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拼音】sāo yǎng【解釋】1.刺激使覺得癢。2.用某種尖而粗糙的東西擦自己的身體以解除癢的感覺。【英譯】titillate; tickle【其他】常用方言”胳肢“表示
搔癢機制
搔癢感涉及到與肱部和觸覺相關的神經纖維。
在搔癢期間,內啡肽分泌出來。內啡肽也稱卡洛琳激素,它名起於卡洛琳研究所。1939年,卡洛琳研究所的左特曼(YngveZotterman)研究貓的羽搔,方法是:在用一球棉花摩輕輕擦貓的皮膚的時候,測量神經纖維中的動作電位。左特曼發現,搔癢感部分地依賴於產生疼痛的那些神經。進一步的研究發現:當疼痛神經被醫生切除的時候(意在減輕劇痛),搔癢感也消失了。然而,在脊髓損傷導致失去疼痛感的有些病人中,搔癢的反應力確實還存在著。搔癢或許也依賴於與觸覺相關的神經纖維。當肢體中的神經環路被切斷的時候,觸覺和搔癢感的喪失比痛感的喪失先發生。
狗和貓明顯喜歡主人觸動它們的痒痒肉,而那些痒痒肉是最容易受傷的部位。我們發現,狼群和狗在打鬥中認輸的,會仰臥在地,暴露痒痒肉的部位(或者易於受傷的部位),而勝利者往往會來用嘴簡單地觸動一下這些部位。因此,猜想認為:在哺乳動物的大腦里有一個機制,在痒痒肉被觸動的時候,產生非常舒服的感覺,因此促使一個動物停止採取慣常的反應:即在這些部位可能被觸動的時候,立刻採取進攻姿態。
這種大腦機制,以及動物之間的這種“統治-服從”姿態,具有一種有進化優勢的作用:避免同一群體的個體發生真正具有傷害性的行為。
社會方面
查爾斯·達爾文有一個理論,把搔癢和社會性的取悅人的方式聯繫在一起,他論證說:胳肢(搔癢)引發笑,是通過對愉快感的預期。如果一個陌生人並無來由地胳肢一個孩子,猛然抓住這個孩子,更可能的結果不會是笑,而是退縮和不快。達爾文還注意到,為了使胳肢更有效,你一定不要事先就精確地知道刺激點在哪裡,他由此推斷,這就是你不可能有效地胳肢你自己的原因。
胳肢被許多兒童心理學家定義為親子之間的一種整體性的聯結活動。在這種親子想法中,在幼兒那裡,胳肢建立與被父母的撫摸相關的一種愉快感(父母與孩子之間已經建立了一種信任聯結),因此,父母撫摸一個孩子,即便在方式上並不令人愉快,由於情勢也應該發展出這么一種愉快感,因為需要處理疼痛的傷情,或者免於危險之害。在兒童期,這種胳肢關係一直發展,常常發展到十來歲的時候。
另一種和胳肢有關的社會關係,起於年齡相似的兄弟姐妹中間。許多案例研究以及表明:兄弟姐妹之間,在試圖懲罰或者威脅的時候,常常用胳肢來代替直接的暴力。兄弟姐妹的胳肢關係,有時會發展為進了一種反社會的情況中,此即胳肢折磨,此時一個孩子胳肢另一個孩子,不加體諒。胳肢折磨背後的動機,常常是為了顯示胳肢者對被胳肢者的統治感。
同名文學
原文
向人有癢,令其子索之,三索而三弗中。又令其妻索之,五索而五弗中。其人勃然而怒:“知吾者妻也,而胡難我?”乃自引手,一搔而癢絕。何者?癢者,人之所自知也,他人莫知之。猶心患,人何以知之?(選自《賢奕編》)
譯文
從前有人身上癢,讓他的孩子尋找癢處,三次抓而三次都不中。他又讓他的妻子尋找癢處,五次抓而五次也不中。那個人說:“妻子和孩子是最了解我的人,為什麼難於搔到我的癢處?”妻子孩子沒有回答。(那個人)就自己伸手(搔癢),一搔,癢就停止了。為什麼呢?癢的情況,人是自己知道的,別人沒法知道癢處。猶如心裡憂愁,別人憑什麼知道對方的憂愁呢?
注釋
1.令:讓,叫。
2.其子:他的兒子。
3.弗:不。
4.搔:此指“抓”。
5.亦:也。
6.難:為難。
7.引:伸。
8.絕:停止。
9.者:……的情況。
10.索:尋找。
11.向:從前。
啟示
癢這種感覺,是只有自己才能感覺到的。自己知道才去撓,怎么會不中呢!從中我們能體會到自己的問題,只有自己最清楚。要真正解決問題,還得自己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