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務員

地方公務員

我國公務員正規統一都叫國家公務員,不管是中央還是地方都是國家公務員,具體才分為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和地方國家公務員。中央公務員考試是指: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地方的公務員考試是指: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社團等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

基本信息

簡介

從概念來說

中央和地方考試單獨進行,不存在什麼從屬關係。地方公務員考試與國家公務員考試的區別

從考試來說

公務員考試是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的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的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錄用考試。公共科目筆試是根據公務員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並針對職位進行的考試
金飯碗金飯碗

從職位性質來說

按照職位性質,報考職位分兩大類,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類別中的一個部門或單位進行報考。以中央黨群機關、中央國家行政機關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機構中的省級機關和直屬機構,部分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為第一類。以中央垂直管理機構地(市)級以下所有機關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機構中的省級機關和直屬機構,部分依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為第二類。

招考對象

大部分省份不要求戶口,主要是一些沿海發達地區,比如江蘇,山東,廣東、浙江、上海、北京這樣的,其他一些地方對戶口不做限制,也是面向全國。

考試科目

專業科目筆試和面試時間由招考部門自行確定通知,除了對一些技能有特殊要求的大部分不要求專業科目考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考試時間

趨勢都逐步實現全省統一考試,各個地市或單位不單獨組織考試
北京的公務員考試相對於其他地方很特殊,每年公務員考試分為三次,一次是面對北京市生源的應屆畢業生,還有一個是京外生源(我記得好像不是很準確,大致差不多),第三個就是面向社會在職人員的,三次考試都是考公務員資格,通過這個資格考試後,才能參加具體部門的招考。
報考各類公務員考試不受什麼次數限制,只要時間上不衝突,你可以參加多次公務員考試:中央的公務員考試、學校所在地的公務員考試、生源地的公務員考試,還有一些對生源沒有限制(像廣東)的省份、城市的公務員考試,只要是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都可以參加,所以,考公務員這條路還是很寬的。

區別

概念

我國公務員正規統一都叫國家公務員,不管是中央還是地方都是國家公務員,具體才分為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和地方國家公務員。
中央公務員考試是指:中央、國家機關以及中央國家行政機關派駐機構、垂直管理系統所屬機構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的考試。
地方的公務員考試是指:地方各級黨政機關,社團等為招錄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而組織進行的各級地方性考試。
中央和地方考試單獨進行,不存在什麼從屬關係,考生根據自己要報考的政府機關部門選擇要參加的考試,也可同時報考,相互之間不受影響。

考試性質

中央公務員考試和地方考試性質一樣,都屬於招錄考試,考生填報相應的職位進行考試,一旦被錄取便成為該職位的工作人員。具體公務員政策可參看國家公務員網的相關政策
地方考試有資格考試和招錄考試兩種,例如北京市的公務員考試就是一種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發給公務員資格證書,考生可憑此資格證在北京市、區、縣等具體機關的招錄,有的需要再參加具體部門的一些考試,有的直接面試考核。其他地方公務員考試採用的是招錄考試的方式,考生選擇職位報名參加考試,考上後就直接錄取為該部門的公務員,和中央公務員程式一樣。

招考對象

中央的公務員考試是面向全國進行招考的,而地方的公務員考試主要面向當地的居民和在當地就讀的大學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學生,所在地的省份也不要求戶口,主要是一些沿海發達地區,比如廣東、浙江、上海、北京這樣的,其他一些地方對戶口不做限制,也是面向全國。

考試科目

中央的公務員考試包括筆試(公共科目、專業科目)和面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專業科目筆試和面試時間由招考部門自行確定通知,除了對一些技能有特殊要求的大部分不要求專業科目考試
各個地方的考試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分筆試和面試。筆試科目各有不同,北京考的是《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上海和廣東考《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浙江省的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要報地方公務員考試的同學要注意查閱當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簡章,以便有針對地進行複習。考試科目基本都是向考《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兩科靠攏。

