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定背景
10·28重慶公交墜江事故,以沉痛的代價讓人們看到司乘衝突的嚴重性。然而即便教訓如此深刻,類似情景依然在不斷上演。在事發後僅僅15天內,各地便接連發生了16起乘客任性大鬧公車的事件。為避免墜江案悲劇重現,有人提議要加裝司機護欄,將司機和乘客的位置適當隔離等等。而設定“壯士座”,也是一種辦法。
媒體質疑
公車私設“壯士崗”,如果乘客不多,倒不會影響其他乘客的乘坐,如果在上下班高峰期,乘客較多,而車內又沒人想當這個“壯士”,是不是這個座位要空置?公車是公共場所,每位乘客享受的都是有償公共服務,公車私自設“壯士崗”,有沒有占據公共空間之嫌?又有沒有對乘客進行“道德強制”“道德綁架”之嫌?乘客沒有義務與責任充當“公交安全守護員”的角色,他們乘車,反倒本應由司機為他們提供安全防護,現在將他們花錢購買的公共資源劃出一部分,來指定負起“公交安全守護”責任的人才能享用,這從某種程度來說,帶有一定的強制色彩。
社會評價
“壯士座”的設立,更像是給大家提個醒,以這樣一個名頭為打破“旁觀者效應”提供一份機制上的可能性。相較於給公車司機頒發“委屈獎”、修築隔離駕駛室等被動方式,設立“壯士座”蘊含著群策群力解決問題的思路。
然而,在為“壯士座”點讚的同時,不難發現隱憂。我們當然期待“壯士”在關鍵時刻敢於出手,但僅設一個“壯士座”明顯不能“萬事大吉”。誠如網友所擔心的,“專座沒人坐怎么辦?”“壯士勢單力孤處理不了怎么辦?”說到底,即便有乘客勇於擔當,滿車人的安危、公共規則的守護,也不能全放在一人肩上。並非有了當仁不讓的壯士,滿車乘客便可理所當然地沉默圍觀、享受守護;也並非有了伸張正義的“俠客”,相關規則便可以慢半拍地鬆弛執行。守護乘車秩序,固然需要“壯士”出力,也需要全車人參與,更呼喚法律之手發揮作用。以法律維護秩序,嚴懲規則破壞者,倒逼公共文明趨於完善,這才是真正的治本之策。
“壯士座”是提醒不是甩鍋。在社會運行的大車上,每個人都有責任守護秩序、保障“同車人”的安全。唯有社會共識與法治手段互相支撐,形成強大合力、化作紮實行動,壯士們“該出手時”才不會心懷顧慮,整個社會才可能安全無虞地前行。 (新華網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