江戶,及諸道要害。韑等引見陂理。會陂理疾不能出。因召副使阿單須曰:“外舶闌入內海,國法所固禁。宜速回船於浦賀。”阿單須曰:“萬里來行,曠送時日,非所耐也。苟獲報命,即掛帆去耳。猶不得命,則請直赴江戶取決。否則泊品川,以待處分。”又呈書深之。韑等知其不可諭,以橫濱為接使之地,更使林韑及井伊學弘、伊澤政義等接見陂理。陂理曰:“貴國與弊邦,親信日厚,誠兩國民生之福也。顧條約不定,則爭端不息;法度不立,澤民心易惑。請今後泊船乞肉菜者,苟納其直,則給之。如薪水亦準之。士卒上陸散步,以資攝生,亦允之。測量內海、上岸立標,亦勿之禁。漂民告哀者,亦幸撫恤贍給焉。”語畢而出。【近事紀略。】細川齊護、立花鑒寬,並請以手兵擊米艦。幕府皆不聽。【今日抄。安政元年。嘉永七年十月廿七日改元。‘群書治要’云:“庶民安政,然後君子安位矣。”陂理復來乞互市。按,陂理,今多作培里。】
執吉田矩方、佐久間啟等下獄。矩方,長門人,慷慨有氣節,夙憂皇運衰替,欲挽回大勢,就啟學西洋兵法。啟,松代藩士也。志合議協,益籌策邊事。既而米魯事起,矩方慨然以為:“方今急務,在游海外、知彼情。”遂決航海之志。會魯艦來長崎,因欲赴計事,告別啟。啟察其意,賦詩送之。到則艦已去矣,慊然還江戶,更謀之啟。時米艦在下田,矩方往視之。建言幕府,上急務條議,必勝策。不果用。乃攜門人澀木松太郎,再赴下田,密就米使,乞與俱航海外。弗肯。送致之港吏。吏按驗得實,深嘉其志,而以犯國禁,並執罪之。既而各錮於其藩。【松陰略記、幽囚錄、近事紀略。囚吉田矩方、佐久間啟下獄。】
夏四月,大內災。天皇奉神器徙桂殿,以為行宮。敕家定造大內。【今日抄。大內災。】
六月,近畿諸國,地大震。
鍋島齊正築炮台於長崎近海,至是竣工。家定賜刀賞之。【近世事情。】
秋七月,荷蘭人上書幕府曰:“聞貴國近,待米魯二國,較過弊邦。弊邦辱貴國眷遇,數百年於此,固非二國一朝之比。而貴國炎涼如此,未解也。然弊邦非敢望過厚,苟以待二國者,待之足矣。夫魯國之陸梁,亦貴國之患也。方今其與歐洲構兵,佛蘭西、英吉利,皆援土耳其伐之。英國獻屬予以東征水師,不日與諸將發艦。顧英國亦傾心貴國,行且通市。貴國苟諒其情,則英兵東向之艦,下錨貴國諸港,乞薪水、要糧食,恐弗得拒焉。敢布腹心。”【咬榴吧書翰。荷蘭上書請泊三港許之。】
閏七月,英國水師提督約蔑私侖幾(James Stirling),來長崎,上書曰:“昨年魯國遣使大國,約通信貿易。吾王聞之曰:‘大國洵君子人,而魯國所謂虎狼之秦也。’頃者魯挾妖教,凌暴土耳其。土國孱弱不能支捂,告急於我。吾王發甲碎其艨艟數十,殺其將數千,將乘其驚魂未定殲之,以作京觀於東洋,無關大國,絕非虛言。若以其嘗有和親之約,不忍傍觀,有一彈以為其後繼,則泄怒於大國,改其所指。夫魯流涎於差我廉者於茲有年,竊為大國寒心,大國其熟慮。通款於大國,不顧體面,而竭區區之意者,欲使大國先得一著於局面也。今英國與大國,得立盟節義,為東西呼應之勢。則魯國形露勢阻,而不得逞其凶虐,以足上報天恩而下安人心。大國亦可嘯詠於高砂浦舟,而樂太平於萬世矣。”【英國書翰。英吉利上書乞通市許之。】
八月,水野忠篤奉敕達蘭、英二使曰:“曩日魯國通使於我,有所請求。雖未輒許,亦不可遽示絕。今卿等伐魯國,摟我邦以充軍資,我豈得聽從之。雖然,平心依泊,尋常須需,一如米魯所乞,則何必許於彼,而拒於此。卿等其思之。”二使乃奉命。於是長崎之外,許開函館、下田。【近事紀略。】
九月,魯艦(指俄羅斯)四艘闌入攝海。大阪城代土屋寅直,大驚,遣哨船詰之。魯人托書而去。尋來下田,申請通信互市。【魯艦入攝海。】
十一月,諸國地大震,富士山崩。
家定命井伊直弼衛京師,蜂須賀齊裕戍大森羽田。【今日抄。】
十二月廿一日,命筒井政憲、川路聖謨,與魯西亞(指俄羅斯)結條約九條,許其泊三港。【條約類纂。魯西亞乞通市許之。】
廿三日,詔家定曰:“夫外寇事情,固所深惱宸襟也,況於緇素所可同憂。頃年墨夷再來,入相模海。今秋魯夷渡來畿內近海。國家急務,只在海防。因欲以諸國寺院之梵鍾,鑄造大炮、小銃,置海國樞要之地,備不虞。速令諸國寺院,各知時勢。本寺之外,除古來名器,及報時之鐘,其他悉可鑄換大炮,為皇國擁護之器。及邊海旡事之時,復又宜銷兵器以為鯨鍾。不可有異議者。諸國宜承知,依宣行之,符到奉行。”【太政官符。】尋家定頒布之于海內。德川氏執政以來,以太政官宣命,頒布天下,是為始。【續太平年表。詔收諸國寺院梵鍾鑄造炮銃。】
二年(乙卯)春正月,建講武場。
三月,米艦來下田,乞測量近海。不聽。
家定命松前崇廣,上其蝦夷。因賜陸奧、伊達郡四萬石償之。
夏四月,令伊達慶邦、佐竹義睦、津輕順承,發兵戍蝦夷及箱館。
五月,敕改造神嘉殿。櫻町帝以來,每新嘗祭,行儀於假殿。至是,以其狹隘改造焉。
秋七月,荷蘭致滊船。【今日抄。荷蘭致蒸汽船。】
八月,島津齊彬模造洋艦,獻之幕府。家定賜刀賞之。【近世事情。島津齊彬獻昌平丸。】
九月,大內成。
冬十月,江戶地大震,死者十萬人。是夜,藤田彪,卒。年五十。水戶人,從藩主在江戶邸。地震,彪與母出。母欲再入家鎮火,彪馳止之,屋倒壓死。彪猶抱母,母賴得免。彪學通古今,頗達事體。當藩主齊昭之除弊政、調武備,與有力焉。齊昭深悼昔,自題其碑曰表忠。【東湖碑銘。藤田東湖卒。按,東湖嘗著‘和文天祥正氣歌’,文曰:“天地正大氣,粹然鍾神州。秀為不二岳,巍巍聳千秋。注為大瀛水,洋洋環八洲。發為萬朵櫻,眾芳難與儔。凝為百鍊鐵,銳利可割鍪。藎臣皆熊羆,武夫盡好仇。神州孰君臨,萬古仰天皇。皇風洽六合,明德侔大陽。不世無污隆,正氣時放光。乃參大連議,侃侃排瞿曇。乃助明主斷,焰焰焚伽藍。中郎嘗用之,宗社磐石安。清丸嘗用之,妖僧肝膽寒。忽揮龍口劍,虜使頭足分。忽起西海颶,怒濤殲胡氛。志賀月明夜,陽為鳳輦巡。芳野戰酣日,又代帝子屯。或投鎌倉窟,憂憤正愪愪。或伴櫻井驛,遺訓何殷勤。或守伏見城,一身當萬軍。或殉天目山,幽囚不忘君。承平二百歲,斯氣常獲伸。然當其郁屈,生四十七人。乃知人雖亡,英靈未嘗泯。長在天地間,凜然敘彝倫。孰能扶持之,卓立東海濱。忠誠尊皇室,孝敬事天神。修文兼奮武,誓欲清胡塵。一朝天步艱,邦君身先淪。頑鈍不知機,罪戾及孤臣。孤臣困葛藟,君冤向誰陳。孤子遠墳墓,何以報先親。荏苒二周星,獨有斯氣隨。嗟予雖萬死,豈忍與汝離。屈伸付天地,生死又何疑。生當雪君冤,復見張四維。死為忠義鬼,極天護皇基。”】
十一月,帝徙御新宮。
十二月廿三日,與荷蘭結條約二十七條。【條約類纂。荷蘭條約成。】
