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三大類審計之一]

內部審計[三大類審計之一]

內部審計是“外部審計”的對稱。由部門、單位內部專職審計人員進行的審計。目的在於幫助部門、單位的管理人員實行最有效的管理。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相配合併互為補充,是現代審計的一大特色。健全的內部審計制度,可為外部審計提供可信賴的資料,減少外部審計的工作量。在中國,內部審計不僅是部門、單位內部經濟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作為國家審計的基礎,被納入審計監督體系。

基本信息

審計定義

1、在2011年1月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發布的新版的《國際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框架》中,內部審計全新定義為: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確認和諮詢活動,旨在增加價值和改善組織的運營。它通過套用系統的、規範的方法,評價並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及治理過程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

2、2003年6月,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發布《內部審計準則》,做出定義:“內部審計是指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

3、內部審計和國家審計(政府審計)、社會審計(事務所審計、獨立審計)並列為三大類審計。

聯繫與區別

聯繫

與外部審計相比,共同點為掌握基本的審計技術,審計結果可能存在相互借鑑。

區別

1、獨立性不同。

根據IIA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於2011年發布的IPPF內部審計實務框架第1100、1110章節,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包含兩方面,一方面是指內審人員履職時免受威脅,另外一方面指審計組織機構的獨立,即與董事會的匯報關係的獨立。相比外部審計常用的《獨立審計準則》,因兩者的目標不同和服務對象不同,導致兩者獨立性不相同。

2、兩者的審計目標不同。

外部審計的目標常常受到法律和服務契約的限制,如常見業務——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是財報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評價,而內部審計的目的是評價和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幫助企業實現其目標。

3、兩者關注的重點領域不同。

外部審計的關注重點領域受到法律和契約的指定,例如財務報表審計中,外部審計主要側重點是會計信息的質量和合規性,也就是對財報的合法性、公允性作出評價。而內部審計主要側重點是經濟活動的合法合規、目標達成、經營效率等方面。

4、業務範圍不同。

外部審計的業務範圍受到法律和契約的指定,如財務報表審計、內部控制審計、鑑證審計、盡職調查等業務。而內部審計是以企業經濟活動為基礎,拓展到以管理領域為主的一種審計活動。

5、審計標準不同。

內部審計的標準是非法定的公認方針和程式,如IPPF;外部審計的標準是法定的獨立審計準則和相關法律法規。

6、專業勝任能力要求不同。

內部審計要求具備較高的管理知識水平,由於內部審計的目標是幫助企業實現其目的,改善機構運作並增加價值,故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具備較高的管理知識與水平。

主要內容

說明

內部審計針對不同的行業和領域表現出特定的審計內容:

對醫療衛生行業

【醫療收費監控】

在系統中預設醫療收費物價考核指標標準,對醫療收費系統進行實時跟蹤、監督。如果醫療收費系統的處理出現背離相應標準指標的情況,這些數據就會在監控程式中向監督人員發出信號或訊息。

【醫療設備監控】

系統可以對大型醫療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再結合醫療收費監控,可以對大型醫療設備的收費進行控制,防止醫療設備漏費、私收費現象的發生;同時,方便醫院領導對大型醫療設備的使用及收入情況進行了解。

【藥品物價監控】

系統中藥品物價實時監控,是通過相關監控程式對庫存系統中日常核算數據進行實時跟蹤、監督來實現的。如果庫存核算系統的處理出現背離監控界限或參數的情況,這些數據就會在監控程式中向監督人員發出信號或訊息。

對行政事業單位

【預算執行監控】

系統具自動讀取預算系統的功能,根據設定的預算項目和財務數據的對應關係,實現財務數據與預算數據、財務指標與預算數據、預算指標的對比分析和穿透式查詢,找出差異的原因,並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預警定義,實現多種等級的預警提示。

【專項經費監控】

通過設定專項經費來源總額和分項金額以及支出總額和分項金額來檢查專項經費的來源和支出的執行情況;檢查收支執行情況是否存在超支現象,檢查專項經費支出是否存在串戶和不規範核算情況。

對製造行業

【存貨庫齡監控】

通過對原材料、半成品、庫存商品等存貨的庫存業務進行監控,及時反映企業的庫存結構、資金占用、積壓數量、積壓時間,使企業庫存管理人員能及時掌握、調整庫存周轉頻率,盤活積壓資金,既保障庫存物資及時供應生產的需求,又防止過度積壓,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銷售業務的監控】

通過對銷售業務的監控,使銷售數據在系統中實時更新,這樣可以及時對銷售的收入、單位成本、單位利潤等銷售數據進行分析,使企業管理人員能及時掌握市場狀況,尤其是同一產品在不同市場的銷售價格等情況,以便做進一步的市場戰略調整。

