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刺激農業生產以農業為本業。為刺激農業的發展,商鞅制定了增加農民數量,使全國各行各業的人都從事農業;禁止農民購買糧食,迫使農民專心務農;實行愚民政策,隔絕農民與知識的接觸;強迫農民心如止水,使農民愚守於耕種;整肅吏治,保證官吏廉潔奉公,政令措施一致,不拖延公務;裁減官吏的從屬人員,減少官吏擾農等措施。
抑制商業發展
以商業為末業。為抑制商業的發展,商鞅制定了商人不得賣糧;提高酒肉價格、加重商品銷售稅;禁止百姓經營旅店、客舍;禁止軍隊的市場出現歌姬,商人必須為軍隊提供兵器鎧甲;禁止軍隊內部的市場私自運送糧食,嚴格規範運送糧食的車輛;加重交通要道市集的稅賦;商人的奴僕必須服役等措施。
重塑社會價值觀,提高農業的社會認知度
加重處罰力度打擊國內心胸狹窄、性情急躁、懈怠懶惰、揮霍錢財、阿諛奉承的百姓;取消影響農業生產的娛樂活動;改變秦國國內重視學問,鄙視農業生產的風氣。
削弱貴族、官吏的特權,讓國內貴族加入到農業生產中
加重貴族的賦稅,限制其豢養食客;貴族子弟除嫡長子外必須服徭役,提高其免除徭役的條件;禁止士大夫通過辯論、遊學來提高國內百姓的見聞;禁止貴族、官吏僱請傭人,迫使貴族子弟親自勞動。
實行統一的稅租制度
按農民收入糧食的數量統一徵收田租,即土地稅。加重貴族、商人的稅賦。
其他措施
在全國範圍內登記戶口,禁止百姓擅自遷居。將山川湖澤等自然資源收歸國有,禁止農民進入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