三年(丙辰)春二月,幕府始置藩書調所,以箕作玩甫。杉田成卿等為教官。【某氏日記。設藩書調所。安政二年,移天文台翻譯局於九段阪下,至是改稱。】
夏六月,政通辭關白。【宣下留。】
秋七月,米國(指美國)總領事巴爾理士(Townsend Harris)來下田,乞直呈國書於將軍。奉行井上清直等,百方中沮,竟不能告之江戶。幕府議米使謁見,不決。【今日抄。】
八月,左大臣尚忠為關白。【宣下留。】
江戶大風,屋瓦皆飛,多死傷者。【元治夢物語。】
家定令松平定安、松平賴胤,築炮台於大阪。
四年(丁巳)春二月,清人江星育等,上書長崎,報朱賊狀曰:“紅巾賊粗平。而南京賊,死守不降。”【今日抄。清人報朱賊狀。】
夏五月,家定鑄錢。文曰:“箱館通寶。”
定米利堅合眾國通商條約九條。【條約類纂。定合眾國通商條約。】
秋七月,幕府將許米使謁見。德川齊昭與其子慶篤上疏諫違敕。不聽。齊昭稱疾辭參政,贈書前關白政通,請止見之。先是,寬文年間,以高松、彥根二藩為溜間詰,監老中。尋加會津,為三藩。後又增松山、桑名、忍、姬路,為七藩。及米使謁見之議起,連署上書,大論其不可。亦不聽。【今日抄。】
八月廿九日,定荷蘭追加條約四十條。
九月七日,追加魯西亞(指俄羅斯)條約二十八條。【條約類纂。追加荷蘭、魯西亞條約。】
鍋島齊正上疏:“請討米夷,以雪癸丑已來辱。”
冬十月,巴爾理士始入江戶,館於蕃書調所。尋詣堀田正篤邸,面陳使事。呈國書副本。【巴爾理士始入江戶。】
二十一日,遂行聘儀。下田奉行井上清直導米使抵牙門,下駕而入,有司迎延之大廣間。於是,將軍家定,烏帽直衣,出坐上牀。正篤等皆侍焉。巴爾理士拜跪上謁,敬呈國書,並敘主命曰:“開港通商,以永全交誼。”家定慰喻之,正篤進授書函,米使乃退。【米使始謁大將軍。】
是日,勛舊諸侯,及諸有司等,整儀登城,而諸大藩皆不與焉。【近事紀略。】
十一月,水戶藩士堀克之助等,謀要擊米使。夜,將入其館,為官吏所補。【今日抄。水戶人襲外國公使館。】
十二月二日,正篤奉教旨,新開港市。巴爾理士議請數項:“曰,全權公使常駐府下,以便事務。曰,下田港屬不便,換以他港。曰,埠頭已定,則就建商館,並造寺院。曰,輸商稅。曰,近鴉片。曰,兩國人民因便貿易,官吏無復檢之。曰,歸約已定,則必得政府印信,以為照準。”正篤以奏請眾議為辭,不即議決。巴爾理士,不得已且還下田,以待議定。
家定使林韑等入京,上米國書,且乞敕允。先是,每奏外事,概奉文書,未嘗馳一介,川路聖謨等頗為言。至是始上使,朝議輟而不報。【近事紀略、近世事情。】
五年(戊午)春正月,詔公卿三十五名,議米國事,各上封事雲。敕諸侯建言。
幕府恐米使之復迫,命堀田正篤西上,請許其所乞。川路聖謨等副之。【今日抄。老中堀田正篤、勘定奉行川路聖謨。】
二月,堀田正篤入京。奏曰:“頻年米使連至,切乞通市。自餘諸國,亦將踵來。而我獨執舊規,絕而不通。恐自取禍。因欲大開諸港,泛通海外。以一變國法,中興盛業。特患天下人心,未信其然。非仰天裁,不足以服之。敢取進止,願速允之。”傳奏菅原聰長、藤原光成,申問奏止。正篤遂條對之。聰長等報奏之。朝議已征列蕃眾議為言。聰長等以關白尚忠命,傳旨正篤曰:“奏事極大,上懼祖宗神明,下慮億兆人心。非可輒決。宜采天下諸侯公議具奏之。”正篤大驚,請少更文。議久我建通曰:“否。此書雖殿下之命,即上之旨也。宜速達之江戶矣。”正篤不得已,報之江戶。老中連署答之云:“米使若迫,將如之何?”正篤大窘。【正篤入朝奏外事。】
蜂須賀齊裕,密上書闕下,申奏外國形勢,請:“進兵守闕,以報皇恩。”又呈書大合政通,言:“天下安危,在此一決。切望殿下慎重從事。”【蜂須賀齊裕上書。】
三月,敕裁略定又變。先是,陪衛都築峰重謂正篤曰:“彥根藩士長野主膳與關白殿下臣島田正辰者善,因之遊說殿下,必得敕允。”正篤從之,多方夤緣,說諭尚忠。尚忠與聰長謀,下敕書文案。廷議:“文有凡所奏陳,舉倚任關東之言。”公卿皆變色。時聰長陰主此議,德大寺實堅援之。中山忠能首論其不可。議奏萬里小路正房亦曰:“臣固不可開市。雖以之奪邑,不能同意焉。”即顧諮左右,諸侯皆從之。忠能等八十餘人,因傳奏光成上疏,請改敕文。天皇嘉其忠直,敕改報案。【近事紀略、元治夢物語。中山忠能唱義改敕文。】
二十日,關白尚忠召正篤傳旨曰:“米夷要請,事體極艱。人心之向背,國家之安危,在此一舉。主上深思。宸憂日切,往歲下田之舉,已不副聖意,況復開諸港,結信各夷,恐貽患後世,誠不易輕決。宜議三家及諸侯,以奏處置之宜。”正篤奉敕書退,使人致之江戶。都築峰重以奏請,不允,自殺謝正篤雲。
夏四月,正篤入朝告歸,敕增神宮及京師護衛。【敕增加神宮及京師守衛。】
正篤還江戶,召巴爾理士於私邸,頗分疏內情,擬延約期。因賜老中連署書證之。巴爾理士不喜曰:“二國已刻期,而以人心不安塞責。萬國之所不有,史志之所不載,甚無謂也!”請自詣京師取決。正篤苦諭而止。【元治夢物語。】
井伊直弼為大老。【今日抄。】
六月十九日,幕府與米國結約。先是,米艦二艘來下田,尋魯艦一艘又來。皆報曰:“英佛諸艦踵至。”幕府遣井上清直、堀利熙等,檢之。巴爾理士說之曰:“英佛既克支那,乘勢來迫。不復米人恭順之比,貴國欲如之何。雖然逮今速定調約給印信,業已微我同盟。則我能諭二國,圖以無患。否則禍且不測。”清直等即結條約十四條,更定貿易章程七則,號曰假條約,以與焉。【條約類纂、近事紀略。定亞米利加假條約、貿易章程。至萬延元年,於華盛頓交換本書。】
二十五日,將軍家定迎紀伊宰相慶福為世子。時年十三,更名家茂。先是,德川慶恕、松平慶永等議曰:“將軍無子,而嗣軍未定。方今國家多難,非長而賢者,不能以副其職。”因以一橋刑部卿年已長,且有聲望,欲立為嗣。刑部卿即前中納言齊昭第七子也。井伊直弼等,深忌齊昭,欲立慶福。議未決。家定患之,請叡旨。有旨曰:“宜立賢而長者。”直弼等秘之。偶與米使假條約,齊昭等以為:“違敕罪大,不可不爭。”即與慶恕、慶永,請入見將軍議之。家定稱疾不見。直弼等大懼,竟違所請之叡旨,決議立慶福。慶福,故將軍家齊第六子齊順子也。【今日抄、近代月表。】
京師大水。
家定令藤堂高猷、池田慶政、毛利慶親、立花鑒寬等,衛京師、大阪、兵庫界。【今日抄。命諸藩守京師、大阪界兵庫。】
秋七月,將軍家定,薨。先是,家定奏權許互市事。天皇大驚,遣使奉幣神宮及加茂、石清水,祈國家靜謐。敕征三家若大老。會家定有病遽薨。直弼等畏慶恕、齊昭等之參朝議,即擯黜齊昭、慶恕、慶永等,使茂德代慶恕,茂昭代慶永。茂德,慶恕之弟。茂昭,慶永之支族也。既而奏曰:“慶恕、齊昭,皆有罪禁錮。其嗣皆幼弱,未足贊朝議。”而直弼決裁外務,事跡甚急,亦難舉寸步。因令間部詮勝西上,至則賜諮問焉。【今代月表、近事紀略。將軍定家薨。】