【財務監控】

系統中財務系統的時監控,是通過相關監控程式對財務核算系統中日常核算數據進行實時跟蹤、監督來實現的,如果財務核算系統的處理出現背離審計界限或參數的情況,監控程式會自動向審計人員發出預警信號或訊息。

【財務規範性控制】

現金坐支監控:可以根據定義的現金坐支檢查公式進行監控。

異常憑證監控:審計人員可以根據會計制度和內部財務制度的規定自行定義異常憑證中的科目對應關係,憑證發生時系統可以及時提示並記錄這些異常對應關係憑證,並提示這些異常憑證所涉及的內控制度缺陷。

【財務分析監控】

可以允許設定以及組合財務分析工具提供的方法,定義分析的標準,以及違反標準的結論,形成具體的分析方案,並且每一條分析,可以預先設定其分析結果,通過分析的結果可以發現管理過程中發生的問題。

【經濟指標監控】

可以通過系統定義好的經濟指標,設定指標數值範圍、指標數值趨勢、指標同比數、指標預算數的控制.

【大額收支監控】

通過對現金、銀行存款賬戶大額收支監控限額的設定,對收支的金額過大或數量過多時,監控程式會自動向審計人員發出預警信號。

【審計作業監控】

幫助審計工作人員依照法律規定和企業授權開展審計監督作業,實時監控,及時預警和查處違法違規問題。

【重大疑點監控】

通過設定疑點分類監控的方法,將在審計作業過程中發現的審計疑點根據重要性原則進行監控提示,幫助審計主管明確審計詳查的方向。

【重大違規金額監控】

通過設定違規金額分類標準的方法,監控在審計作業過程中查清的違規金額,幫助審計主管根據重要性原則進行監控提示,提示審計主管審計項目在違規金額方面的重大程度。例如:違規金額超過10萬元以上時系統向審計人員發出監控預警信息。

【違規問題監控】

通過對違規問題設定重要性標準的方法,監控在審計作業過程中違規問題的屬性和重要性,幫助審計主管判別問題嚴重性程度,提示審計主管審計項目在違規問題方面的嚴重程度。例如:違規問題屬於貪污或小金庫等嚴重違法違規時,系統向審計人員發出監控預警信息。

【審計作業進度監控】

通過對審計作業實際進度和計畫進度進行比較的方法,並設定計畫進度,完成差異監控指標,對審計作業進度進行監控,當出現較大差異時,及時進行監控提示,幫助審計主管及時了解在審計作業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及嚴重程度。例如:實際進度明顯落後於計畫進度30%時,系統向審計人員發出監控預警信息。

審計對象

常見的審計對象:

按照審計對象存在的形態劃分

1、以實物為對象。對存貨、固定資產或貨幣資金的時點狀態或期間狀況進行審計。如:存貨清查審計、固定資產構建及處置審計、資金收支審計。

2、以賬務為對象。對因提供、銷售商品或勞務產生的債權債務的產生依據,期間過程和時點狀態進行審計。如:賬期審計,回款期審計,壞賬審批審計。

3、以規則為對象。對制度、計畫、任務、標準、流程等的執行過程及結果進行審計。如:目標完成審計,採購審批流程審計,供應商入圍政策執行審計,折扣許可權與審批審計,預算執行情況審計。

4、以責任人為對象。對經濟責任人進行的期間責任、期末狀態進行審計。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責任人目標成本審計。

審計方法

順查法。按照經濟活動發生的先後順序和會計核算程式,依次審核和分析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

逆查法。按照經濟活動進行的相反順序,先審查會計報表,從中發現錯弊和問題,然後有針對性地依次審查和分析報表、帳簿和憑證。

抽查法。提供三種抽樣方法,包括等距抽樣、隨機抽樣、PPS抽樣,從被審單位被審計對象中抽取其中一部分進行審查,根據審查結果,藉以推斷審計對象總體有無錯誤和弊端。

審閱法。

分析法。

抽樣審計與詳細審計結合法。在審計實踐中,審計人員確定審計樣本是在內控制度與重要性水平評估的基礎上進行的,當對某一樣本產生懷疑時,審計人員可能會擴大樣本的數量或對某一樣本的業務流程進行詳細審計。

效益評價審計法。

審計準則

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制定依據與目標

(一)中國內部審計準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

(二)制定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目標:

l.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實現內部審計的制度化、規範化和職業化。

2.促使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按照統一的內部審計準則開展內部審計工作,保障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依法行使職權,保證內部審計質量,提高內部審計效率,防範審計風險,促進組織的完善與發展。

3.明確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的責任,發揮內部審計在強化內部控制、改善風險管理、完善組織治理結構、促進組織目標實現的作用。

4.建立與國際內部審計準則相銜接的中國內部審計準則。

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體系

中國內部審計準則是中國內部審計工作規範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由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內部審計實務指南三個層次組成。