考試用書

各地方組織的公務員招錄考試命題基本是參照國家公務員考試,有些省份考試大綱一是參照國家的,只是考試題量會比國家略少,但各省份還是有自己省份的命題特色,考生可到公務員教材中心選擇適合自己省份的教材進行複習。每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有超過百萬人參加,國家公務員考試通用教材的使用量占到70%左右,同時國家公務員考試通用教材也是各大公務員考試網站推薦用書。行政職業能力測驗部分通過“考點實戰概述”、“知識能力必備”、“解題思路分析”、“題型分類破解”、“習題強化訓練”五個板塊,對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的知識要點進行梳理,對重點、難點著重點撥,對專項練習進行詳細解析。申論部分不僅包括對申論應試能力的詳細分析,還包括對最新時政熱點問題全面系統的歸納總結。每個地方都有每個地方備考教材,比如國家公務員考試,就可以用《國家公務員考試備考教材》來複習

公務員考試

考試時間
地方的公務員考試時間差異很大,而且每年招考時間會有一些變動,一些省份一年還有春、秋季兩次考試。此外,政府還會組織一些選調幹部到基層的考試,有些部門還會單獨招考。除了省里的考試,各個城市也會有一些零散的考試。考試時間基本逐步實現全省統一考試,各個地市或單位不單獨組織考試。
原定2013年7月6、7日舉行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筆試推遲。具體筆試時間另行通知,其他工作順延。請關注新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新疆黨建網站、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站發布的通知。
2013年4月13日公務員考試時間表
省份
成績查詢時間
相關資訊
1、山東
2013年5月14日
2013年山東公務員考試行測真題題量分布
2013年山東省公務員考試筆試成績預計5月下旬查詢
2、福建
2013年5月10日
福建公務員考試筆試成績2013年5月10日公布6月起面試
3、安徽
2013年5月14日
2013年安徽省公務員考試16.5萬人參試三大看點
4、重慶
2013年5月12日
重慶擬選聘700名大學生村官4月17日起報名
5、廣西
2013年5月17日
廣西公務員考試筆試成績2013年5月17日公布
6、貴州
2013年5月中旬
貴州公務員考試筆試成績5月中旬公布
7、河北
2013年5月5日
河北公務員考試筆試成績2013年5月5日公布18日起面試
8、湖北
2013年5月底
“爭奪”“爭奪”

湖北公務員考試筆試成績預計5月底公布
9、湖南
2013年5月3日
湖南公務員考試筆試成績五月上旬公布長沙競爭最激烈
10、海南
2013年5月17日
2013年海南公務員考試13日筆試考點分布圖
11、江西
2013年5月15日
2013年江西公務員考試落幕考生反映有點難
12、遼寧
5月上旬
2013年遼寧公務員考試筆試收官面試準備要趁早
13、寧夏
4月25日後
2013寧夏公務員考試筆試成績4月25日後或可查詢
14、山西
5月下旬
2013年起山西將試水公務員聘任制 “金飯碗”也易碎
15、四川
2013年5月17日
2013年四川公務員考試69人違紀2013年5月17日查詢成績
16、西藏
暫未公布
2013西藏公務員考試上百考生堵在折多山警車開道送行
17、雲南
2013年5月21日
雲南公務員考試筆試成績預計2013年5月21日起公布七月底完成面試
18、內蒙古
5月中旬
內蒙古公務員考試筆試成績5月中旬公布少數民族加2.5分
19、黑龍江
2013年4月29日
2013年黑龍江公務員考試行測真題數量分布圖

成績查詢時間

省份
查詢時間
河北
2013年5月4日
湖南
2013年5月3日
山東
2013年5月14日
福建
2013年5月10日
安徽
2013年5月14日
重慶
2013年5月12日
廣西
2013年5月17日
貴州
2013年5月10日
湖北
2013年5月22日
海南
2013年5月17日
江西
2013年5月15日
遼寧
2013年5月6日
四川
2013年5月17日
雲南
2013年5月21日
山西
暫未公布
寧夏
2013年4月25日
西藏
暫未公布
黑龍江
2013年4月29日
內蒙古
2013年5月22日
考試性質
絕大多數地方公務員考試採用的是招錄考試的方式,考生按照選擇職位報名參加考試,考上後就直接錄取為該部門的公務員。
戶口限制
國家公務員考試是沒有戶籍限制的,報考者可以報考任何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但地方公務員考試仍有戶籍限制,一般只有應屆本科畢業生和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可以不受戶籍限制,但也有少部分地區招考是面向全國的,包括人民警察的招考。

