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厭

天厭是現代詞,是一個專有名詞,指的是出自《左傳.隱公十一年》。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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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tiān yàn
解釋:指為上天所厭棄﹑棄絕。

典源

《春秋左傳正義》卷四〈隱公·傳十一年〉~80~
秋。七月。公會齊侯。鄭伯。伐許。庚辰。傅於許。潁考叔取鄭伯之旗蝥弧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顛。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鄭師畢登。壬午。遂入許。許莊公奔衛。齊侯以許讓公。公曰。君謂許不共。故從君討之。許既伏其罪矣。雖君有命。寡人弗敢與聞。乃與鄭人。鄭伯使許大夫百里。奉許叔以居許東偏。曰。天禍許國。鬼神實不逞於許君。而假手於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億。其敢以許自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協。而使糊其口於四方。其況能久有許乎。吾子其奉許叔。以撫柔此民也。吾將使獲也佐吾子。若寡人得沒於地。天其以禮悔禍於許。無寧茲許公。復奉其社稷。唯我鄭國之有請謁焉。如舊昏媾。其能降以相從也。無滋他族。實逼處此。以與我鄭國爭此土也。吾子孫其覆亡之不暇。而況能禋祀許乎。寡人之使吾子處此。不唯許國之為。亦聊以固吾圉也。乃使公孫獲處許西偏。曰。凡而器用財賄。無寘於許。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於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孫。日失其序。夫許。大岳之胤也。天而既厭周德矣。吾其能與許爭乎。君子謂鄭莊公於是乎有禮。禮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後嗣者也。許無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處之。量力而行之。相時而動。無累後人。可謂知禮矣。

釋義

"天而既厭周德矣﹐吾其能與許爭乎?"《論語.雍也》:"子見南子﹐子路不悅。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邢昺疏:"厭﹐棄也。"後因以"天厭"謂為上天所厭棄﹑棄絕。

示例

王安石《游土山示蔡天啟秘校》詩:“ 桓溫適自斃, 苻堅方天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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