(一)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內部審計基本準則是內部審計準則的總綱,是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進行內部審計時應當遵循的基本規範,是制定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的基本依據。

(二)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內部審計具體準則是依據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制定的,是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在進行內部審計時應當遵循的具體規範。

(三)內部審計實務指南。內部審計實務指南是依據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制定的,為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進行內部審計提供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導意見。

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約束力

(一)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內部審計具體準則是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進行內部審計的執業規範,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在進行內部審計時應當遵照執行。

(二)內部審計實務指南是對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實施內部審計的具體指導,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在進行內部審計時應當參照執行。

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適用範圍

(一)中國內部審計準則適用於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進行內部審計的全過程。

(二)中國內部審計準則適用於各類組織。無論組織是否以盈利為目的,也無論組織規模大小和組織形式如何,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在進行內部審計時,都應遵循內部審計準則。

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制定程式

(一)內部審計準則由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制定。協會下設準則委員會負責內部審計準則的起草、修改和論證工作。

(二)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制定程式:

l.選定項目。中國內部審計協會準則委員會提出內部審計準則備選項目,經專家諮詢論證,徵求有關方面意見後,由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審批立項。

2.擬定初稿。中國內部審計協會準則委員會根據確定的項目,進行調查研究,起草初稿。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徵詢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由中國內部審計協會準則委員會修訂後提交徵求意見稿。

3.徵求意見。中國內部審計協會發布徵求意見稿,廣泛徵求各有關方面的意見。

4.修改定稿。中國內部審計協會準則委員會根據各方面意見修改徵求意見稿,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徵詢專家及有關方面意見後定稿。

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發布、修訂與解釋

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由中國內部審計協會負責發布、修訂與解釋。

內部審計基本準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內部審計工作,明確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的責任,提高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部審計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準則。

第二條 本準則所稱內部審計,是在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它通過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 本準則適用於各類組織的內部審計機構與人員,及其從事的全部審計活動。

第二章 一般準則

第四條 一般準則是指內部審計機構的設立及其職權、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具備的基本資格條件和職業的要求。

第五條 內部審計機構設定應考慮組織性質、規模、內部治理結構以及相關法令的規定,並配備一定數量的內部審計人員。

第六條 內部審計機構應在其內部建立嚴格的質量控制制度,並積極了解、參與組織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

第七條 內部審計人員應具備專門學識及業務能力,熟悉本組織的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並不斷通過後續教育來保持這種專業勝任能力。

第八條 內部審計人員應當遵循職業道德規範,並以應有的職業謹慎態度執行審計業務。

第九條 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應保持其獨立性和客觀性,不得參與被審計單位的任何實際經營管理活動。

第十條 內部審計人員應具有人際交往的基本技能,能以恰當的方式與他人進行有效的溝通。

第三章 作業準則

第十一條 作業準則是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在審計計畫、審計準備和審計實施階段應遵循的行為規範。

第十二條 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應充分考慮重要性與審計風險。

第十三條 內部審計人員應考慮組織的風險及管理的需要,制定審計計畫,對審計工作做出合理安排,並報經主管領導批准後實施。

第十四條 內部審計人員在實施審計前,應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並做好必要的審計準備工作。

第十五條 內部審計人員應深入調查了解被審單位的情況,對其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測試。

第十六條 內部審計人員可以運用座談、檢查、抽樣和分析性程式等審計方法,獲取充分、相關、可靠的審計證據,以支持審計結論和審計建議。

第十七條 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應積極利用計算機進行輔助審計。在計算機信息系統下進行審計,不應改變審計計畫確定的目標和範圍。

第十八條 內部審計人員應將收集和評價的審計證據及形成的審計結論和審計建議,記錄於審計工作底稿。

第四章 報告準則

第十九條 報告準則是內部審計人員反映審計結果,出具審計報告,以及內部審計負責人批准和報送審計報告時應遵循的行為規範。

第二十條 內部審計人員應於審計實施結束後,出具審計報告。內部審計報告的編制必須以審計結果為依據,做到客觀、準確、清晰、完整且富有建設性。

第二十一條 內部審計報告應說明審計目的、範圍、結論和建議,並可以包括被審計單位負責人對審計結論和建議的意見。

第二十二條 內部審計報告應聲明系按照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規定辦理,若有未遵循該準則的情形,審計報告應對其做出解釋和說明。

第二十三條 內部審計機構應建立內部審計報告的審核制度。內部審計負責人應審查審計證據是否充分、相關、可靠,審計報告表述是否清晰,審計結論是否合理,審計建議是否可行。

第二十四條 內部審計機構在內部審計報告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應向被審單位下達審計意見書或審計決定書。

第二十五條 內部審計機構的審計報告是對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相對保證。

第二十六條 內部審計人員應進行後續審計,以確保審計報告所提出的審計結論和建議得到有效實施。

第五章 內部管理準則

第二十七條 內部管理準則是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管理內部審計工作,充分利用審計資源,履行內部審計職責,實現審計工作目標的規範。

