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回曆法

我國舊稱“回曆”、“回回曆”。 12個月為一年。 “萬年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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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信仰伊斯蘭教的穆斯林使用的通用曆法。亦稱“伊斯蘭教曆”、“希吉來歷”。我國舊稱“回曆”、“回回曆”。 伊斯蘭教曆自唐代以後傳入,對元、明、清歷朝天文曆法及民間歲時祭祀皆有重要影響。其紀年以太陰圓缺一次為一月, 12個月為一年。月份凡30日為大月, 29日為小月, 不置閏月。全年354日, 所餘8時48分積至3年左右多出1 日。以30年為一周年, 置11個閏日,帶閏日的年份為355日。回曆於元世祖至元四年 (1267)正式傳入中國, 時稱 “萬年曆”。由元政府下令, 頒行全國。至元十三年 (1276) 後, 郭守敬所撰 “授時曆” 及明代頒行的 “大統歷”, 都參照該歷而制定。我國信奉伊斯蘭教的回族、維吾爾族等十個少數民族至今仍沿用該歷, 實行公曆、農曆、回曆三歷同時並行。中國伊斯蘭教協會每年編印三歷對照, 發行全國。
此次影印明洪武十六年內府刻本。現藏中國國家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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