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祥熙(1880~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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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底,孔應蔣介石之邀抵廣州,任國民政府廣東省財政廳長,兼理後方財政部務。1927年 3月,武漢國民政府任命孔祥熙為實業部長,但孔卻趕赴上海支持蔣介石發動政變與成立南京政府。1928年 2月,孔任南京政府工商部長。1932年 4月,孔被派為考察歐美各國實業專使,奉命向德、意秘密洽購軍械等。1933年 4月,孔被任命為中央銀行總裁,11月任行政院副院長兼財政部長,成為南京政府的財政首腦。孔上任後,除採用前任宋子文所用增稅、借債等辦法為蔣介石籌措軍政費外,還採取整頓稅收等措施,從財政上增強南京政府對地方實力派的控制;對中央、中國、交通三銀行增資改組,實行法幣政策,統一幣制,以壟斷金融,操縱國計民生;又整理舊債,為舉借新債作準備等。上述措施,制止了白銀外流、緩解了財政金融危機,也使官僚資本得以迅速膨脹。1936年西安事變時,孔贊成和平解決。1937年4月以中國特使身分赴英參加英皇加冕典禮,隨後赴歐美一些國家,接洽貸款和購買軍火。
抗日戰爭爆發後,1938年初一度任行政院長(1939年12月改任副院長)兼財政部長、中央銀行總裁、四行聯合辦事處副主席等要職,主管戰時財政金融。抗戰初期,孔施政尚能注意促進後方的工農業生產和控制通貨發行,以利抗戰經濟;但抗戰進入相持階段後,孔施政無方,並大力發展官僚資本,致使後方的農業和民族工商業日趨衰落,物價騰貴,民不聊生,此時,孔祥熙以權謀私大發國難財,成為中國的巨富。與蔣介石、宋子文及陳果夫、陳立夫合稱為"四大家族",是中國官僚資產階級的典型代表。
1944年11月孔因國內外的壓力辭去財政部長職,翌年相繼辭去其他職務,僅任中國銀行董事長和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1947年孔祥熙赴美定居,次年辭中國銀行董事長職。1962年孔曾赴台灣暫住,1966年以宿疾復發赴美治病。1967年8月16日在紐約病逝。
參考書目
《孔祥熙其人其事》,中國文史出版社,北京,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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