第二十八條 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應確定年度審計工作目標,制定年度審計工作計畫,編制人力資源計畫和財務預算。

第二十九條 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部審計條例》和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結合本組織的實際情況,制定審計工作手冊,以指導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並作為監督、檢查的依據。

第三十條 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應建立內部激勵制度,對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考核,評價其工作業績。

第三十一條 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應保持與國家審計機關的聯繫,依法接受國家審計機關的監督和指導;應保持與民間審計組織的協調,並評價其工作效率。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準則由中國內部審計師協會負責解釋,審計署頒布。

第三十三條 本準則自****年*月*日起施行。

內部審計職業道德規範

第一條 內部審計人員在履行其職責時,必須嚴格遵守中國內部審計準則及內部審計師協會制定的其他規定。

第二條 內部審計人員在履行其職責時,必須做到正直、獨立、客觀和勤勉。

第三條 內部審計人員在履行其職責時,必須保持廉潔,不能收受任何有損自己職業判斷的有價值的物品。

第四條 內部審計人員必須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只能開展那些在其專業勝任能力範圍之內預期能合理完成的工作。

第五條 內部審計人員應誠實地為組織服務,不做任何有違忠誠性原則的事情。

第六條 內部審計人員必須遵循保密性原則,慎重地使用他們在履行職責時所獲取的資料。

第七條 內部審計人員不得有意從事損害國家利益、本組織利益和內部審計職業榮譽的活動。

第八條 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報告中應真實地披露他們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項。

第九條 內部審計人員應不斷接受後續教育,努力提高創新素質和創新能力,提高服務質量。

第一批內部審計準則公告

第1號 內部審計報告及其傳遞

第2號 內部審計工作底稿

第3號 內部審計證據

第4號 後續審計報告

第5號 內部審計計畫

第6號 內部審計通知書

第7號 內部審計質量控制

第8號 對舞弊的預防、檢查和報告

第9號 報告內部控制

第10號 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協調

發展啟示

現代內部審計發展的三個轉折點

內部審計的產生和發展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至今已經歷了古代內部審計、近代內部審計和現代內部審計三個發展階段。現代內部審計始於美國。1941年被認為是現代內部審計的開始。1940年之前在美國,內部審計只是外部會計公司的一個助手。1941年,Victor.Z.Brink完成了他在紐約大學的博士學位的論文,該論文闡述了包括內部審計性質和範圍在內的內部審計突破性的研究成果。Brink指出內部審計應該作為公司管理層的服務者,而不是作為外部審計(外部會計公司審計)的助手。Brink憑藉這篇論文成為美國“內部審計”這個學科的“開山鼻祖”。同年,北美公司的內部審計部門主任JohnBThurston寫了一本名為《內部審計的原理和技術》的內部審計專著。Brink還於1942年出版了美國第一本全面的、系統的論述“內部審計”方面的書《內部審計原理和實務》。此書一直不斷更新,並於2001年發行第五版。以上事件標誌著內部審計的系統理論已開始形成,是內部審計的第一個轉折點。

1978年,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正式頒布了《內部審計實務準則》。這是“內部審計準則”的雛形。所以1978年是美國內部審計發展的關鍵時期,同時也是內部審計歷史發展過程中第二個轉折點。《內部審計實務準則》的首頁就是全面綜合地對“內部審計”的概念進行了嚴謹的定義,在當時的經濟和審計領域這個定義已經是相當完美。此準則頒布後被世界各國的審計領域普遍認可,並被翻譯成9種語言。

1999年6月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及其屬下的研究基金在反覆進行討論、研究、向各方徵求意見後,正式頒布了《內部審計實務框架》。正如財務會計準則框架一樣,《內部審計實務框架》是內部審計準則的核心,所以1999年6月是美國內部審計歷史發展過程中第三個“歷史性轉折點”。相關檔案陸續頒布。

內部審計實務框架

當前各國內部審計遵循的《內部審計實務框架》由三個層次組成:

(一)第一個層次是強制性的,其核心內容有《內部審計定義》、《道德準則》、《內部審計實務準則》。

1.《內部審計定義》

內部審計師協會在最新的《內部審計定義》中將內部審計定義為:“內部審計是一項獨立、客觀的鑑證和諮詢服務,其目標在於增加價值並改進經營。它通過一套系統、規範的方法評價和改進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過程的效果,以幫助組織達到目標。”

2.《道德準則》

制定道德準則的目的是在內部審計職業內促進道德文化。道德準則對於內部審計職業來說是必要和適當的,這是由於內部審計是建立在一種信任的基礎上的,這種基礎對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提供了客觀保證。道德準則在內部審計定義上加以擴展。