十日,改修荷蘭、魯西亞舊約,鈐印之。更定貿易章程。尋英吉利船三艘來品川,結條約二十四條,定貿易章程七則。【條約類纂。英吉利條約成。】
僧月性,歿。字知圓,號清狂。周防人,慷慨有氣結,好論時事。其說法也,以充擴國恩,排擊匪教為主。為之感激興起者不少。其死,國人大悼惜焉。【懷古集、清狂傳。】
八月,葬將軍家定於增上寺。賜謚曰溫宮院,贈太政大臣正一位。【元治夢物語。】
天皇賜內旨於德川齊昭,蓋聲幕吏違敕之罪也。因命三加三御等:“協心戮力,翼載天朝,扶持幕府,以御外侮。”先是,幕嗣之未定也,中外系望刑部卿,水戶藩臣安島帶刀,與其京師邸監鵜飼吉左衛門父子,及橋本佐內等謀,欲藉朝命以就事。乃密謀之鷹司家臣小林良典、近衛家婢村岡等,相結周鏇京師。既而幕嗣定,事不果成。更相議,密有所奏請。於是敕書下。日下部伊三次、鵜飼幸及,奉以東下,致之水戶。【賜敕始末、近事紀略。天皇次內旨於齊昭。】
彗星見西北。天下暴痢,潮瀉夕死,諸藥無驗。彗星滅,而痢亦息。
幕府以田安慶賴,為後見職。
九月三日,權許佛蘭西互市約二十二條,定貿易章程七則。至是五國條約皆成。【條約全書。佛蘭西條約。】
冬十月,老中間部詮勝上京,館妙光寺。先是,朝紳家士,及處士等,往往臧否幕政,歸罪井伊直弼。黨援稍眾,物議大涌。直弼遣家臣長野主膳於京師,諜之,備悉情實。又囑詮勝圖之。於是,詮勝稱疾不朝,分吏四方,補小林良典、賴醇等數十人,檻送江戶。江戶亦捕其黨與飯泉喜內等數十人,並皆下獄。鞠訊得情,頗有蹤跡,乃逼大合鷹司政通、前內大臣三條實萬,削髮屏居。【戊午之難。】
二十五日,宰相家茂,為內大臣,任征夷大將軍,敘正二位。【今日抄。家茂為將軍。】
間部詮勝奏曰:“主上欲拒絕夷狄,幕府固奉戴之,諸吏易所願,然非公武一致,上下同心,則不能奏效也。伏望且緩期日。”
十一月,清水寺僧月照投海死。月照嘗與薩人西鄉隆盛謀,為其周鏇。及直弼逮捕志士,藩議兩分。或謀陷隆盛。隆盛與月照逃日向。逮捕又迫,二人以為:“事已至是,有踏海而死耳。”乃乘夜與俱投海。會月明,有漁人濟之。二人已暝。舟子看護墾至,月照終死,隆盛蘇。【或曰,隆盛能游泳,欺月照,與俱投水以死之滅口。】藩人更竄之大島。先是,隆盛以事再流大島,因變姓名,稱大島三右衛門。後赦而還,尋參藩政。
十二月,家茂幽入道尊融親王,命伊達宗城退隱。【青蓮院宮尊融。】
泉涌寺靈明殿災。【近世史略。】
六年(己未)春正月,幕府令徙商戶於神奈川,大開互市場,許內外人民因便貿易。初內國之船艦,唯系官者,揭日章旗,以為之別識。至是,令私船皆樹其旗,而無混於外船焉。【今日抄。開橫濱互市場。定國徽樹海泊。】
二月,山內豐信退隱,稱容堂。【近世事情。】
三月,左大臣近衛忠熙、右大臣鷹司輔熙,並辭官削髮。
夏五月,帝賜尚忠、政通、忠熙、輔熙、實萬等黃金若干,以慰盡力外事之勞。
家茂令禁洋服。
六月,禁碧鬻官銜圖籍及兵器於外舶。
秋七月,神奈川大風海溢,人溺舶毀。【今日抄。】
八月,家帽奏增尚忠職俸五百苞,采邑一千石。【幕府增關白職俸。】
幕府斷德川齊昭等獄。譴齊昭前日愬外是於京師,謀幕嗣於公卿,密請敕旨。使微者奉之罪,就國禁錮終身,誚其子慶篤,已不能匡救父過,鎮撫藩臣,禁其參幕。尋釋之,讓慶喜使其退老屏居,幽屏山內豐信、太田道醇。【或曰,豐信幽屏,在是春。備後守太田資始退職,號道醇、醇宇、士春,通稱三樹。】命安島帶刀自刃。梟鵜飼幸吉斬鵜飼吉左衛門、茅根伊與助、飯泉喜內、橋本左內。及賴淳放竄鮎澤伊太夫、小林良典、飯田左馬等十餘人。梅田義質、日下部伊三次,已死於獄。勝野豐作,脫走晦跡。因流三次豐作之子,義質若挾人,下帷京師。【義質,通稱源二郎,號雲濱。豐作,名正道,水戶人。子森之助,名正倫。】魯艦入攝海也,大和處士,相謀擊之,推義質為謀主。以魯艦去,不果。既而黨錮事起,檻至江戶。醇作詩哭之,醇亦被拘。醇,安藝人,賴襄第三子也。初幕吏按醇獄不抵死,而醇慷慨激烈,對吏不屈,大詈時弊,遂被斬。年三十五。左內,越前人,嘗受藩主密旨,周鏇闕下,盡力國事。及捕,吏案問密旨系何事。左內抗言曰:“既言密,所以不可明言。”其在獄中,慨然有感,手注資治通鑑,至漢紀而就刑。先是,清水寺僧信海,奉敕修大元師法。幕府以為詛咒關東,下獄而死。信海,月照弟也。【今日抄、近事紀略。己未之難。】
九月,家茂分與蝦夷於伊達慶邦、保科容保、南部利剛、佐竹義就、津輕承烈、酒井忠寬墾闢。【今日抄。】
冬十月,幕府斷吉田矩方獄,處斬。初矩方獲罪於幕府,禁錮本藩,而志不少撓,憂國益切。日以尊攘期望幕府。而幕吏懾懦,益主和議。或勸矩方:“舉事討幕。”矩方諭其背大義,不聽。尋被釋,屏居於家。時井伊直弼專用事,疏斥三家,把弄國憲。五國之約,不經奏而許之。天皇宸怒,志士痛憤。矩方知幕府之不可復諫,乃以所著‘時事論’,呈廷臣大原宰相。宰相篤獎諭之。矩方益激勵,會老中間部詮勝西上,收居黨人。矩方聞之,奮然決死,欲狙擊詮勝,遺書父兄,脫家而去。事竟不果。本藩憚物議,復系之獄。既而幕府命檻送之江戶,幕吏詰以投匿名書于禁中。及與梅田義質謀事,矩方素與義質不相容,投書之舉,亦始無其事。因明辨其誣,更告以呈書廷臣及圖老中故。幕府所疑,非矩方所為。而矩方所計,則出幕府意外。幕吏始大驚,遂處之刑。時年三十。後長藩人唱勤王者,多其所薰陶涵育雲。【松陰略記、評定所斷案。吉田松陰獄死。安政大獄。】
萬延元年(庚申)春正月,遣外國奉行村垣范正、新見正興等,於米國。遣公使外國,是為始。【今日抄。始遣使外國。萬延元年。安正七年閏三月一日改元。‘後漢書’馬融傳云:“豐千億之子孫,歷萬載而永延。”】
三月三日,水戶藩士佐野光明、薩摩藩士有村兼清等,擊大老井伊直弼於櫻田,殺之。是日,大風雪。直弼乘箯輿,從者七十,穿赤襏襫,傾蓋喝道而行。忽有數人,自路傍出,雨衣奴裝,自呼訴人,近輿側。從者叱避之,隨叱隨近。逡巡之間,又有數人,襲擊前驅。從者皆赴之。訴人乘間,斫輿丁。輿丁舍輿走。從者視變,返救。前後集斗,互有死傷。一人跳出,橫刺箯輿,曳出直弼,馘之,貫刀上,大呼曰:“有村兼清獲井伊公矣!”數人吟喔去。至日比谷門,番吏懼而不譏,眾輒過之。時兼清創劇,不能行,自屠而死。自餘或死去。大關和七郎等四人,赴熊本藩邸。光明等四人,詣老中脅坂氏邸。並自請罪。上封事略曰:“井伊中將挾幼主,抱私意,黜陟有司。罪一也。【五非之一。】苞苴私謁,無所不至。罪二也。【五非之二。】斥柳營羽翼之良將。罪三也。【五非之三。】嗾閒部閣老,詿誤九條殿下,幽廟堂輔弼之名卿。罪四也。【五非之四。】懼祥夷之虛喝,不得敕允而擅結條約。罪五也。【五非之五。】凡斯五罪,神人所共不容。故臣等代天誅之。區區之志,竊期萬分之報,固非敢犯大府也。伏望當路有司,一洗舊污,大布新政。上奉聖王之敕,下副蒼生之望。維持世道,制御外侮,以措天下於富岳之安焉。臣等死不悔,謹俟疏入。”大議處分:“搜尋黨與,後皆處之斬。”【蓮田遺書、近世紀略。櫻田門外之變。】
