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基金分類法
基金分類主要以招募說明書中基金所確定的資產配置比例、業績比較基準以及投資目標為基礎。招募說明書中基金所確定的資產配置比例、業績比較基準以及投資目標代表了基金對投資者的承諾,構成了對基金經理未來投資行為的基本約束,以此為依據進行基金分類,可以保證分類的穩定性與公平性。
基金分類法標準
一級分類標準
先進行一級分類,然後再根據情況進行二級或三級分類。一級分類以中國證監會頒布並於2004年7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為準,該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基金契約和基金招募說明書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載明基金的類別:
(四)投資於股票、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並且股票投資和債券投資的比例不符合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為混合基金;
(五)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基金類別。
二級分類標準
1、股票型基金:以股票投資為主,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基金資產投資於股票的基金。
3、偏股型基金:以股票投資為主,股票投資配置比例的中值大於債券資產的配置比例的中值,二者之間的差距一般在10%以上。差異在5%~10%之間者輔之以業績比較基準等情況決定歸屬。
4、股債平衡型基金:股票資產與債券資產的配置比例可視市場情況靈活配置,股票投資配置比例的中值與債券資產的配置比例的中值之間的差異一般不超過5%。
5、偏債型基金:以債券投資為主,債券投資配置比例的中值大於股票資產的配置比例的中值,二者之間的差距一般在10%以上。差異在5%~10%之間者輔之以業績比較基準等情況決定歸屬。
6、債券型基金:包括兩類基金。一種是不進行股票投資的純債券基金,另一種是只進行新股認購,但不進行積極股票投資的基金。
7、保本型基金:保證投資者在投資到期時至少能夠獲得全部或部分投資本金,或承諾一定比例回報的基金。
8、貨幣型基金:主要以貨幣市場工具為投資對象的基金。
基金分類法的分類
(1) 按照規模是否可以變動及交易方式,可以分為封閉式基金、開放式基金。開放式基金在國外又稱共同基金,它和封閉式基金共同構成了基金的兩種基本運作方式。封閉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續期,期間基金規模固定,一般在證券交易場所上市交易,投資者通過二級市場買賣基金單位。而開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規模不固定,基金單位可隨時向投資者出售,也可應投資者要求買回的運作方式。
(2)按照投資對象的不同,可以分為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衍生證券基金四類。股票基金以上市交易的股票為主要投資對象;債券基金以國債、企業債等固定收益類證券為主要投資對象;貨幣市場基金以短期國債、銀行票據、商業票據等貨幣市場工具為主要投資對象;衍生證券基金以期貨、期權等金融衍生證券為主要投資對象。
(3)按照投資方式的不同,可以分為積極投資型基金和消極投資型基金。積極投資型基金積極投資,以獲取超越業績基準的超額收益為目標;消極投資型基金又稱為指數基金,是指被動跟蹤某一市場指數,以獲取一個市場平均收益為目標。
(4)在股票基金中,按照投資對象的規模,又可以分為大盤股基金、中盤股基金、小盤股基金。對於這三類基金的分類,在不同的市場有不同的分類標準。在美國市場,大盤股基金主要投資於總市值大於50億美元的上市公司;中盤股基金主要投資於總市值在10-50 億美元之間的上市公司;小盤股基金主要投資於總市值小於10億美元的上市公司。在國內證券市場,有一種比較通用的分類方法,該方法對於大盤股、中盤股、小盤股的界定是:將股票按照流通市值排序,累計流通市值前30%的股票為大盤股;累計流通市值中間40%的股票為中盤股;累計流通市值後30%的股票為小盤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