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從2013年11月至今,習近平總書記一直在提“精準扶貧”。推進精準扶貧,加大幫扶力度,是緩解貧困、實現共同富裕的內在要求,也是實現全面小康和現代化建設的一場攻堅戰。然而,凡事物都有兩面性,政策都會有漏洞,一些地方基層幹部就是利用漏洞滋生著“回扣式”腐敗。因為,越是貧困村越是富裕,因為越窮國家越關注,下撥的資金越多,對於這些地方的幹部,對他們的考驗是極其嚴格的。在為民辦事時,會不會有所“截留”,在給民眾爭取肉湯時,會不會給自己先留一碗?一些幹部在為民申請幫扶時,會想辦法吃“回扣”,還認為是理所應當。
現象

原因
隨著國家對貧困地區的扶持力度越來越大,一些分管扶貧資金的部門和官員手中的權力也越來越大。扶貧資金誰能申報,如何申報,怎樣發放決定權都掌握在一些部門和人員的手裡,導致他們利用手中的扶貧指標建議權、上報權、分配權,或明或暗地向需要扶貧款的地方索要回扣,這既改變了扶貧資金的性質,而且傷了民眾的心,搞亂了國家的政策,更使政府的形象打了折扣。
如何治理
“回扣式”腐敗我們堅決抵制!很多扶貧領域中的腐敗金額雖小,但牽涉面廣,蔓延出去的枝葉繁多且茂盛。要想杜絕這些“腐敗現象”,必須加強基層廉政風險防控,建立與市、縣、鄉紀檢監察部門的聯繫協作機制,對以權謀私,截留、套取、貪污扶貧資金的,必須嚴肅處理,並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同時還要加大公開制度建設,加強督促檢查,保障民眾對扶貧領域政策、資金的知情權、監督權。以零容忍態度對這些幹部進行震懾,抵制他們的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