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帆船貿易

大帆船貿易(Galleon Trade),1565~1815年西班牙殖民地墨西哥與菲律賓之間的壟斷貿易。又稱馬尼拉一阿卡普爾科貿易。

1565年4月,西班牙入侵菲律賓。同年6月派“聖·巴布洛”號大帆船滿載香料從菲律賓運往墨西哥出售,開闢了連線亞洲和美洲的太平洋航線。大帆船每年6月乘西南季風自馬尼拉啟航北上,至北緯45°~42°水域,順北太平洋上的“黑潮”東行,抵達阿卡普爾科港,行程萬餘海里,歷時約6個月。回程系順洋流直航,僅需3個月。大帆船載重量一般為400噸。去程把中國、印度、波斯、日本等國的絲綢、瓷器、漆器、棉布、象牙、地毯、茶葉等商品以及菲律賓的織繡、珍珠、木雕等從馬尼拉運送到墨西哥的阿卡普爾科港,銷售於墨西哥及西屬美洲各地,並轉銷西班牙本土。回程主要載運西班牙銀元、銅、可可等。大帆船貿易由西班牙王室獨占經營,西班牙當局對大帆船的船數、噸位、貨物運載量和貿易總值等均加限制,以防價廉物美的中國和亞洲其他國家的商品在拉丁美洲市場上排擠西班牙商品,並防止大量銀元流入中國。

1593年,限定每年從馬尼拉運往墨西哥的貨物總值不得超過25萬比索,且不得轉銷秘魯等西班牙領地;從墨西哥運回的貨物總值則不得超過50萬比索。對西班牙王室的規定,菲律賓殖民地當局並未完全執行,而是採取各種辦法繼續擴大貿易額。西班牙王室不得不幾次放寬貿易限額。

到1776年,允許從馬尼拉運往墨西哥的貨物總值增加到75萬比索,運回的貨物總值則增加到150萬比索。西班牙從大帆船貿易獲得巨大利潤,有時高達600%。大帆船貿易是菲律賓殖民地當局的重要財源,並使馬尼拉迅速成為一個繁榮的城市,但卻阻滯了菲律賓工農業生產的發展。它促成西班牙在菲律賓的壟斷商人集團的形成,吸引中國人大批移居菲律賓,同時也促進了中菲之間、亞洲和拉丁美洲之間的經濟文化交流。由於拉丁美洲獨立運動和英美自由貿易的衝擊,18世紀下半葉,壟斷性的大帆船貿易走向衰落,西班牙被迫宣布馬尼拉開港。

1815年4月,西班牙國王下詔廢除此項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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