先是,家茂令郡山、淀、篠山、膳所、柏原諸藩,戍洛外要衝地。至是皆備。
夏四月,家帽改鑄小鈑四銖二銖,比舊皆小也。【紀聞。】
六月十七日許,葡萄牙人通商。定條約二十四條,貿易章程九則。【條約類纂。許葡萄牙通商。】
秋七月,英人上富岳,量驗高度。
八月,德川齊昭,薨。年六十一。私謚曰,烈公。公為人英明,天保末,托田獵治軍,廢佛剎,興學校,多毀梵鍾以鑄煩,坐之屏居。及米艦來,幕府召參大議,與老中不合,再坐事,齎志而薨。識者深惜其志業之不畢焉。【回天詩史。德川齊昭薨,謚烈公。公字子信,號景山。】
家茂使仕女勝定院橋本氏來,奏請尚皇妹和宮。先是,和宮約適有栖川宮,故不聽。橋本氏固請不止。【今日抄。幕府奏請尚皇妹。】
冬十一月,箱館奉行堀利熙諫老中安藤信正。不聽,反怒罵之。利熙還家,自裁。遺書信正,指斥其五罪。其一曰:“聞專論廢帝之事,使國學者探索舊典,私議其事。仆血淚如雨,鐵腸如裂,誰不痛哭仆地。實天下逆賊,天誅固不容也。可鑑彥根閣老矣。”一時流傳,讀者莫不流涕。【懷古集。】
天皇依吉子內親王東降例,許尚和宮。家帽所使司代酒井忠義納幣分贈金一萬五千兩於親王大臣。【今日抄。】
十二月十四日,家茂命村垣范政等,結孛漏生條約二十三條,定貿易章程九則。【條約類纂。】
文久元年(辛酉)春正月,幕府始鑄大錢。文曰:“寬永通寶。”背作波紋,以一當四。【萬延二年二月廿八日改元。】
二月,天皇發內帑,賑山城窮民。欲以自邇及遠,普遍海內。敕家帽贊成之。【今日抄。發內帑賑窮民。】
水戶亡命,屯集各處,傳檄四方曰:“奉老公遺志,盪盡醜夷。”諸藩亡命聞之,競集凡二千人,將襲橫濱,所在騷擾。至是,家茂命藩主慶篤逮捕之。分遣諸侯,扼其沖路,益嚴蕃館警衛。【水戶亡命唱攘夷。】
魯(指俄羅斯)艦來對馬,劫奪民物,捕殺吏人。宗義和盡心溫諭之,而肆橫益甚。至是,一藩大憤,欲悉刀殲之,飛書報江戶。家茂遣吏按問之。既而去。【魯人寇對馬。】
夏五月,水戶人有賀重信、岡見富次郎等十餘人,襲英人於東禪寺。傷其二人。衛吏御之,頗有死傷。重信等二人死之,餘皆逃散。於是,命慶篤急捕黨與。其徒多脫走奧羽。英國公使大怒曰:“日本亡狀如此,不可復以理說!”即與佛蘭二公使退橫濱,將率兵遍江戶。老中信正等,百方諭解,事才得釋。爾後英人置兵橫濱,以自扞焉。【近事紀略。水戶人襲英館。】參見東禪寺事件。
冬十一月,內親王和宮東下,典侍觀行院等從之。觀行院,橋本實久之女。【今日抄。和宮東嫁至江戶。】
茶禿長澤蒼翠,上疏幕府,陳便宜八條:“曰,復上洛禮;曰,明春或有天下亡命輻湊京師,及今陰備之。曰,黜陟吏胥,皆用正議人。使一條刑部卿輔佐幕府。越前前中將為大老。其餘皆剴切時弊。”【長澤蒼翠上書。長澤蒼翠上陳便宜八條。】
二年(壬戌)春正月朔,春日神鏡自毀。【今日抄。春日神鏡自毀。】
大橋順藏等,將奉輪王寺宮,據日光舉兵。事露下獄。尋卒,年四十八。所著有‘辟邪小言。’一時流傳四方。
十五日,甲田通植、河本壹等數人,要擊老中安藤信正於阪下門外,刺輿傷脊。從者山田彥八等拒斗。信正走入郭門。彥八等皆被創,遂殪。通植等六人,擁信正而還。六人各懷一封書,題曰斬奸趣意,略曰:“信正強請皇妹,配之將軍。欲藉以要通市敕允。不聽,則逼以讓物。命國學者,檢廢帝之例,使幕府奕葉恭順之旨,一日委之地。朝幕之罪人,臣等不忍見。因今捐微躬,斬戮奸賊。”幕府大索遺黨,下野人兒島牆介等,連坐囚死於獄。【今日抄、元治夢物語。阪下之變。】
二月,毛利慶親建議幕府曰:“條約之成,開鎖和戰,群議紛興,黨同伐異。天下洶洶,有瓦野之勢。然是尚枝葉耳。方今急務,在崇奉天朝,以明君臣大義;協和公武,以一天下人心。廣究諸蠻情形,以確立國本也。國本既立,內政盡舉,然後覃及外事。可以戰則戰,可以和則和。開鎖通絕,量時度勢,從宜處之。則本末內外,無往而不可者。今日之計,蓋不過如此。願熟議之。”幕府不報。於是,慶親自入城中,見老中久世廣周等,面折時弊,曰:“和宮之降嫁也,將軍當入朝,而食言,天皇宸怒。自鍋島氏老,大藩失望,各務富強,為自守之計。國事已至此,可無大處分乎。”廣周等愕曰:“然則如之何?”慶親曰:“有以越前中將為大老,登庸川路左衛門尉等以改弊政耳。”廣周等勉強從之。慶親薦其臣永井雅樂,使詢議京師事情。已而廣周召雅樂謀事。雅樂素忌鎖攘,故其議合幕旨。因授密旨入京。【毛利慶親建議。慶親說老中。】
三月,雅樂入京師,呈書議奏,備陳持議,並申藩主之志。時攘夷之說,朝野喧然。有圖雅樂者,遂不得其意而復東。以事獲藩譴,竟自裁於國。【近事紀略。永井雅樂上奏。】
夏四月,詔島津久光、毛利定廣,身駐闕下,鎮撫浪士。時慷慨勤王士,脫籍自稱浪士,蓋放浪江湖人之謂也。先是,筑前人平野國臣,在攝、播間,以尊攘說鼓舞志士。其徒大約二百人相議曰:“吾儕為烏合眾,無所統一。冀倚一大藩以就事。”日議所屬。會久光過姬路,相率赴之。要請曰:“近者幕府凌蔑朝廷,結納醜虜,暴慢雲極矣。臣等憤激不自禁,欲戴公以解朝紳憂厄,據大阪彥根及二條城,號令各藩,遂奉鸞輿於函嶺,問幕府之罪。以速攘洋夷,願閣下憫臣等微衷許之。”久光意患其暴發,曲意撫之,入京師奏之。薩之亡命在大阪者,憤久光姑息,欲逼舉事,相率抵伏見。久光遣人慰諭之。不聽,抗論數次,遂奮鬥,互有死傷。【近事史略、近事紀略。詔毛利、島津二家護衛闕下。】京師所司代酒井忠義聞變,倉皇入二條城。自是所司代威權頓地地。【元治夢物語。所司代威權頓地地。】
永井雅樂之建言朝廷也,天皇深嘉慶親之忠,敕召之闕下。慶親奉命未往,再建議幕府,請將軍速入朝,大會列藩,以議定國是。時世子定廣將就國,途過京師,因並有此命。【近事紀略。】久光,島津茂久支族也。【大成武鑒。】
筑前國主黑田齊溥朝江戶。途至播摩,稱病歸國。【近代月表。】
詔入道政通、輔熙、忠熙等朝參。入道親王尊融復為清蓮院宮。【今日抄。】
家茂釋慶恕、慶喜、慶永,及山內豐信、伊達宗城等譴壘。
五月,家茂命松平慶永,干預政事。班告政事復寬永以前旨。
