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由來
1960年11月25日,3位多米尼加女性——米拉貝爾三姐妹在多米尼加慘遭殺害。為了紀念這一事件,1981年7月,第一屆拉丁美洲女權主義大會宣布把11月25日作為反暴力日。大會還決定每年從11月25日到12月10日持續舉行16天的相關宣傳活動。
1993年11月25日,聯合國發表了《消除針對婦女的暴力宣言》,將“對婦女的暴力行為”定義為:在公共場所或私人生活中,對婦女造成或可能造成身心或性行為上的傷害和痛苦的任何基於性別的暴力行為。
1999年3月8日,聯合國婦女發展基金會在聯合國大會上舉行了以反對家庭暴力為主題的全球電視會議,並在非洲和太平洋地區、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區發起了一系列消除對婦女實施暴力的宣傳活動。同年11月3日,聯合國大會正式通過由多米尼加共和國提出、60多個國家支持的建議,將每年的11月25日定為“國際消除家庭暴力日”。
背景
家庭暴力,顧名思義,是發生在有婚姻或親密關係、血緣和法律而聯繫在一起的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包括身體、精神、性、經濟方面的暴力和威脅施加此類暴力的行為。儘管“家庭暴力”一詞明顯帶有中立性,它沒有表明是男性針對女性抑或是女性對男性的暴力,但無論是依據官方還是學術界的調查研究,家庭暴力幾乎始終表現為一種針對性別的犯罪,受害者多為女性,施暴者多為男性。
家庭暴力是一個全球性的問題,之所以受到特別關注,是因為它不僅是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而且極大的危害社會治安、家庭穩定以及婦女兒童的身心健康。
暴力現象
2006年“全國農村婦女權益狀況和維權需求調查”顯示,有11.6%的農村婦女近一年內和配偶之間曾有過動手打架的行為,女性農民工的這一比例更是高達13.5%,而且被調查對象中近一半的人認為主要是丈夫對妻子的暴力。
全國婦聯的一項調查表明,中國2.7億個家庭中,約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是男性施害者。
活動
為消除針對婦女的暴力而開展的,以男士為主要對象的宣傳活動。佩戴白絲帶是一種個人宣言,表示佩戴者本人決不對婦女施暴,面對針對婦女的暴力決不保持緘默。此運動最早首先是由一群在加拿大的男性所發起的。1989年年底,加拿大一名男子因認為發展機會都被女性奪走了,於是在蒙特婁一所大學內,槍殺了十四名年輕女子後自殺。兩年後,一群男性期望社會大眾應該從這悲劇中來反省,男性不該再對男人加諸女人的暴力保持沉默,所以發起了這個運動。
2004年11月24日,在西班牙塞維亞市政廳前, 一些西班牙人手持寫有在2004年遭殺害的西班牙婦女的名字、年齡和遇害日期的人形標牌舉行集會活動,呼籲消除針對女性的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