3.《內部審計實務準則》

《內部審計實務準則》由《屬性準則》、《績效準則》、《執行準則》組成。《屬性準則》論述從事內部審計活動的組織和個人的特性。《績效準則》則論述內部審計活動的本質,並提供衡量內部審計績效的質量標準。《屬性準則》和《績效準則》適用於全部內部審計活動。《執行準則》將《屬性準則》和《績效準則》運用於特定業務(如遵循性審計、舞弊調查、對控制的自我評估項目)。《屬性準則》和《績效準則》只有一套,而《執行準則》可能有多套,每套對應內部審計活動的一種主要類型。

(二)第二個層次是《實務建議》(即以前的指南),不是強制性的,但是也經過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批准並強烈推薦使用。它能夠幫助解釋內部審計實務準則,或將準則運用於特定的內部審計環境。雖然有一些實務建議可能適用於所有內部審計師,但其他的主要用於特定的行業、特定的審計領域,或者特定的地域。

(三)第三個層次是《發展和實務指南》,包括了各類由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開發或者批准的材料,不具有強制性。其中包括研究報告、書籍、討論會以及其他還沒有資格成為強制性準則的與內部審計實務有關的產品和服務,是審計實務框架中內容最多、最廣泛的部分。《發展和實務指南》用以幫助實施《道德準則》、《實務準則》和《實務建議》,提供了最佳實務提示和技巧。

國際內部審計準則理念的發展

以上簡單介紹了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的內部審計實務框架,從中可以看到其理念的發展,並得到一些有益的啟示。

(一)從獨立性到客觀性

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對內部審計的舊定義體現在其頒布的《關於內部審計責任的聲明》(1990修訂本)中:“內部審計是一個組織內部為檢查和評價其活動和為本組織服務而建立的一種獨立評價功能,它要提供有關檢查活動的分析、評價、建議、諮詢意見和信息,以協助本組織成員有效地履行其職責。”通過新舊定義的比較可以注意到,在新的定義中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更強調了客觀性。

在傳統觀念中,“獨立”是內部審計的一個重要特徵,也被認為是保證內部審計效果的一個重要要求。然而,從本質上說,客觀是一個更為根本和廣泛的概念。[2]在新定義的草擬過程中,指導任務小組最初並未使用“獨立”這一概念,也沒打算界定它。他們認為含義更廣的“客觀”是內部審計職業的顯著特點。而“獨立”的要求,則對內部審計人員造成了不必要的約束,它限制了由誰來提供服務以及可以提供哪些服務。而且,把“獨立”凌駕於其他概念之上,會使內部審計部門在提供服務時相對於外部服務提供者處於競爭的劣勢,因為後者往往處於“更獨立”的位置上。

內部審計部門能為企業增加價值就是因為他們對改進經營與控制的分析與建議是客觀的。獨立是為了保證客觀,是一種手段,而客觀才是最終的目標。試想如果審計活動是獨立的,但卻由於種種原因沒有反映事物的客觀面貌,那這種活動就沒有效率和效果,甚至造成決策失誤,十分有害。反過來,只要保證了客觀,就不必要死守獨立不放。對於內部審計來說,其形式上的獨立性肯定不如外部審計,如果就此認為內部審計不如外部審計,那是十分荒謬的。

長期以來,人們經常混淆了目標和手段的區別。雖然目標和手段應該是統一的,但是將手段作為目標則必然導致目標的異化,導致手段最終失去意義。最明顯的例子就是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原來倡導的以規則為導向的會計準則模式,由於一味以規則(即手段)為重,最終導致不少公司鑽規則的空子,發生了安然和世通等等假賬醜聞。這種模式至少造成了以下問題:

(1)沒有明確清晰的目標,大量的細節掩蓋了準則的用意;

(2)過多的例外和界限測試,為財務設計者獲得所需要的結果提供了方便;

(3)大量的詳細指南,其中包含了大量互相矛盾的處理。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發表了一份研究報告《對美國財務報告採用以原則為基礎的會計體系的研究》,認為需要摒棄美國以規則為導向的模式和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提倡的以純原則為導向的模式,而採取以目標為導向的模式。此舉鮮明地說明了目標是第一性的,而規則,甚至於原則,都只是一種達到目標的手段。方向錯了,則手段再完善也只是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甚至於更快速地偏離目標;方向對了,則所有的手段都可以因此而發展起來。比如,從歷史上看,獨立審計目標的演變,即從查錯防弊到驗證財務報表的公允性,直到現在的兩者皆重,其審計技術和審計方法也隨之發生變化,或者說也隨之發展。制度基礎審計和審計抽樣的運用,都是在驗證財務報表公允性階段才發展起來的。沒有這個目標,這些方法、程式的確立是很難想像的。

因此,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的這些研究成果、成功的經驗以及失敗的教訓,都為理解內部審計的本質,進而制定中國自己的內部審計準則,提供了很好的借鑑。

