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族道教

壯族道教

道教在南北朝時期即已在壯族聚居區傳播和流行。到了近現代,廣西地區的壯族普遍崇奉道教,村村寨寨有道公。這些道公類似漢族地區散居於民間的正一派道士。道公的主要職能有打醮、替死人開路和趕鬼祭神等。經過社會的文化的變遷,已經深刻而廣泛地滲透到壯族的各種生活習俗中,成為壯族生活習俗的重要內容。壯族原生性宗教——麽教神祇中即有“三清、三元、玉帝、真武”等道教神格,另一個流布於壯族民間的準宗教形式——師公教也把三元、三界公、社王,玉皇大帝、張天師、三清、真武、太上老君等神靈作為自己供奉的神祇。

簡介

根據考古發掘的資料表明,道教在南北朝時期即已在壯族聚居區傳播和流行。到了近現代,廣西地區的壯族普遍崇奉道教,村村寨寨有道公。這些道公類似漢族地區散居於民間的正一派道士。道公的主要職能有打醮、替死人開路和趕鬼祭神等。做道公者禁忌頗多,開始學道法的四個月內不能下地乾農活,每逢出門都要戴上雨帽,忌行房事,也不能從欄房底下橫穿而過,從此不殺生,不吃狗肉牛肉。道公把經文讀熟了,便請親戚們來吃一餐,然後才開始供奉道公祖師的神位。年輕道公跟老道公實習一段時間,熟悉了道法科儀之後,才出師行道。得到人們普遍認可後,要送幾十斤肉酬謝師父。從此,凡有人來請去做法事,皆不可推脫,否則會有損於所修陰德。

在有的村莊,為了全村的平安,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請三個道公(一個主祭,兩個助手)舉行為期兩晝夜的齋醮法事。開壇那天,全村民眾都吃素,主祭道公穿起彩色法衣,助手穿黑衣,手持一條寫有東、南、西、北、中五方大將軍名字的三角形紙旗,由主祭道公印上符錄。符 印好後,每家每戶各拿一張回去貼在自家的門上,防止今後邪魔闖進家宅作祟。此外,村社內瘟疫流行、人畜不寧時,也要請兩三個道公來趕鬼封村,做類似於漢族地區送瘟神的焚燒紙船的儀式。

據(清)謝啟昆《廣西通志·勝跡》所列宮觀建觀年代考,道教自漢代就傳入廣西:“博白紫陽觀,在城西南六十里。(《金志》)在紫陽岩南,漢劉知遠建。(《縣誌》)”。民國《鐘山縣誌》卷之一《地理·古蹟》亦載有:“丹灶山,縣五十里,在白霞浮雲山旁,相傳漢張道陵煉丹於此。”晉代,葛洪曾求為勾漏令。《晉書》卷72《葛洪傳》即有“以年老欲煉丹以祈遐壽,聞交趾出丹,求為勾漏令”。 雖然葛洪後來並未成為勾漏令,“……遂將子侄俱行,至廣州,刺史鄧岳留不聽去。洪乃止羅浮山煉丹”,但是與廣東相鄰的廣西一些縣誌里相關的記載著不少關於葛洪的遺存。清徐作梅修《北流縣誌》卷之三十《藝文》“勾漏洞記”一文中有:“勾漏山,去縣城東十里許……相傳晉葛洪修煉處也。”民國《邕寧縣誌》也有:“晉時有羅秀者,修道於青山岩中,後屍解去。”的記載。據此,學界上也有晉代道教進入廣西之說。買地券是中國古代以地契形式置於墓中的一種物品,又稱“墓別”、“地券”。桂林、融安、南寧等地墓葬出土的三塊有道教特徵的南北朝買地券,以實物的方式顯示壯族地區民眾至遲於南朝時期就信仰道教。如券文中有“東至青龍,南至朱雀,西至白虎,北至玄武”等道教術語及王僑(王子喬)、赤松子等道教神格,另外還有李定度、張堅固等買地券中常見的中證人。據載道教清微派的始祖即為唐末廣西永州零陵人。從廣西地方史志所記載的宮觀看,宋之前道教主要集中於現桂北、桂東的桂林、賀州、梧州、貴港等地市。這些地區由於區位原因,最早漢文化影響,而漢文化的傳入,隨之而來也帶進道教文化。而壯族主要聚居地左、右江及紅水河流域的柳州、南寧、百色、崇左等地市,到了宋代才有道觀建立的記錄。不過據此也可以推斷,至遲於宋代,道教已經漸漸滲入壯族聚居區,並有可能影響到壯族民眾。明清之降,宮觀道教式微,道教漸為世俗化。而此時,漢文化大量湧入壯族地區,道教宮觀在壯族聚居區大範圍內流布。藉此契機,道教也深入民間,成為壯族宗教文化的一部分。壯族道公教就是在這種漸近式的文化傳播過程中形成的。

