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貨截止審計概述[1]
所謂存貨截止審計,是指檢查截至12月31日止,所購入並已包括在12月31日存貨盤點範圍內的存貨。在會計上,存貨截止審計是指存貨及其對應的會計科目是否一併計入當年會計報表內。
在審計中應注意與存貨密切相關的三個日期:
一是銷售方發票開具的日期或收到銷售方發票時的日期,這一日期相對不太重要;
二是企業記賬的日期,即企業確認購入存貨並將該筆經濟業務和相關負債記入單位賬戶的日期;
三是貨物驗收入庫的日期,即驗收部門和倉儲部門開具驗收單、入庫單,並將貨物驗收入庫的日期。
檢查三者,特別是後二者存貨正確截止的關鍵就是存貨實物納入盤點範圍的時間與存貨引起的借貸雙方會計科目的入賬時間是否都處於同一會計期間。
存貨截止審計的內容[1]
存貨截止審計需要關注以下內容:(1)存貨在經驗收部門驗收後,由倉儲部門填寫相應的入庫單辦理入庫,存貨入庫是否都有驗收單和入庫單,驗收記錄和入庫記錄是否連續編號,入庫單和驗收單數量、規格等是否核對相符,驗收或倉儲部門在月末是否將已驗收入庫的購進存貨發票和驗收記錄及時交給財務部門入賬;
(2)存貨發出後是否及時結轉成本;
(3)檢查存貨是否確屬企業的權利,在某一特定日期企業是否對企業內所有存貨都擁有所有權,對與此相關的負債在後幾個月是否有相應的付款記錄;
(4)企業是否有他人暫存的存貨和放在其他單位代銷的存貨。
企業在當月已領未用,但下月繼續使用的材料,是否辦理相應的假退庫手續,填制交庫憑證,倉儲部門視同材料已入庫等。
存貨截止審計方法和程式[1]
企業資產負債表上存貨數字應當包括當年最後—天所購入併入庫的存貨,而不得包括其後購入和入庫的存貨;同樣,企業年終前銷售的存貨,凡符合收入確認條件的,不管存貨是否發出,都不能包括在當年企業存貨數量中。存貨截止審計的主要方法是:(1)抽查存貨盤點日期前後的購貨發票與驗收報告或入庫單,如果企業擁有對該存貨的所有權,則檔案中的每張發票均應附有驗收記錄。12 月底入賬的發票如果附有12月31日或之前的驗收報告,則貨物肯定已經入庫,並包括在本年的實地盤點存貨範圍內;如果驗收報告日期為1月份或之後的日期,則貨物不會列入年底實地盤點存貨範圍內;反之,如果僅有驗收報告而並無購貨發票,則應認真審核每一驗收報告單上面是否加蓋暫估入庫印章,並以暫估價記入當年存貨賬內,待次年年初以紅字沖銷。這種測試主要針對以下情況:有發票,但無驗收報告(貨未到),屬於在途物資,看在途物資是否納入盤點範圍。如果沒有納入盤點範圍,則根據“期初+本期購入-期末結存=本期發出”,會導致本期發出存貨成本虛增,利潤虛減。
(2)審閱驗收部門的業務記錄,凡是接近年底(包括次年年初)購入的貨物,必須查明其對應的購貨發票是否在同期入賬,對於未收到購貨發票的入庫存貨,是否將入庫單分開存放並暫估入賬。這種測試主要針對以下情況:年底有驗收,但無發票(屬於貨到單未到),應暫估入賬,審計時應看是否暫估入賬,如果沒有暫估入賬,則根據 “期初+本期購入-期末結存=本期發出”會導致本期發出存貨成本會虛減,利潤會虛增。
當然,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資產負債表上的存貨進行審計,應以結賬日為界,審計需要獲取結賬日前後一段時間記憶體貨收發的憑證,檢查庫存記錄與會計記錄截止是否正確,是否存在跨期事項,審計人員應當關注企業最後一張入庫單和出庫單,同時查實該號碼之前的所有出入庫單均已入賬,在結賬日未開出的出庫單和發票以及其後開出的出庫單和發票,均不得作為結賬日存貨的減少;觀察盤點現場,以確定所有應納入盤點範圍的存貨是否均已盤點。審計人員在必要時應考慮實施替代審計程式,主要包括:檢查進貨交易憑證或生產記錄以及其他相關資料,檢查資產負債表日後發生的銷貨交易記錄,向客戶或供應商函證。而對被審計單位委託其他單位保管的或已作質押的存貨,審計人員應當向保管人或債權人函證。
另外,審計人員在確定審計樣本時,一般以截止日為界限,分別向前倒推或向後順推若干日,按順序選取較大金額購貨業務的發票或驗收報告做審計樣本。截止審計完成後,對於發現的錯誤應提請被審計單位做必要的賬務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