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因
2016年10月,不斷有網民發貼稱邯鄲市磁縣一國小老師制定奇葩“班規”,要求同桌之間互相監督,其中有數人因為違反課堂紀律被同桌扇了耳光。據一些學生家長反映,事發學校為磁縣崇文學校,引發爭議的教師是一名音樂老師。針對一些不聽話的學生,老師除了讓同桌互相監督,互相體罰外,有時還會親自上手“教育”。
“如今的學生不好管,我們能理解,可讓孩子去傷害另一個孩子,等於宣揚暴力,會給他們幼小的心靈留下很大的創傷!”有個別孩子回家偷偷告訴父母,老師要求同桌之間只能打嘴或臉,不能碰到鼻子,誰要是上課說話就會挨打。
學校回應
2016年10月26日上午,磁縣崇文學校教務處一位工作人員通過電話解釋說,涉嫌“體罰”學生的老師已被處理,具體情況已向教育主管部門進行了匯報。
隨後,磁縣教育局群工站一位負責人介紹,崇文學校“學生被扇耳光”一事,他們是通過網路獲悉的。學校的確上報了一份情況說明,但內容過於籠統,情節不夠詳細,沒有交代清楚究竟有多少學生和班級受到影響。
崇文學校涉事老師已被停課。教育局責令校方對事件重新進行調查,待查明具體情況後,再根據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相應處理。
事件評價
身為低年級教師,如此“奇葩班規”,不僅讓人對其班級學生的健康成長擔了一份心,更對教師可以隨便制定“奇葩班規”深感憂慮。
在孩子成長過程中,獎懲是必須的。由教師制定一些規則,讓孩子知道是非對錯,也是不可缺少的。但一切都必須以合理為前提,這個合理不是泛泛而論的“符合兒童心理和認知特點”,而首先是規則本身的邏輯自洽:如果讓一個自己都沒有搞懂什麼是規則、合理的規則應該符合哪些基本要求的人來制定規則,最後肯定比沒有規則還糟糕。
國家立法需要經過專門的機構和嚴格的程式,因為法律一旦設定不但會規範人的行為,還會引導社會風氣,甚至影響國民人格。對於極易受外界尤其是教師影響的低年級學生,我們不能允許一個自己都沒有搞清楚什麼是規則和規則邏輯的教師隨意制定規則,而置學生於難以彌補的風險之中。所謂“出發點是好的”、“個性化教學管理”等大而化之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腳,教師在缺乏科學方法論保證和嚴格程式的情況下,不能在兒童身上隨便進行所謂的“探索”、“試驗”或“創新”,這既是教育科學的要求,也是國家法律的要求。
同類班規
國小奇葩班規
長沙天心區某國小二年級一位班主任創製了獨特的班規。其中有“上課發言最積極的前5名學生隨時可以喝水,在校表現最好的1名學生可以選座位,最佳‘班級小管家’可以去老師辦公室玩”,等等。還有“語文作業要求”:“忘帶或遲交作業本的學生將當日所有作業重做一遍,沒做和缺交的重做兩遍,家長檢查不合要求也要重做”。高校奇葩班規
武漢工程科技學院一班級立“班規”:考試掛科,罰跑10公里,如果班上沒人掛科,班主任掏錢請學生燒烤。郭霖是12級數控二班的班主任。為鼓勵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她與學生如此約定。2016年上學期期末考試結束,全班有兩名學生掛科。因種種原因,罰跑一直未執行,2016年10月,郭霖參加班會,約定第二天早上7時一起跑步。
2016年10月,一則安徽新華學院學生制定的另類班規在網路上迅速走紅,規定“女生當爺們使,男生當畜生用;娛樂活動敢於秀下限,降底線;承認輔導員很美這個事實;找對象一律要以本班優先……”。大多數網友贊其“有愛”,紛紛表示羨慕與支持。而該校不止一個班級“出台”了此類班規班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