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成立於1965年,坐落於素有“東方瑞士”美稱的青島,是國家海洋局派駐青島並代表其在渤黃海海域實施海洋行政管理的機構。負責國家海洋法律、法規在本海區的監督實施,依法對黃、渤海海域實施海洋行政管理,完成國家下達的維護海洋權益、保障海洋資源的合理開發與利用、保護海洋環境、預防及減少海洋災害等任務。北海分局負責管轄蘇魯交界的繡針河口以北中國海域。擁有大量的管理和科技人才,學科涉及管理、法律、海洋經濟、水文、氣象、物理、生物、化學、地質、電子信息等專業。
維護國家的海洋權益是國家賦予海洋局的神聖職責。北海分局忠實履行國家賦予的神聖職責,以海洋行政管理、執法監察為主體,以海洋科技調查和海洋公益服務為兩翼,全方位地積極開展工作,努力為國民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服務。
近年來,北海分局根據國家海洋局的指示先後多次出色地組織完成了對外國船舶在我國專屬經濟區進行科技調查等活動的跟蹤監視任務,為維護國家的海洋權益做出了突出的貢獻,確立了中國海監開展海上執法,維護國家海洋權益的主體地位,充分展示了國家海上執法監察能力。
在海洋行政管理、執法監察中,北海分局先後開展了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管理、海洋傾廢區選劃與海洋廢棄物傾倒管理、海底電纜管道鋪設管理、海域使用規劃與管理及涉外海洋科學研究管理;組織實施了海域使用聯合執法行動、北海區海域使用執法大檢查、北海區海砂執法大檢查以及海洋石油勘探開發執法大檢查等;承擔並完成了海岸帶和海塗資源調查、海島資源調查、全國第一、二次海洋污染基線調查、中國大陸架及專屬經濟區調查;參加了“中日黑潮合作調查”、“大洋多金屬結核勘查”、聯合國世界氣象組織的“全球大氣試驗”、“大型海洋資料浮標的研製開發”、“聯合國UNDP項目”和中美、中法聯合研究;承攬並完成了“中韓光纜路由調查”、“埕島天然氣集輸工程路由調查”、“遼河油田水深勘測”、核電廠選址等海洋工程項目;組織完成了黃渤海海區各地三類廢棄物傾倒區選劃;開展了“膠州灣陸源排污入海總量控制研究”、“渤海溢油對海洋生物影響的研究”、“海上溢油估算及飄移擴散規律的研究”、“赤潮航空高光譜遙感監測技術研究”(國家863計畫818主題),並6次遠征南極,完成南極建站物資運輸和南大洋考察,為維護國家海洋權益、開發海洋資源、保護海洋環境和防災減災做出了重要貢獻。
科研調查:
北海分局肩負著海洋環境的調查、監測、評價及赤潮災害研究等任務。分局重視提高科技調查能力,為科學化的海洋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撐和保障,先後承擔了黃、渤海海洋水文、氣象斷面調查、海洋環境污染監測、中日黑潮聯合調查、全國海洋環境污染基線調查、中韓海底光纜路由調查、全國海島資源調查與研究、大型海洋資料浮標研發、大洋多金屬結核調查、全國第二次海洋環境污染基線調查、膠州灣富營養化與赤潮的研究等多項國家重大科研項目和多項國家"八五"、"九五"攻關項目,均取得累累碩果。分局組成
項目組積極開展黃、渤海海洋管理研究,大量的研究成果和數百萬組的實測數據、圖冊,為海洋管理決策以及海洋經濟發展和國防建設提供了極其重要的科學依據。
近年來主要工作成果:
一、大洋考察
北海分局於1998年、1999年和2001年執行了DY95-8、DY95-10和DY105-11航次大洋考察任務。在執行這三個航次任務過程中,"大洋一號"船安全海上航行486天,累計航程71727海里,圓滿完成了航次設計任務,為我國在國際海底區域圈定7.5萬Km2優先開採區做出了巨大貢獻,為富鈷結殼資源前期調查開了好頭,同時,鍛鍊了我國的遠洋調查隊伍,提高了我國的遠洋調查能力,使我國遠洋調查事業的管理水平上了一個台階。
2002年,大洋協會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投入1.3億元,對"大洋一號"船進行了現代化改裝。使該船的綜合技術水平達到或接近已開發國家目前先進調查船的綜合技術水平。為我國"十五"大洋專項任務的實施,奠定了基礎。
2003年4月10日,"大洋一號"船起航執行DY105-12、14航次任務。本航次任務達265天。目前已完成一半以上工作量,各項調查、試驗任務進展順利。
二、海洋環境監測系統建設
海洋環境監測是國家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2000年-2001年,根據國家計委的批覆和國家海洋局的安排,投入1800多萬元,採用國內最先進的技術,對北海區海洋環境監測站的設備和部分基礎設施進行了更新改造。按要求完成了5個示範站、13個海洋環境監測站(含污染監測實驗室)設施改造、配套儀器設備的配置和維修基地建設等任務。組織進行了儀器設備、通信網路的安裝和技術培訓。通過項目建設,有效地提高了北海區海洋環境監測系統的業務能力,使海區海洋自然環境的監測與海洋污染狀況的監測有機地結合起來;初步改變了海洋環境監測系統技術落後、設備陳舊的狀況;監測站的工作條件得到改善,人員技術素質得到進一步提高;全面樹立了國家海洋局海洋環境監測站的新形象。
三、與地方政府共建海洋環境監測預報系統