需要說明的是並非說獨立性的概念毫無用處了,作為一種手段它應該發揮自己的作用。“獨立”是個變數,對它的解釋以及其重要程度依賴於一系列因素,如企業的行業類型、地區及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相關服務的本質等。遵守獨立性有助於達到客觀性。在美國會計學會當前的研究中,“獨立”被表述為“無阻礙地決定工作範圍和無阻礙地完成工作的能力”,指導任務小組最後採用了這一理解,保留了“獨立”,認為“內部審計活動應該在決定內部審計範圍、開展工作以及匯報成果時不受干涉”。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認為,獨立是對審計活動而言,客觀是對內部審計師個人而言。顯然審計活動是以內部審計師為基礎的。為了保持客觀性,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認為內部審計師:

(1)不應該參加任何有可能損害或者假定會損害他們無偏見的評估的活動或關係。包括可能與組織的利益有衝突的活動或關係。

(2)不應該接受任何可能損害或假定會損害他們職業判斷的東西。

(3)應該披露所有知道的重要事實,只要如果不披露將會歪曲對所審查的活動的報告。

(二)將視野擴展到組織外部

內部審計,按常人理解,仿佛必須由組織內部的人員和機構進行。然而這是一種誤解。在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對內部審計的新定義中,“內部”一詞被拋棄了。內部審計是組織內部的審計業務,是一種範圍性概念,不同於“由內部審計人員從事的審計業務”的主體性概念。雖然有一些人認為“內部”這個概念是內部審計職業最重要的特質,然而在理論上保留這一概念是有缺陷的。這一措辭試圖使內部審計職業壟斷所有相關的服務,執行所有職能,試圖阻止外部人參與內部審計服務的競爭。而且隨著服務範圍的擴展,在企業內部擁有所有需要的技術變得不經濟,這也造成了許多企業從外部購買服務,即所謂的內部審計外部化。“內部”這一概念唯一有價值的地方在於內部審計服務仍應由企業內部進行管理,而不應完全放權給外部。

內部審計業務部分或全部拓展到外部,其明顯的優勢體現在:

1.獲得規模經濟。外部審計組織不僅在組織規模上,而且在業務規模上都是經濟的。高額的服務成本費用可在大量的客戶那裡得到補償或分攤,因此能夠實現等效服務下的成本最低,或成本相同下的更高效服務。大部分審計業務是要由人來完成的,但有些部分要用到計算輔助技術和管理分析技術,這些技術中的軟硬體成本不是一般單位願意承擔或能夠承擔的,但一流的會計公司卻能夠也願意承擔,因為這些固定成本可以分攤到大量的客戶中去。

2.降低總成本。組織如果建立一個自己的內部審計部門,需要支付員工的薪金、培訓費和管理費用,內部審計外部化則能節省這些費用,而且企業可只在需要時聘用,以保持支出控制的靈活性。即將設立內部審計部門所需的固定成本轉換為變動成本,將不可控成本變為管理部門的可控成本。同時,如果由外部審計人員承擔內審工作,內部審計的方法和程式可與外審保持高度的一致性,這意味著外審人員能更多地依賴內審工作,企業也可因少支付審計費用而獲益。

3.保持適當的組織規模。幾乎每個企業都能從內部審計職能中受益,但對中小規模的企業來說,設定一個只有一兩個人的內審部門很難招募到頂尖人才,也無法建立足夠的專家意見資料庫。會計師事務所則可對風險進行有效的分析並提供選單化的專業服務,以在不同的時間滿足客戶的不同需求。

4.使管理層關注核心競爭力。內部審計部門的日常審計往往是低效的,還可能會分散管理層的精力。如果實行內部審計外部化,企業就可騰出管理時間和管理資源,使管理層能夠關注於核心競爭力領域,集中精力追求更具戰略意義的目標,而不是將大量精力耗費在低回報的日常管理中。

5.組織在外購內部審計服務時,占有主動權。組織在決定採取內部審計服務外購時,可按照本企業的具體情況,結合不同會計師事務所的優勢進行選擇,在很大程度上占有主動權。在接受服務的過程當中,通過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對內審工作進行監督,可評估外部審計人員的服務質量,確定契約的完成情況。如果對其服務不滿意,由於市場上還有其他可提供內審服務的外部人員,企業可以與聘用者簽訂長期價格協定或考慮重新引入內審機構。

6.外部審計組織具有先進的審計技術,豐富的審計經驗,而且部分一流的會計公司還擁有獨特的質量控制與保障制度。

因此,隨著內部審計的發展以及外界對內部審計要求的不斷提高,內部審計外部化將是一種潮流。應該順應潮流,打破成規,以提升組織的價值、幫助組織達到目標。

(三)內部審計的終極目標是增加組織價值

傳統內部審計理論認為,內部審計具有經濟監督、經濟管理、經濟評價、經濟鑑證等職能。這種認識也反映在舊的內部審計定義中。而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在最新的《內部審計定義》中認為:“內部審計是一項獨立、客觀的鑑證和諮詢服務,其目標在於增加價值並改進組織的經營。”這完全不同於傳統理論上的“獨立評價功能”論。

