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19年立法工作計畫

2019年2月,市場監管總局印發《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19年立法工作計畫》,計畫明確,為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市場監管總局將制定《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辦法》。

基本信息

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廳、委),總局機關各司局、直屬單位,藥監局知識產權局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19年立法工作計畫》已經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市場監管總局2019年立法工作要繼續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準確把握新時代立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堅持立法為民,堅持立法與改革發展相適應,加強市場監管法制融合,推進市場監管制度規則統一規範。

做好市場監管總局2019年立法工作,一是要緊密圍繞市場監管中心工作,區分輕重緩急,突出工作重點,充分發揮法治引領和推動作用,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維護市場公平競爭,防範市場風險,加強消費維權,提升產品和服務質量,推進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提供堅實法治保障。二是要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斷提升立法質量。始終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改進工作方式方法,充分發揮法制機構主導作用,通過完善立法工作機制、規範立法程式、提升立法質量,進一步增強市場監管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三是要切實做好立法工作計畫的落實。起草機構要把立法工作計畫的執行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精細流程管理、嚴格時限要求、強化責任落實,不斷提高立法工作質量和效率,確保第一類項目於年內完成(法律、行政法規草案送審稿報送國務院審查,規章草案提請總局局務會審議),第二類立法項目高質高效推進。起草機構應當確保第一類項目的送審稿於2019年6月30日前按要求送法規司審查。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立足基層執法實踐,積極支持配合總局立法工作;同時,切實推進市場監管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制定、修改、廢止工作。

市場監管總局

2019年1月10日

內容解讀

計畫指出,為有序推進食品審批制度改革,修訂《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推進《嬰幼兒配方食品備案管理辦法》《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註冊管理辦法》《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註冊管理辦法》等規章的制修訂。

為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制定《冷藏冷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修訂《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推進《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管理辦法》、《食品標識監督管理辦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展銷會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制修訂。

為深化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推進《藥品註冊管理辦法》的修訂。為加大藥品、疫苗和化妝品監管力度,制定《藥品網路銷售監督管理辦法》《藥品標準管理辦法》《醫療器械唯一標識系統規則》《進口醫療器械代理人監督管理辦法》,修訂《進口藥材管理辦法》《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推進《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藥品醫療器械檢查辦法》《化妝品註冊備案管理辦法》《化妝品標籤管理辦法》《化妝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的制修訂。

為強化反壟斷執法,加強公平競爭審查,修訂《關於禁止壟斷協定行為的規定》《關於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規定》《關於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規定》;積極推進《反壟斷法》修訂。

為加大價格監管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修訂《關於禁止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的若干規定》;推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的規定》《關於禁止市場混淆行為的若干規定》《關於禁止商業賄賂行為的暫行規定》《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的若干規定》的制修訂。

為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定《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規定》(質量發展局起草),修訂《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推進《產品質量法》、《機動車排放召回管理規定》《產品傷害監測管理規定》、《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制修訂。

為強化重點領域市場監管,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修訂《網路交易管理辦法》《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辦法》,制定《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辦法》;推進《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網際網路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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