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天然能源是指自然界中以天然的形式存在並沒有經過加工或轉換的能量資源,如煤炭、石油、天然氣、核 燃 料、風能、水能、太陽能、地熱能、海洋能、潮汐能等.
據世界能源會議統計,世界已探明可採煤炭儲量總計15980億噸,預計還可開採200年。探明 可採石油儲量總計1211億噸,預計還可開採30~40年。探明可采天然氣儲量總計119萬億立 方米,預計還可開採60年。探明可采鈾儲量合計235.6萬噸(未包括中央計畫國家),如果利 用得好,可再用2400~2800年。全世界可開發水電裝機容量總計22.6億wh(瓦),年發電量可達98 00wh,可長期開發利用。
作用
據估計,占世界目前耗能80%的化石燃料(煤炭、石油、天然氣)的最終可采量相當於33730億噸原煤,而世界能耗正以年5%的速度增長,預計只夠人類使用一二百年。隨著石油、天然氣等優質能源的逐步枯竭,新能源的開發利用還沒有重大突破,目前世界正處在被稱為“青黃 不接”的能源低谷時期。
為了緩解能源的供需矛盾,世界各國都在積極研究開發新能源,特別是再生能源,以保證人 類長期穩定的能源供應。這方面的措施主要有,發展核能和利用太陽能、生物能、氫能、地 熱能、風能、潮汐能、海洋 溫差、波浪發電等。
我國是能源大國,總地質貯量居世界第三。但從人均占有量看,又是能源貧國,只有世界平 均人占有量的1/2,是美國的1/10,是原蘇聯的1/7。我國是煤炭大國,卻是石油貧國,總貯 量僅占世界的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