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契約說

名稱

國家契約說

解釋

國家契約假定,國家之前是人類的無政府的自然狀態,所有生活在自然狀態下的人,都占有因自然法而產生的自然權利。因人們濫用自然權利,而使人們的生命及財產得不到保障。為了擺脫這種自然狀態,人們慢慢地經過明示或默示的同意,訂立一種契約,以建立足以保障自然權利的國家和政府。這樣,人類由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以契約建立的國家,任務是遵守自然法,保護公民的生命、財產和自由;如果統治者違背契約,人民有權推翻政府,由此得出主權在民的結論。為了防止統治者專橫,洛克、孟德斯鳩主張分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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