文化特徵

普遍的自然崇拜,好巫尚鬼、祖先崇拜盛行是壯族原生性宗教文化的特徵,這本是道教的信仰的基礎,基於同源互感的傳播原理,道教傳入壯族地區後,很容易與原生性宗教相融合,為壯族民眾所接受,成為壯族宗教文化重要的一部分。經過社會的文化的變遷,已經深刻而廣泛地滲透到壯族的各種生活習俗中,成為壯族生活習俗的重要內容。在壯族民間,無論生老病死,婚嫁起房,都要請道公做法,通過各種“道場”娛神懾鬼,以求人間之平安。壯族民居的房門上,一般都掛有八卦鏡、道符;就連汽車內都貼有護佑平安的道符。壯族家裡所設的祖龕,與道教有關的神靈占了很大比重,有灶君、土地老神、正一鄭趙馬關四大元帥、三清、福祿壽三星上帝、三元師、本命天曹等等。民國時期,有些地方對民間道士課以捐稅,如邕寧縣:“道巫捐,民國七年開辦。每年每道巫繳領照費銀一元。以後道士凡作道場一壇。收掛號費銀五角。巫則按月繳費。”足見道教在壯族民間盛行的程度。

道教神格

道教對 壯族文化的影響,還表現為壯族的巫教、麽教、師公教等宗教形態,都在不同程度上著受道教的影響。比如壯族的女巫,在念唱經文時常以“天靈靈、地靈靈”等作開場白,巫婆們必須經過道公的受戒才能具有神力,獲得事巫的資格。壯族原生性宗教——麽教神祇中即有“三清、三元、玉帝、真武”等道教神格,另一個流布於壯族民間的準宗教形式——師公教也把三元、三界公、社王,玉皇大帝、張天師、三清、真武、太上老君等神靈作為自己供奉的神祇。

民國《 邕寧縣誌》對壯族民間所奉道教的教派是這樣陳述的:“惟時俗所崇尚者二派。一為茅山派,此派必有所承受。為人祛邪逐鬼。其作法,沒一壇場。披髮持劍,赤足禹步,書符作咒……一為普通派,平時不著道裝,為人修齊建醮,或為亡者追薦時,始披掛道士冠服,登壇誦經。”與宮觀式的正統道教相比,壯族地區的道教多是在家的散居道士,即《邕寧縣誌》所指的普通派為主。元成宗大德年間(1304),三十八代天師張與材被敕封為“正一教主”,宣告了正一道的成立。壯族道公法號的前稱一般有:“上清(太清、玉清)正一盟威佩授大洞經簶,”道公們自稱其教主為張天師,其教來源於江西龍虎山,道公手抄經書就有“拜授龍虎山之簶籍”之文。龍虎山為道教正一道正庭,由此可見壯族地區的道教當為正一道火居道士之屬。

道公教,是人們對流行於壯族民間的道教的統稱。道公,民眾稱其為“波道”、“佬道”、“爸”、“爸師”、“佬師”等。他們是半職業性的神職人員,平時參與生產勞動,民眾有做道場的需要時他們才戴上道帽,披上道服,組成臨時性道公班子。大道場如喪禮,一般有5-8人;小道場如入新居儀式,一般有1-2人即可。要成為道公必須經過一定的度戒儀式,遵守道教戒律;同時還要接受各種禁忌,如在做道場期間無論時間長短,中途不得解手。道公們有自己的成套的經書,多為漢文書寫、夾雜一些土俗字。經書以科儀本為主,同時有相應的秘旨類經書,用以解釋為什麼每個科儀要這么做。其神祇以正統道教為主,同時吸納地方神祇,如花王聖母。與正統道教相比,道公教顯得更簡便化、世俗化,民俗色彩濃厚,其道場與壯族民俗融為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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