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集聚區又稱城鎮群。是若干城鎮集中發展的地方,為近代城鎮空間結構的形式之一。在城鎮集聚區內,城鎮大小不一,性質各異,相互組成一個整體。各城鎮間的居民有相當數量往返通勤,並在社會、經濟、文化、生活各方面有密切聯繫。
形成組合
1、以某個大城市為核心,逐步向外擴展,在其周圍形成若干箇中、小城鎮,相互組合成團狀,如倫敦、紐約、巴黎、莫斯科、上海等大城市及其周圍城鎮;
2、由若干座規模相仿的城市組成的多核心城鎮群,如荷蘭的蘭斯塔德(由阿姆斯特丹、鹿特丹和海牙組成),聯邦德國的萊茵—魯爾(由杜塞道夫、埃森、杜伊斯堡、伍佩爾塔爾、多特蒙德、波恩和科隆等組成),蘇聯的頓巴斯(由頓涅茨克、戈爾洛夫卡、科姆納 爾斯克、伏羅希洛夫格勒等組成)等。亦 稱“城市群”(conurbation)。城鎮數量更多、規模更大、具有世界意義的城市群 稱為大城市連綿區(megalopolis)。一個 城鎮集聚區一般包括當地居民一周的生 活活動循環範圍,即中心城市居民到休 憩地及衛星城鎮居民使用中心城市的生 活和文化設施的往返客流範圍。一般在 離中心城市1.5~2小時行程的等時線內。城鎮集聚區的作用主要是:①既有大城市的社會經濟效益,又可減輕環境危害,並可為城市建設提供較多自由,因而有利於解決城市發展與舊城改造的矛盾;②由於多職能性,能產生較好的社會經濟效果,對中、小城鎮發展尤其有利;
3、有利於大城市周圍地區的改造和發展,便於實現城鄉結合,提高農村地區的經濟、技術、文化和生活水平。但城鎮集聚區仍存在生產和人口過分集中帶來的弊病;各城鎮缺乏統一的行政管理,需要增加道路等基礎設施開發。
集聚規模
從主要城市的創意產業集聚的規模看,可以講這些城市分為三類,第一類,已經形成了較多的成熟規範的集聚區,集聚效果比較明顯,例如北京和上海等;第二類,已經形成了一些集聚區,但是集聚效果不明顯或有待觀察,例如廣州、深圳、杭州、南京等;第三類,有一些城市由於創意產業處於起步階段,故集聚區建設有待進行,集聚效果有待觀察。
第一類,集聚區發展得比較規範成熟的城市,以北京和上海為主。
北京市截止2008年底,經市文化創意產業領導小組認定的創意產業集聚區為21個,還有眾多正在建設的集聚區,預計到2010年,將建成30個市級重點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
而國內較早發展創意產業的上海市,自2005年4月以來歷經四次授牌,至2006年11月,上海創意產業集聚區總數已達75家,其中,前3批創意產業聚集區總投資約30億元,總產值近200億元,從業人數2.7萬人,入駐企業3500多家,人均產出率達到60萬元/人。
第二類,廣州、深圳、杭州、南京、成都等城市已經建立了一些創意產業集聚區,但集聚效果不十分明顯,集聚區的形成與認定程式尚需要規範。
例如,深圳市已建和在建的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基地)大約有30多家,大部分尚處於醞釀和起步階段,從整體來看,深圳創意產業集聚區目前還缺乏遠及整體規劃,系統全面的政策支持體系也不健全,集聚區建設與發展尚需規範化。
第三類,天津、武漢等城市由於創意產業處於起步階段,故集聚區建設有待進行,集聚效果有待觀察。
例如天津市,由於起步較晚,目前天津尚未有由政府部門或權威機構正式認定、掛牌的創意產業集聚區。凌奧創意產業園等幾個創意產業集聚區,除個別集聚區以動漫、軟體等為集聚主題,但是從整體上看,幾個集聚區的特色不鮮明,多為不同行業的綜合發展。其集聚區的發展需要首先界定清楚概念,並明確認定原則,合理引導集聚區的發展。
集聚政策
從集聚區的支持政策上看,北京市出台了明確的集聚區政策法規,2006年出台的《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認定和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了北京市創意產業集聚區的認定原則、條件與程式,為創意產業集聚區的規範化發展奠定了基礎。此外,北京市還有針對創意產業集聚區基礎設施的專項資金,即分三年投入5億元用於創意產業集聚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重慶市也在2007年出台了《重慶市創意產業基地(園區)認定暫行辦法》,在創意產業園區的基本定義、認定標準與認定程式上作了明確的說明,並發布了《創意產業基地(園區)配套政策》,在集聚區享受的財政政策等方面做出了規定。而其他城市目前還沒有出台針對創意產業集聚區發展的相關政策法規。
集聚區形成模式
