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期

回收期是指投資引起的現金流入累計到與投資額相等所需要的時間,它代表收回投資所需要的年限。回收年限越短,項目越有利。回收期包含靜態回收期和動態回收期。 1.靜態回收期的計算 在原始投資一次支出。每年現金淨流入量相等時回收期=原始投資額/每年現金淨流入量; 如果現金流入量每年不等,或原始投資是分幾年投入的,則可使下式成立,回收期(n)=原始投資額/每年現金淨流量; 優點: 計算簡便; 容易為決策人所正確理解;可以大體上衡量項目的流動性和風險。 缺點: (1)忽視了時間價值,把不同時間的貨幣收支看成是等效的; (2) 沒有考慮回收期以後的現金流,也就是沒有衡量盈利性 (3) 促使公司接受短期項目,放棄有戰略意義的長期項目。 2.折現回收期法(動態回收期) 折現回收期是指在考慮資金時間價值的情況下以項目現金流量流入抵償全部投資所需要的時間。

分類

(一)靜態回收期
1.含義
靜態回收期沒有考慮貨幣時間價值,直接用未來現金淨流量累計到原始投資數額時所經歷的時間作為回收期。
2.計算方法
(1)每年現金淨流量相等時
靜態回收期=原始投資額/每年現金淨流量
(2)毎年現金淨流量不相等時:根據累計現金流最來確定回收期
(二)動態回收期
1.含義
動態回收期需要將投資引起的未來現金淨流量進行貼現,以未來現金淨流量的現值等於原始投資額現值時所經歷的時間為回收期。
2.計算方法
(1)在每年現金淨流入量相等時:
靜態回收期=原始投資額/每年現金淨流量
利用年金現值係數表,利用插值法計算。
(P/A,i,n)=原始投資額現值/每年現金淨流量
(2)每年現金淨流量不相等時,根據累計現金流量現值來確定回收期。
靜態回收期和動態回收期還有一個共同局限,就是它們計算回收期時只考慮了未來現金淨流量小於和等於原始投資額的部分,沒有考慮超過原始投資額的部分。顯然,回收期長的項目,其超過原始投資額的現金流量並不一定比回收期短的項目少。
未來現金淨流量累計到原始投資數額時所經歷的時間作為回收期。
2.計算方法
(1)每年現金淨流量相等時
靜態回收期=原始投資額/每年現金淨流量
(2)毎年現金淨流量不相等時:根據累計現金流最來確定回收期
(二)動態回收期
1.含義
動態回收期需要將投資引起的未來現金淨流量進行貼現,以未來現金淨流量的現值等於原始投資額現值時所經歷的時間為回收期。
2.計算方法
(1)在每年現金淨流入量相等時:
靜態回收期=原始投資額/每年現金淨流量
利用年金現值係數表,利用插值法計算。
(P/A,i,n)=原始投資額現值/每年現金淨流量
(2)每年現金淨流量不相等時,根據累計現金流量現值來確定回收期。
靜態回收期和動態回收期還有一個共同局限,就是它們計算回收期時只考慮了未來現金淨流量小於和等於原始投資額的部分,沒有考慮超過原始投資額的部分。顯然,回收期長的項目,其超過原始投資額的現金流量並不一定比回收期短的項目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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