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質
中國的婚姻介紹性質的機構古已有之,例如“官媒”等中介機構。現代的婚介所是在1980年以後逐步建立的,多在共青團、工會、婦聯、民政等部門領導下工作。婚介所活動的主要內容是:為求偶者提供相關服務。據相關人士統計在婚介所註冊的人群中30%是已婚人士,70%左右為未婚人士。發展史
婚介所是婚姻介紹所的簡稱。在80年代初,“大齡青年”、“搞對象”就跟時下“上網”一樣是使用頻率相當高的辭彙,而解決大齡青年的婚姻問題則幾乎是全社會的共識,用“齊抓共管”來形容一點也不為過。1984年,中共中央書記處甚至還專門召開過一次會議討論30歲以上未婚青年問題,胡耀邦同志和陳雲同志指示,要求各級黨組織給予應有的關心和重視,各級工會、婦聯和共青團要把它作為一項重要工作認真抓好。婚姻介紹所正是在當時這種背景下產生的“新生事物”。由於種種原因,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副會長楊大文、民政部原婚姻管理司司長王德意以及現在歸回管理婚姻家庭事務的民政部基層政權司等專家或部門均表示,我國第一家婚姻介紹所很難有定論。一般認為,1982年11月中旬成立的廣州市青年婚姻介紹所是第一家。該婚姻介紹所是由中共廣州市委、市政府撥專款、配備工作人員,由廣州市委籌劃創辦的一所為未婚青年介紹戀愛對象的常設性服務機構,帶有機關性質。介紹所通過設立卡片自由查閱,按對舉薦戀愛對象、組織交友結誼覓知音晚會以及郊遊等方式為未婚青年牽線搭橋。至1984年6月,先後共撮合了1400多對有情人,成功率達14.4%高居全國婚姻介紹所之首。他們的成功經驗曾被《中國青年報》報導過。
1984年6月20日,全國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婚介所工作經驗交流會在全國總工會舉行。這時,30至40歲的大齡未婚青年北京市有3.4萬,廣州市有6萬,天津市有6.5萬。登記,信函聯繫,組織各種社交活動,為求偶者提供相識機會和場所等。
開辦條件
開辦婚介所的前置條件,必須先向當地民政部門申報批准後,再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既可辦理集體所有制性質的也可以辦理個體戶性質的營業執照。現在按照國家民政部的有關規定,各地民政部門不再管理社會上的各種婚介單位事務了。所以如今辦理經營婚介所的營業執照,前置條件已放寬,要求:
1、有必要的經營場地(我們此地要求有15平米麵積);
2、是當地公民(憑身份證);
3、在當地工商部門受過經紀人培訓(有證書);
4、沒有其他的不良經營記錄;等等。
至於經營的設施設備,在辦理了營業執照後再自行安排。最好是到當地工商部門先去諮詢一下,再準備必要的手續材料。
婚介所的投入分析
開婚姻介紹所,開始會有很大的一筆固定開銷。首先是公司房租,選址對於婚姻介紹所開辦非常重要,因為許多徵婚者需要經常到婚介所中查找資料,而且他們對婚介所的環境也很重視,因為環境的優劣直接決定了婚介所的可信度。所以很多婚姻介紹所都會選在交通出入比較方便的地方,一般房租每個月需要支出5000——6000元。
除此以外,水電和員工工資以及通訊費用等無形成本相當高。同時,還要有一套比較完整的資料庫,徵婚者的資料包括基本情況、照片等,這樣才能讓徵婚者對對方有個比較詳細的了解。這樣開婚介所一個月的成本在1——2萬元左右。
業內人士提醒,在創業初期不要多花成本在房子上,有一定的資本後再可以進一步擴大。
婚介所的經營方式
現在走進婚姻介紹所的有兩大類人群,即忙於事業而忽略了個人問題的年輕人和離婚、喪偶的中年人。不少婚介所各自定位於不同的服務對象,有的針對銀髮一族,有的服務於白領,也有的則面向中低層次的人群。
對於創業者,上海幸福生活的負責人冷麗坦言,隨著社會節奏的加快,婚姻介紹所更需要得到網路的支持。她建議創業者可以開一個網站,將網路服務作為婚姻介紹所的延伸服務,可以投入幾個工作人員進行網路維護,每天更新資料。徵婚者無需到婚介所就能通過網站了解對方的情況,有意了可以先不見面,直接在網路上對話、留言以了解對方。
婚姻介紹所有別於其他行業,婚姻可是一個人的終身大事,徵婚者一般會選擇比較有知名度的婚姻介紹所。冷麗建議業初期,花一定的資金投入廣告宣傳非常重要。以往都是應徵婚者要求由徵婚者出資做徵婚廣告,而今則是由婚介所統一出面,推薦婚介所中的優秀會員。
婚介所的投資風險
由於目前婚介行業從業人員魚龍混雜,不少人打著"職業紅娘"的旗號炮製虛假資料,欺騙當事人,因此個人開婚介所存在較大風險,所以必須慎之又慎。
開婚介所效益並不能立竿見影。據分析,積累會員資料需要一個過程,一般需要儲存1000個會員,才能使婚介所的經營進入良性循環狀態,因此開婚介所需要長期投入,需準備二三十萬元。
婚介騙術
快節奏的城市生活,“剩男剩女”越來越多,而婚介市場一片紅火,但這塊大蛋糕引了一些不良分子。他們利用人們急於求成、理想完美、金錢至上的心態,實施各種騙術。從而使整個婚介行業出現信任危機!現在介紹下一些黑婚介所得騙術:1、交費前後不一樣
交費前三說二賣包成功,沒問題!交費後變臉說:你沒房,沒車,沒錢,怎么能找著?
2、拿著報刊雜誌騙人
紅娘拿著花錢登的廣告騙人先交錢!還拿著變相廣告——即花錢的新聞報導,還有花錢找廣告公司寫作吹捧出版的書唬人!【這類書往往無作者,只有編者】
3、把你當免費“婚托”
你老實巴交,別人不願意見的人叫你見,一見就收了對方的錢,你卻浪費了保貴的時間!
4、亂約見交費
約見給你送上茶,或奶,或瓜子,或西瓜,然後當著女人的面叫你交費,開口20元,你已經交了介紹費,每次給你亂約見,還要至少交20,你冤不冤?
5、拿假照片騙人
紅狼拿著從攝影愛好者那裡收購來的婚慶照片,騙人說是她們介紹成功的,騙你沒商量!
6、雇用小哥維持“秩序”
你如果因為她們騙人而回去找,她們叫來打手,說你“擾亂辦公”,叫你快滾!從此你無法再去了,交的錢打了水漂……
7、僱傭託兒扮演富婆成功人士型。遇到這樣的中介,完全擁有演員的身份,這些婚介所利用了人們追求金錢與理想完美的心態!
8、僱傭託兒扮演富婆成功人士型
在我們生活中,婚介騙術越來越多,我們如何在忙忙人海中找到自己的意中人還是要自己多張心眼。只能說婚介所只是一個場所,別太依賴了,特別是那些“剩男剩女”的父母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