伊藤軍兵衛襲東禪寺,殺英人二名自殺。【近代月表。】
六月七日,敕使左衛門督大原重德到江戶。島津久光率士卒六百人,陪從重德入城宣敕。略曰:“卿家茂宜率諸侯入朝,議決內外事宜。宜依豐臣太合之故典,選五大藩,為五大老,以諮詢國政。宜以一橋慶喜為夾輔,松平慶永為執政,故戮力協心,以指揮中外。朕之所慮,在斯三事。審議決之。”家茂謹奉旨。【近事紀略。敕使到江戶。】
毛利慶親,奉敕自江戶入京師。【近代月表。毛利慶親奉敕入京。】
秋七月,家茂大行黜陟。起慶喜為後見,慶永為政事總裁。慶永大布新政,闊諸侯會同之期,許其妻孥就國。初慶長年間,諸侯妻子,盡至江戶,令其會同者,留期年而去,著為永制。江戶殷富,皆是賴焉。至是,景況頓變。【近世史略。】
毛利慶親父子,建議學習院,論協和朝廷、幕府。【近代月表。】
浪士斬九條家臣島田正辰,梟首於四條磧,榜其罪狀曰:“正辰與逆賊長野主膳,同圖不軌。因天誅之。”【元治夢物語。處士刺島田左兵衛尉正辰。】
罷關白尚忠,以左大臣近衛忠熙為關白。尋放久我建通、千種有文、岩倉具視、富小路敬直於洛外,皆剃髮。【近代月表、雲上明覽。】
八月,山內豐范入京,詔與慶親、久光同鎮撫闕下。又數賜內敕。時人語列藩有威望者,必曰薩長士。【薩長士有威望。】
毛利定廣奉敕東下,傳旨曰:“戊午以來被譴累者,宜速釋之。其死非命者,宜招其魂禮葬之,令子孫祭焉。贈故中納言齊昭大納言。其傳之慶篤,繼先人志。”
敕使大原重德西歸。島津久光先發至生麥,英人四名馳馬沖其前驅。從士怒,斬之,殺其一人,餘皆逃去。【元治夢物語、近代月表。】
閏八月,家茂置京師守護職,以保科容保沖之。命井伊直憲,處其臣長野主膳嚴刑。釋戊午以來罹國難者,削死者罪名,許建墓碑。尋數故井伊直弼罪,削其封十萬石,及安藤信正二萬石,久世廣周一萬石。其餘各有差。【近事紀略。置京都守護職。】
島津久光歸國。
冬十月,後醍醐天皇廟,振動破裂。【近代月表。】
敕使中納言三條實每、少將姊小路公知,齎詔東下。山內豐范陪從。實美宣敕曰:“攘夷宸旨,終始不渝。宜速決策奏其期,且徵募兵食於諸藩,號為親兵,以守御京畿。”家茂謹領宸旨。【今日抄、近世史略。敕使又東下。】
中川久昭,過伏見東下。青蓮院宮尊遣人詰之曰:“何先關東而後京師乎。”久昭不能答,即入京師。是時,在京諸侯八十餘藩。寬永以降,未曾有雲。【近世史略。八十餘藩入京。】
十二月,中納言實美、少將公知歸,毛利定廣陪衛之。
德川慶篤奉教,施行戊午敕。
造英館於殿山。英人未移居,有人火之。又斬塙二郎,榜其罪曰:“二郎受安藤信正密囑,檢廢帝例。因加天誅。”【近代月表。】
是歲,家茂囑荷蘭,製造軍艦,遣檟本武揚、赤松則良、內田正雄等,學海軍術。又募庶民編步兵,分士卒,作炮騎二隊,以號三兵衛。【近世史略。】
三年(癸亥)春正月,家茂以鍋島齊正,為文武顧問。一橋慶喜入京,館東本院寺。水戶藩武田正生從之。松平慶永亦赴京師。諸浪士逼以攘夷之期。慶喜曰:“俟將軍入朝決之。”浪士等憤其因循,殺千種家臣賀川肇,投其首於慶喜館。曰:“為攘夷血祭。”贈左右腕於岩倉具視千種有文,曰:“公等信肇奸謀,故獻之。”肇亦主膳之黨也。時國事掛、參政,以下十三名,亦奉敕逼慶喜,以攘夷期限。【今日抄、近世事情。浪士橫行促攘夷。】
二月,熊本藩轟武兵衛、長門藩久阪通武等,逼關白忠熙,促攘夷期。【近代月表。】忠熙辭關白,右大臣鷹司輔熙為關白。【雲上明覽。】
詔在京諸侯,建言學習院國事。
敕青蓮院宮尊融復飾,賜第名稱中川宮。【近代月表。尊榮復飾,稱中川宮。】
三輪田綱一郎、大庭強平、師岡節齋等,入等持院,斬足利尊氏等塑像首,梟之三條磧,聲其罪以諷幕府。保科容保捕其黨十餘人,下獄將處刑。毛利定廣奏請宥之。自是,士民益屬意毛利氏雲。【振氣篇。斬足利木像首梟之。】
三月,將軍家茂入京,館二條城。尋入朝,獻黃金百枚、白銀千枚、機硯香爐、掩障屏風、掛畫錦綿等。親王、公卿以下獻饋有差。先是,慶喜因關白請詣廷建言,有故不能。至是慶謁,慶喜前拜曰:“將軍在職,請委任之。”天皇曰:“可。”慶喜少退。天皇曰:“依舊委任將軍,其勵精攘夷。”慶喜拜謝而退。由是,家茂名望大定。【家茂入朝。】
十一日,天皇幸加茂神社。先是,毛利定廣奏:“請舉行幸之典,以啟親征之端。”朝議從之。至是行之。是日,關白輔熙以下,公卿扈從,家茂率諸侯,從衛前後,鹵簿極盛。【今日抄、近世事情。幸賀茂神社祈攘夷。】
諸浪士逼松平慶永促攘夷。慶永病之,上疏辭總裁職。未得允報,夜脫還國。嘉茂譴幽屏之。【元治夢物語。松平慶永脫而歸國。】
十四日,島津久光入京。
十八日,歸國。初久光久在輦下,朝廷深倚任,而或有議其專者。至是上疏曰:“臣數陳鄙見、規時事,而讒口紛紛。其言不用,而猶啟留闕下,恐媒孽不虞之紛擾。且攘夷期近矣,敝邑不可不為備。願賜數月暇。”書才奏,已出就途矣。【近世史略。島津久光亦歸國。】
幕府新徵兵。先是,處士部聚,有稱壬生浪士者,給俸養之,名為新選組。欲以壓在京浪士。時江戶之浮浪清川八郎等數百人,自嘯集團結,偃蹇無賴,稱攘夷軍須,掠略豪戶,將襲橫濱,遠近騷然。幕府發兵捕之。會八郎為人所殺,事平。於是更編一隊,名新征組,以鵜殿鳩翁等為隊長,令莊內藩督之。【村林覺書。】
夏四月十一日,天皇行幸男山,將就祠前賜攘夷節刀於家茂。是日,家茂稱疾不出。慶喜在扈從,因代受。慶喜窮蹙,俄稱疾下祠。浪士等乃罵慶喜曰:“咄!惰夫不足共事!”遂迫請天皇親征。朝廷慰止之。【近事紀略。天皇行幸男山。】
敕十萬石以上諸侯:“每三月更戍京師。”使三條實美掌之,親兵亦屬實美,輿馬填門。【元治夢物語。】
廿一日,將軍家茂與慶喜等詣闕奉敕,以五月十日為攘夷期限。因遍告列藩。【奉敕始末。定攘夷期限,布告諸藩。】即日發京師,入大阪城。【近代月表。】時關東英人之事興,情勢切迫,飛報如織。於是,家茂奏請東歸。不允。初嘉茂之西上也,限以在京十日。德川慶勝以為不可,奏請留之輦下,以示君臣一和之實。乃敕家茂曰:“當在此指揮諸侯。”家茂奉敕。更敕德川慶篤,為將軍目代,委以攘夷。令與德川茂德等計議決事。
是春,英人率兵艦數艘,直逼橫濱,以書來責曰:“聞去年殺該國士官者,島津三郎黨也。乞速縛主使者,附之於我。兩國參檢,然後駢首誅之。否則得政府贖罪金五十萬元。且欲別取三萬弗於島津氏,以存恤死者妻孥。島津氏固不得拒,苟拒則有一戰已。政府宜發一權官監視之。今日之報,不得猶豫,請以三月九日為期。萬一過期,兵艦在此,貴國其勿悔焉。”書辭極倨慢,幕議大難之。飛書報京師,故請將軍東歸。而將軍被抑留,不得還。於是慶篤東下,意在鎖攘。而幕議柄鑿,報期已迫。遣人橫濱,乞更緩答期。議不輒決。時在港外人,各爭收局,如戒急狀。而英艦益輻湊,殆至十餘艘。幕府大怖,依違遷延。往復之間,已過月余。英人倍忿,觀兵逼之。幕府下檄戒非常。府下洶擾,眾荷擔而立。老中皆稱疾不出,殆至無視事者。【近事紀略、元治夢物語。英人責生麥之事。】