“增加價值和改進經營”的提出,使得這一職業充滿前所未有的活力。在傳統概念下,內部審計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降低代理成本而設計的,人們不關心它對企業經營的貢獻,而且這種貢獻往往是無形的。而在如今的高度競爭且成本“過敏”的市場上,各大公司紛紛將其業務流程分為增值過程和非增值過程,然後儘可能地壓縮非增值過程,期望公司內每一個人都為其創造價值。歸根到底,一個組織只有具有價值才有存在的必要,也才能夠存在下去,否則在社會上必無立足之地。因此任何活動,只有為企業創造或者增加價值,才能為組織所重視,才能存在下去。內部審計如果還固守過去的陣地,只能被淘汰出局。新的角色定位要求內部審計積極參與價值創造活動,這樣才能為自己的繼續存在爭得一席之地。內部審計如果不以增加組織價值為目的,則為組織所不容。內部審計在參與價值創造的同時,要向世人昭示其在價值創造過程中的貢獻,讓公司的管理部門、董事會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了解其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這樣才能保持和提高職業地位。但需要注意的是,不應把成本降低的幅度或效率增長的幅度等作為衡量內部審計工作績效的標準,這樣做會削弱其工作的客觀性。因為內部審計工作對價值創造的貢獻往往是間接的。

同時,內部審計關注的活動也因此提升至組織整體的層次,而不再是過去針對個人或某一部門的活動。其目標的核心定位於幫助一個企業達到戰略目標,即增加價值,還將內部審計與企業的核心業務流程和關鍵成功因素聯結在一起。關注層次的提升,使得內部審計從一個局部職能的“功能性思維”轉向從整體價值鏈來考慮問題和提出解決方案,從全局、長期著眼,促成各個部門各個方面的有效合作。這也在實質上擴展了內部審計的職能,並要求在內部審計人員的招募、培訓、團隊構建活動中充分考慮這方面的因素。

(四)將 風險管理 放到重要位置

在審計領域,“風險”一詞仿佛較多地與獨立審計相聯繫。傳統的內部審計也著重於內部控制制度和經營機制。然而由於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面臨的內外部環境的不確定性,企業的風險也普遍增大,例如內部的有財務和經營信息不足、政策計畫和標準貫徹失敗、資產流失、資源浪費和無效使用等等,外部的有消費者偏好變化、國家巨觀政策調整、國際金融市場動盪等等。因此企業迫切需要內部審計通過一套系統、規範的方法來評價和改進風險管理及控制、治理過程的效果。順應這種要求,新的定義中也加進了風險管理的內容。企業的總體管理控制機制一般更傾向於把管理控制系統與組織的長遠目標,以及不能達到這些目標的風險聯繫起來。為了幫助企業達到目標,必須重視風險管理。新定義表明控制不再是抽象的、暗含的,而是能實實在在地幫助組織進行風險管理和制定出有效的管理程式,而且對於每一種情形都有多種“正確的”的方法。風險控制體制使內審人員必須隨著全球市場和競爭性質的變化、新的資產形式的產生,以及信息獲取工具的變革而不斷改進控制手段。“一種控制手段適用於各種控制”的說法和通用的控制模式已不再存在。

風險控制系統也決定了鑑證與諮詢服務能為組織創造價值。在此方面不乏成功的實例。如某外貿集團公司下屬10多家子公司,集團內部審計師對這些子公司2002年下半年業務契約簽訂與執行情況進行了審核,發現在1000萬元以上大金額進口商品契約中僅豆粕一個商品就占16%,涉及金額5億元。按照國際慣例,購買豆粕須提前半年簽訂期貨契約。各子公司不約而同地進口豆粕,對整個集團來說占壓在某個商品上的資金過多,勢必會增大經營風險。內部審計師立即向集團管理層提出建議,豆粕進口須做套期保值以避免價格下降造成的經營風險。果然2002年南美洲豆粕大豐收,豆粕國際市場價格一路狂跌。內部審計師的建議使集團避免了近2億元的損失。

隨著國際經濟一體化以及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企業間的競爭將日趨激烈。而內部審計在幫助企業實現其目標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優勢,因此日益受到管理當局的重視。但是中國的內部審計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實務中均有不少需要改進之處。如何抓住機遇,在提高企業競爭力的同時發展內部審計職業,是每一個內部審計人員面臨的重大課題。

