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者有巨子

⑥弗:不。 ⑦誅:殺。 ⑧許:答應,允許。

基本信息

篇名:《墨者有鉅子》
作者:呂不韋
朝代:戰國
體裁:諸子散文
出自:《呂氏春秋·去私》

作品原文

墨者有鉅子腹黃享,居秦,其子殺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長矣,非有它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誅矣。先生之以此寡人也。”腹黃享 對曰:“墨者之法曰:‘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此所以禁殺傷人也。夫禁殺傷人者,天下之大義也。王雖為之賜而令吏弗誅,腹黃享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不許惠王,而遂殺之。予,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義,鉅子可謂公矣。
——選自《呂氏春秋"去私》

作品注釋

①墨者:指墨家。 
②鉅子:墨家學派對墨家有成就的人稱“鉅子”。
③腹(tún):人名。戰國時儒家學派領袖。
④秦惠王:戰國時秦國國君。
⑤雖:即使。
⑥弗:不。
⑦誅:殺。
⑧許:答應,允許。
⑨公:公平,大公無私。
⑩所私:所偏愛的。

作品譯文

墨家有個有名的人叫腹黃享,住在秦國,他兒子殺人,秦惠王說:“先生年紀大了,沒有其他兒子,我已經命令官吏不要殺他,先生這件事你就聽我的吧。”腹回答說:‘墨家的準則說:“殺人的人死傷人的人被判刑”這正是禁止殺人傷人的。禁止殺人傷人是天下的大義。大王雖然賜我兒子活命,命令官吏不要殺他,我不能不堅持墨家的準則。“沒答應惠王,於是殺了他兒子。人的私義,忍私義而行大義,巨子是可以說公正的。

作者簡介

呂不韋(?-前235年),戰國末期衛國著名商人,後為秦國丞相政治家思想家衛國濮陽(今河南濮陽)人。呂不韋是陽翟(今河南省禹州市)的大商人,故里在城南大呂街,他往來各地,以低價買進,高價賣出,所以積累起千金的家產。他以“奇貨可居”聞名於世,曾輔佐秦莊襄王登上王位,任秦國相邦十三年,其門客有三千人。呂不韋組織門客編寫了著名的《呂氏春秋》(又稱《呂覽》),也是雜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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