五月朔,茂德欲西上仰裁,發江戶,至美濃。俄入名古屋城,稱疾不出。先是,更敕一條慶喜,東下處事。老中小笠原長行先下,欲鎖港而後償金。老中松平信篤等不聽。長行獨抵橫濱,說各國公使曰:“無之或渝,條約在彼。今乃渝之,吾儕安得縱斷大事。其謀之該國,事之可否,唯從該國之命耳。”長行欲見英人。英人不出。【茂德入名古屋城不出。】
九日,和議遂決。輸洋銀四十五萬元,事始平。慶喜途聞償金議決,馳驅止之,不及。【近世事情、近代月表。幕府輸金生麥償金。】
十日夜,長藩士要米艦過赤馬關者礟之。初外舶之來也,天皇深憂之,謂必外攘而後可以安內國。屢敕諸幕府,而幕府依違,不輒奉詔。毛利慶親父子,首倡大義,必欲有應上旨。於其國長門要害,多築礟台,專計討攘。幕府始令天下,戒攘夷之期。於是斷而礟之。米艦驚避向田浦,飛舸追蹴,復擊走之。後與米、蘭、佛艦戰,凡五回,互有勝敗。【長人始礟擊米國艦。】
將軍家茂入京師。
盜刺姊小路公知於朔平門外,公知歸家而薨。道路以為薩人所為。敕罷島津氏乾門宿衛。【元治夢物語。】
六月,毛利慶親獻金一萬兩於朝廷。
敕遣正親町公堇於長門,賜紅白御旗於慶親,以益督勵焉。初攘夷之令下也,小倉藩私謂為非幕旨。及長藩舉兵,亦不應援。朝廷乃令諸藩云:“如聞長藩已開兵,而或有袖手旁觀者,甚戾宸旨。宜各同心戮力,速奏掃攘之功。”【近事紀略。敕使至長門監軍。】於是肥、築二藩,遣使於長門,曰:“貴國復有寇,必致援兵。”淺野茂勛亦欲援之,奏請就國。【今日抄。】
小笠原長行,海路抵大阪,將赴京師,謝輸金罪。朝廷不許,詔:“褫其官爵,屬大阪城代松平信古禁錮之。”尋免之。【今日抄。】
江戶西城火。
主要成就
支持公武合體
孝明天皇在位期間大力支持公武合體。公武合體(こうぶがったい),又稱為公武合體論、公武合體運動、公武一和,是日本江戶時代後期(幕末)的一種政治理論,主旨是聯合朝廷(公家)和幕府(武家)改造幕府權力。此政論獲得幕府和部分大藩屬的支持,主要目的是要結合朝廷的權威,壓制當時的尊皇攘夷(尊攘)運動,以避免幕府倒台,進一步強化幕府的地位。
公,指朝廷;武,指幕府或強藩。公武合體運動,有以幕府為中心的,也有以強藩為中心的。這兩種公武合體運動一方面與尊攘運動矛盾交錯,同時在它們之間也相互進行較量。
孝明天皇之妹和宮與第十四代將軍德川家茂的結婚問題,是這一運動的代表性事件。其目的是想通過政治婚姻而使公武結合。
反對倒幕派
孝明天皇支持的公武合體運動與尊王攘夷針鋒相對。尊王攘夷是為了鞏固天皇的統治地位,採用朱熹所提出的哲學,加以改造,指出日本的執政者理應是天皇,而不是征夷大將軍。這成為尊王攘夷的理據。武士階層由此指屏斥江戶幕府軍政,奉還天皇實權,對強行叩關的外國人予以征討的政治訴求活動。尊王攘夷運動的推動者是一些地方的強藩(強勢諸侯),幕府需要藉此鞏固政權,而強藩則企圖藉此入主國政,進而形成了倒幕派。
孝明本人是強烈的鎖國派,對幕府執政是絕對支持的,他的想法是,與幕府齊心合力,共同完成攘夷大業。自始至終,孝明從未考慮過“倒幕”這種荒謬絕倫的事情,當然,也不允許別人去進行倒幕。
在孝明天皇的反對下,最終結果是幕府壓倒強藩,尊王攘夷運動破產。
軼事典故
死亡之謎
明治維新之後,日本走上了對外瘋狂侵略擴張的道路。當時日本的維新革命運動正進行到最關鍵的時刻,孝明天皇於1867年1月30日突然去世,死時年僅36歲,年富力強的孝明天皇突然死亡,引起了種種議論。有人認為,孝明天皇死於天花。還有人認為,孝明天皇是在天花治癒後被人毒死的。
死後影響
孝明天皇死後,他年僅16歲的兒子睦仁親王即位,是為明治天皇。岩倉具視、三條實美等人控制了京都朝廷的實權,維新派以新天皇為旗幟,向腐朽的幕府發動最後的攻擊,使得當年倒幕派的目的最終實現,終於使日本成為一個資產階級國家。孝明天皇被追贈的為漢風諡號,也是最後一個有諡號的天皇。
日本歷代天皇
代 | 諡號或追號 | 就任時間 | 卸任時間 | 附註及任內大事 |
1 | 神武天皇 | 前660年1月1日 | 前585年3月11日 | 日本史上首任天皇,傳為天照大神的後裔,而確證待查。類似中國的黃帝與韓國的檀君。 |
2 | 綏靖天皇 | 前581年1月8日 | 前549年5月10日 | 由綏靖天皇到開化天皇共八代,歷史上只有誕生、即位、以及建宮、立後等記載,沒有治績紀錄,故在日本歷史上稱作闕史八代。 |
3 | 安寧天皇 | 前549年7月3日 | 前511年12月6日 | 闕史八代。一說安寧天皇元年為前548年。 |
4 | 懿德天皇 | 前510年2月4日 | 前477年9月8日 | 闕史八代。 |
5 | 孝昭天皇 | 前475年1月9日 | 前393年8月5日 | 闕史八代。 |
6 | 孝安天皇 | 前392年1月7日 | 前291年1月9日 | 闕史八代。 |
7 | 孝靈天皇 | 前290年1月12日 | 前215年2月8日 | 闕史八代。 |
8 | 孝元天皇 | 前214年1月14日 | 前158年9月2日 | 闕史八代。 |
9 | 開化天皇 | 前158年11月12日 | 前98年4月9日 | 闕史八代。一說開化天皇元年為前157年 |
10 | 崇神天皇 | 前97年1月13日 | 前30年12月5日 | 首位在考古學上可考證的天皇。 |
11 | 垂仁天皇 | 前29年1月2日 | 25763 | 廢除殉禮 |
12 | 景行天皇 | 26125 | 130年11月7日 | 日本武尊東征 |
13 | 成務天皇 | 131年1月5日 | 190年6月11日 | 在日本國內劃分國、縣、邑等地方行政區域。 |
14 | 仲哀天皇 | 192年1月11日 | 200年2月6日 | 日本武尊之子,違逆神旨而死。 |
15 | 應神天皇 | 270年1月1日 | 310年2月15日 | 一說即傳說中的八幡大神(八幡大菩薩) |
16 | 仁德天皇 | 313年1月3日 | 399年1月16日 | 聖帝之世 |
17 | 履中天皇 | 400年2月1日 | 405年3月15日 | 命諸國設定國史(散逸) |
