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閭

女閭

女閭,指春秋時齊桓公設於宮中的淫樂場所,後世以指稱妓院,約建立於公元前685年至公元前645年之間,女閭制開了國家經營娼妓業的先河。

基本信息

起源

女閭女閭

中國古代妓女的出現,開始是“家妓”,可能還有“巫妓”(巫娼),以後又發展為“宮妓”、“官妓”、“市妓”、“私妓”,逐漸滲透到更廣泛的社會生活領域中去。

至於“家妓”,也許是從夏桀蓄女樂、倡優達3萬人開始的,有人把這稱為“奴隸娼妓”。以後,此風越刮越盛,上自天子和王侯將相,下至大夫富豪,都以廣蓄女奴為樂,並以蓄女奴的多寡作為炫耀權勢和財產的一個重要標誌。這些女奴往往都負有呈身與獻技的雙重使命,供奴隸主淫樂,史書上稱她們為侍姬、小妾、聲妓、歌姬、舞姬,也有稱為美人、女樂、倡伎的,我們可以把她們統稱為“家妓”。

《周禮》上所舉女酒,女舂抭,奚以下千人而弱,一般都選貌美才長的女子供皇帝淫樂。對皇帝的家妓後世也有稱之為“御妓”、“宮妓”的。西周奴隸制度極盛的社會,蓄女奴之風甚廣,所以可以認為“家妓”、“奴隸娼妓”自西周始。

以後,這些受奴隸主控制的“家妓”,逐漸演變為“官妓”,即由為一個人或幾個人服務發展為面向社會、為奴隸主的某些政治、經濟和社會目的服務。

記載

《戰國策》二卷“東周”引周文君云:“齊桓公宮中女市女閭七百。按周禮——五家為比,五比為閭。則一閭為二十五家。管仲設女閭七百,為一萬七千五百家。管仲設女閭,等於後世之有花捐也。......我國娼妓制度,既自“女閭”開其端,自此以後,無代無之。唐承六朝金粉之後,娼妓之多,空前未有。約分家妓公妓兩種。長安都城中有所謂“北里”、”平康里“輿“教坊”者,即為當日風流淵蔽。(摘自黃現璠著:《唐代社會概略》 ,商務印書館,1937年2月再版)。

設立

春秋初期,齊國的宰相管仲設“女閭”,《東周策》敘述這件事說:“齊桓公宮中女市七,女閭七百”。“閭”是門的意思,在宮中以門為市,使女子居之,這就是中國國家經營妓院的開始。據歷史記載,西方的國營妓院始於雅典的大政治改革家梭倫,他決定開設國營妓院還受到民眾的讚美,說這滿足了許多青年男子的需求;並保護了良家婦女,使她們出門時免受一些壯年男子的追逐。梭倫定律法為公元前594年,他創設國家妓院大概也是在這一時期,而管仲相齊在周莊王十九年,即公元前685年,死於周襄王齊七年,即公元前645年,管仲創設國家妓院至少比梭倫早50年左右。

影響

管仲管仲

管仲是個大政治家,他創設國家妓院並不是為了淫樂,也不是異想天開,而是有一些政治和經濟目的的:

第一,為國家增加收入,置女市收男子錢入官,即後世所謂“花粉稅”、“花粉捐”。所以清朝褚學稼說:“管子治齊,置女閭七百,征其夜合之資,以充國用,此即花粉錢之始也。” 妓院裡付款專用的春錢。

第二,緩和社會矛盾,即一方面不要使許多男子有無處發泄性慾的苦惱,另一方面使大量女奴隸得以適當安置。如《韓非子·外儲》說:“桓公見民行年七十而無妻,以告管仲。對曰:‘臣聞上有積財,則民必匱乏;宮中有怨艾,則民有老而無妻者。’桓公曰:‘善。’令於宮中女子未嘗御者出嫁之,乃令男子年二十而室,女子年十五而嫁。”這一來,使社會上有些男子無妻的矛盾緩和了。同時,當時桓公稱霸,在征戰中俘獲他國女子很多,國內還有些罪犯女奴隸,把她們安置在妓女中,可進一步解決社會上一部分人的需要。

第三,吸引游士。當時各國諸侯爭雄,齊國要稱霸,必須網羅人才,用游談之士,管子相齊,已開布衣卿相之局,可是這些游士大都是生活放蕩不羈的人,喜愛婦人與醇酒,於是開設妓院就成了吸引他們的一種手段。燕太子丹也有類似的做法,他為了招攬人才,吸引游士,挑了一批美女安置在旅館中,每有賓客經過,就派這些美女招待、侍宿

第四,供齊桓公娛樂。齊桓公好色,宮中的妻妾玩膩了,還要出來尋求刺激。《韓非子·外儲說右上》說:“桓公之伯也,內事屬鮑叔,外事屬管仲,被發而御婦人,日游於市”,就說明了齊桓公好冶遊。管仲創設妓院也有投齊桓公所好的成分。

管仲設立市妓和妓院,對後世中國公共制度產生了非常深遠的影響。在他的影響下,春秋各國紛紛效仿,後世的封建統治者也從此讓娼妓制度獲得合法地位,這恐怕是作為春秋時期的大政治家、思想家的管子始料未及的吧!我們完全可以想像,當時的妓院肯定不像日後那樣畏首畏尾,而是在管仲丞相的庇護之下,光明正大地經營。所以娼妓們奉管仲為“保護神”了,這一習慣也延續到了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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