從各個城市的集聚區的形成過程看,都離不開政府的規劃與扶持,即使是自發形成的集聚區,最終也離不開政府的事後認定與引導,並且需要政府支持集聚區內公共服務平台等集聚區基礎設施建設。因此,創意產業集聚區的形成與發展與當地政府的指導有關係。可以預見,“政府引導,市場選擇,企業運作,集聚發展”將成為大部分城市創意產業發展的基本模式。
例如,北京市典型的自發形成的集聚區——798藝術區,是由原北京國營798工廠廠房改建而成。“798”藝術區的發展與七星集團的利益及政府的原有規劃產生衝突,面臨著被拆除改造的危險。北京市政府通過反覆調研論證和整體統籌運作,最終同意將“798藝術區”列為北京的創意產業集聚區。
因此,創意產業集聚區的發展離不開政府發揮服務職能。另外,集聚區要健康持續發展,必須堅持“特色化”,需要地方政府制定相關政策法規,以引導集聚區的規範化、合理化發展。
從國內主要城市集聚區的形成過程看,這些集聚區的形成模式主要有自發集聚、政府主導,以及企業自身改造等模式。
1.自發集聚
自發形成的集聚區最初是由於某些有利條件如地租低廉、有舊廠房作為創作空間等,被某些藝術家選中,進而帶動更多的藝術家和創作機構集聚,不斷發展壯大,影響力逐步提高,並逐步形成創意產業公共服務機構等中介服務機構,最終形成比較完善的文化創意產業集聚區。
通過觀察可以發現,並不是所有類型的創意產業集聚區都能夠自發形成,自發形成的集聚區多是藝術創意類集聚區。這是由於藝術家的行為特點和藝術類工作的性質決定了藝術類創意產業集聚區一般是自發形成。藝術家一般傾向於特立獨行,並且由於藝術工作的相對獨立性,他們一般會選擇建立獨立的工作室,但是,藝術家之間的交流需求與群體發展需要使得在集聚區形成的初期,少數幾個藝術家往往能夠吸引大批的藝術家聚集,逐步形成成熟的創意產業集聚區。如北京宋莊原創藝術與卡通產業集聚區、北京潘家園古玩藝術品交易園區、798藝術區,上海莫乾山路創意產業園、“田子坊”藝術街、“創意倉庫”,深圳大芬油畫產業基地,天津6號院文化創意產業園,杭州LOFT49、唐尚433,成都“藍頂藝術中心”、“國際濃園藝術村”等等。
2.政府主導
政府主導模式包括政府規劃建設、政府政策引導等,這種集聚區一般是地方政府和相關機構在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的引導下,結合本地優勢資源和發展基礎,為推動本地創意產業的健康發展而制定創意產業集聚區的發展規劃,或者出台相關政策來吸引創意企業在某一地域的集聚,形成創意產業集聚區。這是目前國內城市創意產業集聚區建設和發展的主要方式。
政府主導模式下的創意產業集聚區比較多,如北京市的石景山北京數字娛樂產業示範基地、北京DRC工業設計創意產業基地、中關村軟體園,上海市的天山軟體園、傳媒文化園、虹橋軟體園等,深圳市的怡景動漫基地、OCT-LOFT華僑城創意文化園區,杭州市的高新區國家動畫基地、西湖數字娛樂產業園,南京市的“世界之窗”創意產業園、垠坤·西祠數字網路文化產業園等,成都的“數字娛樂軟體園”、紅星路35號成都文化創意產業園等等。
建設方式上工業遺產利用受到重視
從創意產業集聚區的建設方式看,各地普遍比較重視利用城市廢舊工廠等工業遺址。例如深圳“三舊”改造,上海“三個不變”開發原則,北京“工業遺產”開發等,儘管提法不同,但基本都是利用城市發展過程中由於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而留下的空曠廠房或者設施等,利用原廠房或對原廠房重新設計改造而逐漸發展成為比較完整的創意產業集聚區。如北京“798藝術區”,深圳f518時尚創意園,天津6號院文化創意產業園,青島創意100產業園,杭州LOFT49、唐尚433,南京世界之窗創意產業園、垠坤·幕府智慧產業園等等。
藝術家之間的交流需求與群體發展需要使得在集聚區形成的初期,少數幾個藝術家往往能夠吸引大批的藝術家聚集,逐步形成成熟的創意產業集聚區這種利用“工業遺產”建設創意產業集聚區的方式是創意產業集聚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特點,一方面使創意產業得到了實質性的發展,城區遺留的廠房,大都地理位置優越,交通方便,市政及公共服務設施配套齊全,同時具有建築風格獨特、造型各異、工業文明氣息濃郁的特點,並且留有進行綜合改造和最佳化利用的空間,因而對文化創意產業的投資者具有很強的吸引力,為文化創意產業的集聚提供了的有利條件,為創意產業的發展提供了空間載體,推動創意產業的發展。
另一方面,利用工業遺產發展創意產業集聚區又是在實踐著節約用地的原則,成為節約型社會建設中的一支力量,無形中實踐著科學發展觀的內涵。隨著城市產業結構的最佳化升級,城市中有大量的工廠搬遷或停產,隨之遺留下來的工業廠房、設施多數仍然具有使用價值,對這些工業資源進行適宜性改造和再利用,有利於盤活和挖掘工業遺產的新價值,並減少因建築拆除造成的浪費,節省重新建設的投資,符合建設節約型城市的要求,實踐著科學發展觀的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