18 | 反正天皇 | 406年1月2日 | 410年1月23日 | 平定仲皇子之亂 |
19 | 允恭天皇 | 412年12月 | 453年1月14日 | |
20 | 安康天皇 | 453年12月14日 | 456年8月9日 | 與輕皇子爭位勝出 |
21 | 雄略天皇 | 456年11月13日 | 479年8月7日 | 暴君說 |
22 | 清寧天皇 | 480年1月15日 | 484年1月16日 | 體弱 |
23 | 顯宗天皇 | 485年1月1日 | 487年4月25日 | 市邊押磐皇子遺兒 |
24 | 仁賢天皇 | 488年1月5日 | 498年8月8日 | 報德不報怨 |
25 | 武烈天皇 | 498年12月 | 506年12月8日 | 殘暴不仁的天皇,仁德帝一脈終絕。 |
26 | 繼體天皇 | 507年2月4日 | 531年2月7日 | 應神帝五代孫 |
27 | 安閒天皇 | 531年2月7日 | 535年12月17日 | |
28 | 宣化天皇 | 535年12月 | 539年2月10日 | |
29 | 欽明天皇 | 539年12月5日 | 571年4月 | 崇佛廢佛論爭展開。 |
30 | 敏達天皇 | 572年4月3日 | 585年8月15日 | |
31 | 用明天皇 | 585年9月5日 | 587年4月9日 | 聖德太子之父。 |
32 | 崇峻天皇 | 587年8月2日 | 592年11月3日 | 崇佛廢佛論爭完結,崇佛派蘇我馬子獲勝並暗殺天皇,佛教地位奠定。 |
33 | 推古天皇 | 592年12月8日 | 628年3月7日 | 日本歷史上首位女天皇。 |
34 | 舒明天皇 | 629年1月4日 | 641年10月9日 | |
35 | 皇極天皇 | 642年1月15日 | 645年6月14日 | 女天皇。 |
36 | 孝德天皇 | 645年6月14日 | 654年10月10日 | 645年定年號為大化,創日本年號之始。 推行大化革新,指定官制。 |
37 | 齊明天皇 | 655年1月3日 | 661年7月24日 | 即皇極天皇,於孝德天皇死後重祚。 |
38 | 天智天皇 | 661年7月24日 | 671年12月3日 | 天皇制確立。 |
39 | 弘文天皇 | 671年12月5日 | 672年7月23日 | 即位紀錄於正史中被抹煞,又稱大友帝 |
40 | 天武天皇 | 673年2月27日 | 686年9月9日 | 強化天皇中央集權制。 |
41 | 持統天皇 | 686年9月9日 | 697年8月1日 | 天武帝皇后,女天皇。 |
42 | 文武天皇 | 697年8月1日 | 707年6月15日 | 命藤原不比等等人編法典《大寶律令》,又設定鑄錢司。 |
43 | 元明天皇 | 707年7月17日 | 715年9月2日 | 女天皇。 |
44 | 元正天皇 | 715年9月2日 | 724年2月4日 | 女天皇。 |
45 | 聖武天皇 | 724年2月4日 | 749年7月2日 | 設立東大寺 |
46 | 孝謙天皇 | 749年7月2日 | 758年8月1日 | 女天皇。 |
47 | 淳仁天皇 | 758年8月1日 | 764年10月9日 | 又稱淡路廢帝,明治維新後追贈淳仁之諡號 |
48 | 稱德天皇 | 764年10月9日 | 770年8月4日 | 孝謙天皇重祚。與僧道鏡有染。 |
49 | 光仁天皇 | 770年10月1日 | 781年4月3日 | 天智系一脈 |
50 | 桓武天皇 | 781年4月3日 | 806年3月17日 | 異稱柏原天皇,遷都平安京,開創平安時代 |
51 | 平城天皇 | 806年3月17日 | 809年4月1日 | 異稱奈良天皇,下令遷都—遷回舊都平城京,引發藥子之變 |
52 | 嵯峨天皇 | 809年4月1日 | 823年4月16日 | 和文全盛期。允文允武。 |
53 | 淳和天皇 | 823年4月16日 | 833年2月28日 | 又稱西院帝 |
54 | 仁明天皇 | 833年2月28日 | 850年3月21日 | 異稱深草天皇,承和之變 |
55 | 文德天皇 | 850年3月21日 | 858年8月27日 | |
56 | 清和天皇 | 858年11月7日 | 876年11月29日 | |
57 | 陽成天皇 | 876年11月29日 | 884年2月4日 | 陽狂之帝 |
58 | 光孝天皇 | 884年2月5日 | 887年8月26日 | 異稱小松帝 |
59 | 宇多天皇 | 887年8月26日 | 897年7月3日 | 臣籍降下,之後恢復皇籍即位 |
60 | 醍醐天皇 | 897年7月3日 | 930年9月22日 | 出生後臣籍降下,恢復皇籍後即位,編纂古今集 |
61 | 朱雀天皇 | 930年9月22日 | 946年4月20日 | 將門、純友之亂 |
62 | 村上天皇 | 946年4月20日 | 967年5月25日 | |
63 | 冷泉天皇 | 967年5月25日 | 969年8月13日 | |
64 | 圓融天皇 | 969年8月13日 | 984年8月27日 | |
65 | 花山天皇 | 984年8月27日 | 986年6月23日 | |
66 | 一條天皇 | 986年6月23日 | 1011年6月13日 | |
67 | 三條天皇 | 1011年6月13日 | 1016年1月29日 | |
68 | 後一條天皇 | 1016年1月29日 | 1036年4月17日 | |
69 | 後朱雀天皇 | 1036年4月17日 | 1045年1月16日 | |
70 | 後冷泉天皇 | 1045年1月16日 | 1068年4月19日 | |
71 | 後三條天皇 | 1068年4月19日 | 1072年12月8日 | |
72 | 白河天皇 | 1072年12月8日 | 1086年11月26日 | |
73 | 堀河天皇 | 1086年11月26日 | 1107年7月19日 | |
74 | 鳥羽天皇 | 1107年7月19日 | 1123年1月28日 | |
75 | 崇德天皇 | 1123年1月28日 | 1141年12月7日 | 保元之亂、大怨靈,有贊歧院之稱。 |
76 | 近衛天皇 | 1141年12月7日 | 1155年7月23日 | |
