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業存放區別
同業存放是指金融機構在銀行開立同業存放賬戶,銀行為客戶提供安全、快捷的存取款業務,同時滿足客戶與本銀行之間各類業務往來的資金清算需求。這是銀行同業業務中的一種。而存放同業是指商業銀行存放在其他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存款。這是我國商業銀行的現金資產之一。前者是銀行的負債,而後者則是銀行的資產。
與拆放同業區別
區別1:風險不同,拆放同業通常需事先對拆入銀行進行授信,或以票據進行質押(如逆回購),而存放同業則不需要。
區別2:憑證不同,拆放同業需事先簽訂拆借契約,作為雙方的債權債務憑證,而存放同業是在資金到達存放行時由存放行出具存款證實書或320報文等作為憑據。
區別3:程式不同,存放同業需事先在存放行開立同業存款帳戶,而拆放同業不需要開立帳戶。
區別4:期限不同,根據人行的規定,目前人民幣拆借的最長期限不超過1年,而同業存放的存期可以在1年以上。
區別5:利率不同,拆借利率通常要略高於存放同業利率。
區別6:金額不同,目前中資商業銀行的最高拆入限額和最高拆出限額均不得超過該機構各項存款餘額的8%,而存放同業則無金額限制。
區別7:會計信貸管理方面:拆借有專門的“拆放銀行業”科目,以及拆出資金利息收入科目,而存放同業用的就是普通的“存放同業款項”科目以及“金融機構往來利息收入”科目等;信貸方面,在損失專項準備的提取、信貸資產五級分類、非信貸資產五級分類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區別8:運作目的不同,存放同業一般是清算目的,拆放同業一般盈利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