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黃宇](/img/7/016/nBnauM3XxMDOzgTOxcjN0ATM2QTMxkDN2QDOyQTNwAzMxAzL3YzL4MzLt92YucmbvRWdo5Cd0FmLzE2LvoDc0RHa.jpg)
向境外間諜機關提供15萬餘份資料,其中絕密級國家秘密90項,機密級國家秘密292項,秘密級國家秘密1674項,對我國黨、政、軍、金融等多個部門的密碼通信安全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
人物事件
對於犯罪事實,黃宇供認不諱。依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10條和第113條的規定,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任務,從事間諜活動,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最終,黃宇因“間諜罪”被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收繳間諜經費。對於這樣的結果,黃宇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