1.北海地區三省一市海洋預報台的共建工作
與地方海洋管理機構共建、共用、共管國家海洋環境監測預報系統,使國家海洋環境監測預報系統為地方海洋管理機構履行職責提供業務支持,是國家海洋局的一項重要決策。北海分局按國家海洋局有關要求,積極推進這項工作。經過與地方海洋管理機構的共同努力,97年,完成了山東省海洋預報台的共建工作;98年完成了遼寧省海洋預報台的共建工作;99年完成了河北省和天津市海洋預報台的共建工作,至此,北海地區三省一市,省級海洋預報台的共建工作,全部完成。
2.北海地區海洋環境監測站的共建工作
為了完善中國海洋環境監測系統,根據國家海洋局關於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各級海洋行政管理部門的優勢,共建、共用、共管海洋環境監測系統的指示精神,分局於2000年10月8日,與壽光市人民政府共建了"壽光(市)海洋環境監測站";2001年3月28日,與東營市人民政府共建了"東營(市)海洋環境監測站";2002年2月8日,與濱州市人民政府共建了"濱州(市)海洋環境監測站"。2002年10月,與天津市海洋局共建了"天津市海洋環境監測預報中心";2003年4月,與日照市人民政府共建了"日照市海洋環境監測預報中心"。這些共建的海洋環境監測預報機構,承擔國家海洋局和當地人民政府下達的海洋環境監測任務,並納入中國海洋環境監測系統。
四、浮標監測
在重點海區布放海洋環境監測浮標,是國家海洋環境監測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2001年-2002年,根據國家海洋局的計畫安排,北海分局組織完成了兩個大型海洋資料浮標的技術改造任務。經技術改造後的海洋資料浮標系統,其主控系統功能齊全、操作簡單、顯示直觀、通用性強和使用靈活方便,增加海流觀測項目,填補了國內空白。技術改造後的海洋資料浮標系統工作穩定正常,數據採集準確可靠,實時數據傳輸平均有效接收率達到了97%以上,達到了設計要求。
五、航空測冰
利用海監飛機對我國渤海海區和黃海北部海區冬季海冰進行航空監測,是海洋環境監測系統的一個組成部分。自1998年以來,北海分局已圓滿完成六個年度的海冰航空監測任務。每個航次的監測數據、圖片和監測報告,都及時地通過公共通信網路,傳輸給沿海政府部門和有關單位。
六、科研課題
近年來,北海分局獲得國家或國家海洋局支持的科研課題10多項,分局課題立項40餘項。另外,有一項課題獲海洋創新成果獎二等獎;有一項成果獲國家海洋局科技進步獎二等獎;有二人榮獲劉恩蘭青年科技獎二等獎。經過幾年的科技投入和政策支持,北海分局一些突出的中青年科技人才脫穎而出,他們正逐漸成為分局科學研究方面的中堅力量。
七、檔案升級
1996年初,根據國家海洋局要求對檔案庫房實施了改造,並安裝了密集架。建立健全了各種檔案管理規章制度。共整理、裝訂、歸檔、入庫了各類檔案資料6195卷,完成了十個檔案管理規定的編制及分類目錄和排架表的編制工作,完成了自檢報告中十個統計表的統計計算及列印分類目錄12390條,同年10月"北海信息中心檔案資料查詢系統"開始運行。經過四次檢查,科技檔案的歸檔率、完成率均達到99%,合格率達98%。1997年11月26日通過國家海洋局考評驗收小組的驗收並得到國家檔案局批准,晉升為國家二級檔案目標管理單位。
八、北海計量中心的技術改造
1998年11月,國家海洋局下達北海計量中心技術改造項目,匹配經費30萬元。分局非常重視該項工作,並追加投資8萬元進行環境條件改造。該項目於1999年底順利完成。該項目的順利完成,較大地提高和拓展了北海計量中心的業務工作能力和範圍.
九、積極創造條件,力爭為"海上奧運"做貢獻
2001年7月13日,國際奧委會投票表決將我國的北京及其夥伴城市青島作為2008年奧運會的舉辦城市。青島在一夜之間登上了世界的舞台,這是全國人民的驕傲,是青島市人民的驕傲,也是駐在青島的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全體廣大幹部職工的驕傲。
早在1999年初,青島市政府決定支持北京申辦2008年奧運會暨青島承辦2008年奧運會海上項目的時候,北海分局組織有關單位和技術人員編寫加工出《關於青島、秦皇島兩市的海洋水文、氣象對比報告》等第一手材料,並提供北京申辦2008年奧運會青島賽區籌委會。該報告以大量的數據、圖表和文字,科學、客觀地分析描述了青島的海洋環境狀況。此後,又先後多次以書面形式回復了青島市有關面提出的諮詢。北海分局的努力終於協助青島贏得了奧運申辦的成功。
之後,又做了大量具體工作,進一步展示了北海分局在海洋環境監測預報方面的實力。這些具體工作是:為青島帆船賽區藍色環保工程提供建議;進一步鞏固青島作為北京奧運夥伴城市的地位;制定奧運帆船賽海洋環境監測預報方案;對青島市近岸海域環境現狀進行綜合調查;全力支持青島市奧籌辦的工作,對此,國際帆聯官員給予高度評價。
十、極地考察
北海分局先後派出11人次參加極地考察。在科考工作中,主要參與CTD、ADCP、XBT的外業調查和數據處理;越冬和度夏人員主要承擔基礎設施改建、發電和後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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