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縣十八站遺址

塔河縣十八站遺址

十八站遺址是在我國最北部地區首次發現的舊大石器朝代遺址,也是我省唯一的一處。 12米石碑,石碑北面刻有112字的文字說明,簡要記錄了遺址的發現、挖掘時間以及出土文物的件數和遺址發現、挖掘的重要意義等。 出土的這批石器,在器形、風格、大小等方面,與北京周口店及河北陽原虎頭梁遺址出土的石器頗相近似。

塔河縣十八站遺址 位於大興安嶺山脈東麓,黑龍江支流呼瑪河右崖二級台地,塔河縣十八鄉境內,舊石器晚期遺址,距今約2萬多年,現已列為黑龍江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之一。十八站遺址是在我國最北部地區首次發現的舊大石器朝代遺址,也是我省唯一的一處。此遺址在嫩—漠公路東西14公里範圍內,採掘出土了1070件以船形石為代表的打制石器,以5至10厘米的中小型石器為多,埋藏深度在0。3米至3米之間,各種舊石器類型和加工技術與華北地區出土的古代文物有密切的聯繫。它的發現對研究原始文化的起源和發展有著重要的科學價值。1982年6月在三個遺址處,分別設定了高1。4米、寬0。9米、厚0。12米石碑,石碑北面刻有112字的文字說明,簡要記錄了遺址的發現、挖掘時間以及出土文物的件數和遺址發現、挖掘的重要意義等。
這裡出土的刮削器、尖狀器、石葉、石片和石核等1070件,地質年代屬於更新世晚期,距今約一萬二千年前。出土的這批石器,在器形、風格、大小等方面,與北京周口店及河北陽原虎頭梁遺址出土的石器頗相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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