審計課程

內部審計標準

管理內部審計職能

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標準

管理需要——內部審計的工作方法

道德規範

內部審計和公司治理

內部審計和審計委員會

內部部門的組織結構設計

舉報方案和行為規則

與外部審計師合作

欺詐發現和預防

建立以風險控制為導向的內部審計流程

管理內部審計活動

內部審計組織與計畫

溝通和批准

資源管理

指導和開展內部審計

工作底稿——記錄內部審計活動

通過審計抽樣搜樣證據

審計報告與內部審計溝通

向董事會和高層管理者報告

各階段過程的常用文書與表格

內審的技術方法與實戰技巧

審查書面資料的方法

順查法與逆查法

詳查法與抽查法

客觀實物證實方法

盤點、調節、鑑定

發現挪用公款、循環入賬、暗炒期貨的蛀蟲

找到虛增庫存價值,調節利潤欺騙上級單位的幕後黑手

審計調查方法

觀察、詢問、函證、調查表

學會傾聽的技巧

別被審計對象牽著走

分析性覆核方法

內控控制符合性測試

舞弊與疏忽的防範

風險與控制自我評估

數據收集工具和技術

問題解決與決策制定

計算機化審計工具和技術

內部審計工具下趨勢

HIPPA與日漸增長的隱私關注

持續性保障審計,XBRL和OLAP

內部審計質量保障與ASQ質量審計

控制自我評估

發展趨勢

未來發展五大趨勢

新形勢下,企業內部審計呈現出五大總體發展趨勢:內部審計由合規導向型向管理導向型轉變;注重管理審計;審計工作方法標準化;審計職能組織集中化;通過內部審計機制培養企業經理。

內部審計由合規導向型向管理導向型轉變。企業調查顯示,有三分之一的企業內部審計為管理導向型或偏向管理導向型,以增加企業內部審計的附加值;另有約40%的企業把自己定義為介於合規導向型審計和管理導向型審計之間;而純合規導向型或偏合規導向型的企業只占了不到調查總數的30%。由此可見,大型國有企業應努力向國際接軌,從傳統的合規導向型內部審計轉向管理導向型內部審計,幫助企業提升價值。

內部審計重點由財務審計向管理審計轉變。企業調查顯示,近70%企業的內部審計部門重視管理審計,通過審查流程和分析系統來提高企業的運行效率,並確保對業務流程和結構的戰略性塑造。僅有6%的企業還未開展管理審計的業務。由此可見,財務報告和合規性審計在大型企業內部審計職責中所占比例越來越少,而管理審計的業務將成為未來內部審計的主要職責。國有企業應參考國際經驗,完成其內部審計職能的轉型。

內部審計工作方法在企業範圍內逐步標準化。隨著企業內部審計向管理導向型轉變以及內部審計管理工具部署的不斷加強,企業從事內部審計的部門變得與其他專業服務行業的機構(比如諮詢公司)非常類似,獨立地為企業提供大規模的綜合審計業務。企業調查顯示,67%的企業的內審標準化處在一個平均水平,掌握高標準化內部審計體系的企業比內部審計標準化開展度低的企業多出了17%。同時,越來越多的企業利用適當的IT工具對財務報告和合規性審計進行自動分析,在這種情況下,審計問題往往通過系統化的IT風險分析進行識別。需要指出的是,雖然有超過60%的企業未配備集成的審計管理工具,但這些企業通常只是進行小規模的內部審計;當企業涉及較大規模的內部審計工作時,它們往往會引入適用的管理軟體或者內部開發相應的管理工具。只有不到40%的企業未使用任何審計軟體。

內部審計職能組織由分散化管理向集中化管理轉變。內部審計職能的集中化管理有助於企業執行較為簡單的標準化審計流程,同時確保企業更加有效地部署內部資源。對標顯示了內部審計職能基本集中或完全集中管理的企業占了調查對象的75%,僅有四分之一的企業採用了分散式或較為分散的內部審計職能體系。由此可見,大部分的國際大型企業都選擇了對其內部審計職能進行集中化的管理。這種方式不僅有利於內部審計資源的調動,也增加了內部審計在企業內的獨立性以及公司董事會對內部審計的管控。大型國有企業應努力與國際先進實踐靠攏,集中化管理內部審計職能,促進企業內部審計的轉型。

企業傾向由內部審計機制培養自己的經理。企業完成了對內部審計人員要求上的重大轉變,內審成為準經理培養的一個重要步驟,審計師成為企業各業務職能部門準經理的候選人。調查顯示,大部分(80%以上)的企業採用了招聘合乎崗位需求的審計師,並通過行之有效的職業生涯培養方法,最終使審計師晉升成為企業準經理的內審人力資源戰略。國際大型企業的這項舉措增加了內部審計職位的吸引力,為企業招攬了大量高素質的人才從事內部審計工作。大型國有企業應參考它們的做法,調整內部審計人員職業發展方向,以吸引更多高素質的人才加入到企業內部審計的隊伍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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