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通過對股票市場上一些有代表性的公司發行的股票價格進行平均計算和動態對比後得出的數值被稱為股票價格指數。股票價格指數能綜合考察股票市場的動態變化過程,反映股票市場的價格水平,為社會公眾提供股票投資和合法的股票增值活動的參考依據。那么,這些有代表性的公司股票被籠統的稱為成份股。成分股就是一整套股票里的每隻,比如50etf里的股票就叫50etf的成分股.
上證180指數和深證100指數就是滬、深股市中兩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指數,而構成上述指數的股票就分別稱為上證180指數成份股和深圳100指數成份股。
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在該所上市的公司進行考查,按一定標準選出40家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編製成份股指數。這40家公司即叫成份股(即被選為成份股指數的股票)。選股標準是根據股票所屬行業,業績,成長性等方面來決定的。
選擇
選擇一定數量具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股票作為股票價格指數的成份股。成份股可以是全部上市股票,也可以是其中有代表性的一部分。成份股的選擇主要考慮兩條標準:一是成份股的市價總值要占在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市價總值的相當部分;二是成份股價格變動趨勢必須能反映股票市場價格變動的總趨勢。
調整
1、先根據指數編制方法,留下剔除下列股票後的所有上海A股股票
上市時間不足一季度,除非該股票日均流通市值排在前18位;暫停上市股票;經營狀況異常或財務報告嚴重虧損的股票;股價波動大、市場表現明顯受到操縱的股票;其他經專家委員會認定的應該剔除的股票。
2、綜合排名
根據總市值、流通市值、成交金額和換手率對股票進行綜合排名。具體方法是:根據過去一年的日均數據,先對各指標分別排名,然後將各指標的排名結果相加,所得和的排名作為股票的綜合排名。
一般而言,現180成份股中綜合排名靠後的股票容易從成份股中被剔除,而在候選樣本股中綜合排名靠前的股票容易被選入新的成份股。但這不是絕對的,因為選擇上證180成份股時首先要考慮行業分布的情況,要視行業流通市值比重進行樣本股配額。
3、行業分布
上證180指數採用摩根斯坦利和標準普爾公司聯合發布的全球行業分類標準(GICS)為基礎,結合中國上市公司實際特點進行調整,將上市公司分為10大行業。
在選擇成份股時,首先按照各行業的流通市值比例分配樣本只數。具體方法是:第i行業樣本配額=第i行業所有候選股票流通市值之和÷上海市場所有候選股票流通市值之和×180。然後按照行業的樣本分配指數,在行業內選取綜合排名靠前的股票。最後對各行業選取的樣本作進一步調整,使成份股總數為180家。如果候選調入樣本中某行業無合適股票可以選入指數,則由候選調入樣本中綜合排名最高的尚未調入指數的股票替代。
指數
按照編制股價指數時納入指數計算範圍的股票樣本數量,可以將股票價格指數劃分為全部上市股票價格指數(即綜合指數)和成份股指數。
成份股指數是指從指數所涵蓋的全部股票中選取一部分較有代表性的股票作為指數樣本,稱為指數的成份股,計算時只把所選取的成份股納入指數計算範圍。
例如:深圳證券交易所成份股指數,就是從深圳證券交易所全部上市股票中選取40種,計算得出的一個綜合性成份股指數。通過這個指數,可以近似地反映出全部上市股票的價格走勢。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上證180指數是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上證成份股指數。股價指數的計算方法,有算術平均法和加權平均法兩種。
1、算術平均法是將組成指數的每隻股票價格進行簡單平均,計算得出一個平均值。例如,如果所計算的股票指數包括3隻股票,其價格分別為15元、20元、30元,則其股價算術平均值為(152030)/3=21.66元。
2、加權平均法就是在計算股價平均值時,不僅考慮到每隻股票的價格,還要根據每隻股票對市場影響的大小,對平均值進行調整。實踐中,一般是以股票的發行數量或成交量作為市場影響參考因素,納入指數計算,稱為權數。例如,上例中3隻股票的發行數量分別為l億股、2億股、3億股,以此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則價格加權平均值為(15×l+20×2+30×3)/(l+2+3)=24.16元。由於以股票實際平均價格作為指數不便於人們計算和使用,一般很少直接用平均價來表示指數水平,而是以某一基準日的平均價格為基準,將以後各個時期的平均價格與基準日平均價格相比較,計算得出各期的比值,再轉換為百分值或千分值,以此作為股價指數的值。例如,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發布的綜合指數基準日指數均為100點,而兩所發布的成份指數基準日指數都為1000點。
在實踐中,上市公司經常會有增資和拆股、派息等行為,使股票價格產生除權、除息效應,失去連續性,不能進行直接比較。因此在計算股價指數時也要考慮到這些因素的變化,及時對指數進行校正,以免股價指數失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