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承擔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註冊、繼續教育等專業技術業務組織工作。(二)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託,起草執業藥師業務規範。
(三)承辦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設定3個職能處(室):
辦公室
協調日常行政事務;負責中心的黨務、人事勞資、財務管理、文秘檔案管理、保密工作及黨風廉政建設;負責中心會議組織以及對外交流與合作等工作。
考試處
負責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技術業務組織工作。組織擬訂、修訂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編寫應試指南;建設管理專家庫和試題庫;組織考試命題、組卷、審核及考試測評工作。
註冊與繼續教育處
負責執業藥師註冊和繼續教育的技術業務組織工作。人員編制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事業編制核定為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