其他相關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10月15日至1993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0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地方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2月10日至1994年2月10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適當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0年2月10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的公安、司法系統基層人民警察等部分職位可放寬至大專學歷;
(八)具備中央和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錄職位明確要求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鄉鎮街道、垂直管理系統基層單位、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以及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也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公安、司法系統基層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須參加並通過公安部、法務部規定的體能測試。
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對少數緊缺急需的專業性職位,面向全國招考優秀非應屆畢業生,必須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且符合上海市人才引進的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中央及地方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錄職位。
不能報考的人員
此次招考公務員,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公務員報考公務員報考

(3)現役軍人;
(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
(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公務員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選拔,最終將被錄用到所報考的職位上去任職。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報考該職位且被錄用,則立即形成迴避關係。
報考流程
(1)申請報名
正式報名前,參加公務員考試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報名所需的各種表格和報考須知資料,認真填寫好報名表並了解報考須知。
報名表的內容一般包括:
①個人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通訊地址、照片;
②考試法規定的要求事項:有無不良的嗜好,是否受過獎懲或刑事處分等;
③資歷、資格事項:文化程度、工作經歷、個人品德、習慣、專長愛好、體格與健康狀況等;
④其他事項:婚姻狀況、家庭狀況、社會關係、個人負擔等。
(2)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是以審查報名登記表和有關證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的一種方法。其由政府人事部門和用人部門共同負責資格審查的程式為:
①對報考職位的審查。審查報考者所具備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其擬報考職位的要求。
②對證件的審查。著重審查戶口簿(查居住地、年齡)、學歷證明及有關證件。
③報考者的體格外貌。一般來講,對報考國家公務員考生的體格外貌並無特殊要求,但到政府機關工作的人起碼應無明顯生理缺陷,身高不能過矮。考試組織者除身體檢查要有明確標準外,資格審查也應有一定的標準
④審查報考者的照片。主要是防止替考等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
⑤招考公告規定的其他內容
職業道德
國家公務員局發布《公務員職業道德培訓大綱》。“十二五”期間,我國全體公務員將進行職業道德輪訓,培訓時間不少於6學時。職業道德培訓包括基礎知識、四大專題以及典型案例三大部分。基礎知識中除了公務員的責任、義務和紀律,世界觀、權力觀、事業觀等,還包括中國古代如何加強“官德”修養的內容。強化公務員的職業道德建設,正在成為中央治吏的新思路。
報名時間
2013年全國各省、市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匯總表
黑龍江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時間:2月26日—3月5日
江蘇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時間:2月22日—2月28日
2013年天津市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2月26日—3月4日
2013年四川省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2013年3月14日至19日上午8:00
2013年深圳公開招考公務員報名時間:2013年3月20日16:00至3月26日17:00
2013年廣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時間:4月16—21日
2013年陝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時間:6月5-6月9日
2013年廣東公務員考試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3月22日9:00至3月27日16:00

公務員考試體檢要求

(一)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癒者,合格。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
(1)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
(2)每分鐘少於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
(3)心率每分鐘50-60次或100-110次;(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二)血壓在下列範圍內,合格: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張壓60mmHg-90mmHg(8.00-12.00Kpa)。
(三)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於90g/L、女性高於80g/L,合格。
(四)結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況合格
(一)原發性肺結核、繼發性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臨床治癒後穩定1年無變化者;
(二)肺外結核病:腎結核、骨結核、腹結核、淋巴結核等,臨床治癒後2年無復發,經專科醫院檢查無變化者。
(五)慢性支氣管炎伴阻塞性肺氣腫、支氣管擴張、支氣管、哮喘,不合格。
(六)嚴重慢性胃、腸疾病,不合格。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已癒合,1年內無出血史,1年以上無症狀者,合格;胃次全切除術後無嚴重併發症者,合格。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