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和解釋
國家機密是指某些涉及到重大國家安全、經濟以及政治利益的訊息。國家機密一般為政府高級官員和國會議員掌握,他們因此也往往成為泄密的關鍵人群。
經依《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核定機密等級。依照該法律,將機密資料分為絕密、極密和秘密三種。
絕密級國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級國家秘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秘密級國家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對有關的問題作了規定,國家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項:
(1)國家事務的重大決策事項。
(2)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3)外交或外交活動中的秘密事項以及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4)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5)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6)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
(7)其他經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確定應當保守的國家秘密事項。
“絕密”是最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機密”是重要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泄密
“泄露國家秘密”是指違反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下列行為之一:
(1)使國家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2)使國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觸範圍,而不能證明未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
單位發生泄密事件
(1)國家機關、單位發生或者發現泄密事件,應當在知悉泄密事件24小時內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保密局。
(2)對於泄露絕密級國家秘密的;向境外組織、機構、人員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的;泄露當事人是廳局級(含廳局級)以上幹部的,可直接報告國家保密局。
保密原因
1、維持國家領先優勢:尤其是軍用技術,使國家保持領先。
2、穩定國家統治:醜聞和外部威脅會影響統治,使人民驚慌。
3、秘密行動。
機密類型
以下為一般可知的機密類型:
軍用技術
軍事部署
間諜管理
國家醜聞:如甘迺迪遇刺案等
國家威脅:如恐怖分子正在實施的襲擊計畫,國內重大設施故障。
管理
人員管理
涉密人員在接手涉密職務後,會要求在保密責任檔案上籤字。國家部長級官員,如果想轉投商界或機密相關行業,一般國家會設立一定年期(以國家機密失去意義的年期為限),使之不能轉投相關行業,並給予相應的金錢補償。
分級管理
一般最少有絕密和機密兩級。
解密
一些訊息已經沒有機密價值、或社會需要訊息作新聞、歷史、民用技術等套用,政府會在一定年期內對國家機密解密。
解密後的訊息,新聞界會爭相挖掘以求更多新聞價值,工程學界就會利用技術訊息使自身的技術與之同步。
解密能刺激產業的發展,討論和利用這些訊息的個人或團體都不會觸犯保護國家機密的法律。
法律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將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
保密期限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應當根據事項的性質和特點,按照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內;不能確定期限的,應當確定解密的條件。
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規定外,絕密級不超過三十年,機密級不超過二十年,秘密級不超過十年。
機關、單位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確定具體的保密期限、解密時間或者解密條件。
機關、單位對在決定和處理有關事項工作過程中確定需要保密的事項,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公開的,正式公布時即視為解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