77 | 後白河天皇 | 1155年7月24日 | 1158年8月11日 | 源平之爭開始。 |
78 | 二條天皇 | 1158年8月11日 | 1165年6月25日 | 平治之亂,源義朝被殺,其子賴朝被流放,平氏專權。 |
79 | 六條天皇 | 1165年6月25日 | 1168年2月19日 | |
80 | 高倉天皇 | 1168年2月19日 | 1180年2月21日 | |
81 | 安德天皇 | 1180年2月21日 | 1185年3月24日 | 平氏一族滅亡。 |
82 | 後鳥羽天皇 | 1183年8月20日 | 1198年1月11日 | |
83 | 土御門天皇 | 1198年1月11日 | 1210年11月25日 | 又稱阿波院、土佐院 |
84 | 順德天皇 | 1210年11月25日 | 1221年4月20日 | 又稱佐渡院,在未期間承久之亂發生,朝廷倒幕軍戰敗,朝廷自此被幕府所控制。後鳥羽天皇、土御門天皇、順德天皇被流放。 |
85 | 仲恭天皇 | 1221年4月20日 | 1221年7月9日 | 承久之亂發生後被廢黜,僅在位77日,因此有九條廢帝之稱。 |
86 | 後堀河天皇 | 1221年7月9日 | 1232年10月4日 | |
87 | 四條天皇 | 1232年10月4日 | 1242年1月9日 | |
88 | 後嵯峨天皇 | 1242年1月9日 | 1246年1月29日 | |
89 | 後深草天皇 | 1246年1月29日 | 1259年11月26日 | |
90 | 龜山天皇 | 1259年11月26日 | 1274年1月26日 | |
91 | 後宇多天皇 | 1274年1月26日 | 1287年10月21日 | |
92 | 伏見天皇 | 1287年10月21日 | 1298年7月22日 | |
93 | 後伏見天皇 | 1298年7月22日 | 1301年1月22日 | |
94 | 後二條天皇 | 1301年1月22日 | 1308年8月25日 | |
95 | 花園天皇 | 1308年8月26日 | 1318年2月26日 | |
96(南朝1) | 後醍醐天皇 | 1318年2月26日 | 1339年8月15日 | 南朝第一任天皇。 |
97(南朝2) | 後村上天皇 | 1331年9月20日 | 1333年5月25日 | 南朝天皇。 |
98(南朝3) | 長慶天皇 | 1336年8月15日 | 1348年10月27日 | 南朝天皇。 |
99(南朝4) | 後龜山天皇 | 1339年8月15日 | 1368年3月11日 | 南朝最後一任天皇。 |
北朝1 | 光嚴天皇 | 1348年10月27日 | 1351年11月7日 | |
北朝2 | 光明天皇 | 1352年8月17日 | 1371年3月23日 | |
北朝3 | 崇光天皇 | 1368年3月11日 | 1383年10月 | |
北朝4 | 後光嚴天皇 | 1371年3月23日 | 1382年4月11日 | |
北朝5 | 後圓融天皇 | 1383年10月 | 1392年10月5日 | |
100 | 後小松天皇 | 1382年4月11日 | 1412年8月29日 | 北朝第六代天皇,在將軍足利義滿的協助下,接收了南朝後龜山天皇交出的傳國神器,統一了南北朝。 |
101 | 稱光天皇 | 1412年8月29日 | 1428年7月20日 | |
102 | 後花園天皇 | 1428年7月28日 | 1464年7月19日 | 異稱後文德院 |
103 | 后土御門天皇 | 1464年7月19日 | 1500年9月28日 | |
104 | 後柏原天皇 | 1500年10月25日 | 1526年4月7日 | 即位21年後才行即位儀式。 |
105 | 後奈良天皇 | 1526年4月29日 | 1557年9月5日 | 織田信長(1534年)誕生。(生卒年:1534年─1582年) |
106 | 正親町天皇 | 1557年10月27日 | 1586年11月7日 | |
107 | 後陽成天皇 | 1586年11月7日 | 1611年3月27日 | 豐臣秀吉、德川家康等大名在京都聚樂第覲見天皇。 |
108 | 後水尾天皇 | 1611年3月27日 | 1629年11月8日 | |
109 | 明正天皇 | 1629年11月8日 | 1643年10月3日 | 女天皇。 |
110 | 後光明天皇 | 1643年10月3日 | 1654年9月20日 | |
111 | 後西天皇 | 1654年11月28日 | 1663年1月26日 | |
112 | 靈元天皇 | 1663年1月26日 | 1687年3月21日 | |
113 | 東山天皇 | 1687年3月21日 | 1709年6月21日 | |
114 | 中御門天皇 | 1709年6月21日 | 1735年3月21日 | |
115 | 櫻町天皇 | 1735年3月21日 | 1747年5月2日 | |
116 | 桃園天皇 | 1747年5月2日 | 1762年7月12日 | |
117 | 後櫻町天皇 | 1762年7月27日 | 1770年11月24日 | 至今最後一位女天皇。 |
118 | 後桃園天皇 | 1770年11月24日 | 1779年11月9日 | |
119 | 光格天皇 | 1779年11月25日 | 1817年3月22日 | |
120 | 仁孝天皇 | 1817年3月22日 | 1846年2月6日 | 天保改革(1841年)。 |
121 | 孝明天皇 | 1846年2月13日 | 1866年12月25日 | |
122 | 明治天皇 | 1867年1月9日 | 1912年7月30日 | 實施明治維新(1868年)。發動日清戰爭、日俄戰爭,擊敗中國和俄國,加速日本現代化的步伐。 |
123 | 大正天皇 | 1912年7月30日 | 1926年12月25日 | |
124 | 昭和天皇 | 1926年12月25日 | 1989年1月7日 | 至現時為止日本在位最長和最長壽的天皇。在位期間與軸心國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最終戰敗。 |
125 | 今上天皇 明仁 | 1989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