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為了促進我國財政、稅務、財會領域的發展,為相關政府部門政策提供諮詢和建議。在有關領導的支持和鼓勵下,天和經濟研究所專家委員會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經濟活頁文選-財稅研究》專家委員會成立了。
為了更好的促進委員會工作,爭取更多有價值和有影響的人員加入專家委員會。我們擬從政府部門、大學院校、企事業等單位和機構中邀請在財政、稅務、財會領域具有豐富經驗、獨到見解、深厚理論基礎的專家、學者、官員匯聚一起,為我國的財稅改革發展貢獻一份力量。形成公正獨立的第三方聲音,為國家的財稅政策獻計獻策,為我國財稅領域提供智力支持和技術支撐。
章程
第一條
機構性質
天和經濟研究所專家委員會暨《經濟活頁文選-財稅研究》[1]專家委員會(英文全稱為以下簡稱“委員會”)是財政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天和經濟研究所聯合成立的高級顧問諮詢機構。
第二條
活動宗旨
堅持客觀公正立場,充分發揚學術民主和創新精神。匯集業內外資源,融合專家智慧,在財政、稅務、財會等財經領域進行研究、諮詢與管理支撐工作,幫助政府公共決策具有更加廣泛的社會基礎,體現科學性、公正性和透明性。同時,充分發揮民間智庫的作用,為我國財稅領域的發展提供客觀獨到的視角和專家資源。
第三條
主要任務
1.組織研究新時代經濟環境下我國財政、稅務、財務會計等政策對經濟和企業的影響,為相關政策出台和修訂提供政策建議和相關調研資料。
2.對我國財政、稅務、財務等政策實施情況進行實地調研,為相關部委和各地方財稅部門提供信息、案例、經驗、諮詢等。
3.組織研究我國財稅領域的重大改革問題,重點研究涉及民生、企業經營和體制等問題。
4.協助政府部門建立溝通交流平台,協調處理政府部門、企業以及相關機構相關關係。接受各級相關政府部門委託,對本領域的重大難點問題和趨勢性問題進行專業指導意見和支撐保障服務。
5.接受政府部門和相關企業委託,對關係財稅政策、發展趨勢以及重大熱點、難點問題,提供綜合調研、項目評估和戰略諮詢服務。
6.舉辦交流論壇和學術沙龍活動,研討財稅基礎理論、行業實踐、管制政策和法律法規等重大問題,必要時向高層提供決策建議。
7.根據需要出版電子或紙質的委員會刊物,反映委員會活動及研究成果,溝通委員會與業內外的關係。
第四條
組織運作
1.委員會由來自政府部門、研究機構、高等院校、業內企業等機構的財政、稅務、財會等專家組成,其中來自非政府部門的專家代表不少於70%。為有效控制成本並保障活動效率,委員規模應兼顧代表性和適應性。
2.委員會首期成員由籌備發起單位與專家個人協商產生,由委員會直接聘任,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後換屆,依據專家本人意願和委員會需要,可以延聘、終止或增加成員。
3.委員會設理事長一人、名譽理事長一到兩人、副理事長若干人,高級顧問若干人。理事長、副理事長人選由委員會會議通過生效,任期與委員相同。理事長、名譽理事長、副理事長組成理事會議,對委員會重大決策行使批准權。
4.委員會在其下設立秘書處(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秘書長天和經濟研究所提名,委員會通過,其任期與委員相同。
5.委員會開展工作活動的主要形式是調查研究、交流研討、成果出版及諮詢服務。委員會舉辦各項活動應遵循公開、透明、民主的原則,激勵委員廣泛參與,尊重專家個人意願。秘書處應對委員會開展的各項活動進行總結整理。
6.委員會可根據開展諮詢服務活動的需要,在必要時依據專業分工和個人興趣設立專業委員會,其成員從委員中遴選,由秘書處提名、理事會批准。
第五條
委員的權利
1.委員有及時獲取委員會工作計畫與活動信息,平等參與委員會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2.委員有依據個人對委員會有償顧問諮詢活動的貢獻,獲得一定經濟報償的權利。
3.委員有對委員會集體決議保留個人意見的權利。
4.委員有對委員會章程、工作活動計畫提出修改建議的權利。
第六條
委員的義務
1.委員有參與委員會組織的各項會議活動的義務,如因特殊理由無法出席活動,應事先向秘書處請假,必要時可提供書面意見。
2.委員有義務承擔學術交流演講者的責任,一旦受到委員會的邀請通知,應認真準備書面發言稿。
3.受委員會刊物邀請,委員有義務及時提供稿件。
4.委員有義務按照委員會要求,遵守各項保密規定。
第七條
委員的解聘
1.因年齡、身體、工作崗位變動及其他個人原因,委員可在任期屆滿前提出自願書面解聘要求,報理事會確認批准。
2.委員任期屆滿後,理事會可依據秘書處建議,徵求委員本人意見,提出協商解聘方案。
3.沒有正當理由,委員一年內不參加委員會組織的任何活動或履行其他義務,可視為自動解聘。
第八條
活動經費
本委員會組織各項活動的主要經費來源是企業贊助、會議活動贊助費、顧問諮詢收費等。具體預算由秘書處做出。
第九條
委員會的終止
本委員會如需終止,應由理事長會議提出正式建議,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正式報告政府主管部門作出終止委員會的書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