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曆曆法

回曆曆法,即伊斯蘭教曆,陰曆部分是太陰曆,採用積累紀年法,回曆平均約33年和回歸推移一周。

回曆曆法

伊斯蘭教曆在我國稱為回曆,它的陰曆部分是太陰曆,曆法是:
以新月出現為初一,單月為30日,雙月為29日;
每30年加11個閏日,置於12月末;
閏日加在閏周的第2,5,7,10,13,16,18,21,24,26,29的年份里;
採用積累紀年法,即公元622年7月16日(星期五),默罕默德出走麥地那那日。
因阿拉伯地區多處於近赤道多沙漠地區,白天日光太熱,所以不便於活動,所以利用月夜進行活動,所以一日之始為日落時刻;
星期五是休息日,回曆10月1日是開齋節,回曆12月10為古爾邦節;
回曆平均約33年和回歸推移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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