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環節教學法

“四環節教學法”的基本過程是:實驗觀察、閱讀討論、歸納總結、練習鞏固。

簡介

“四環節教學法”的教學過程也不是固定不變的,它可根據不同教學內容加以調整。可貫穿於某一章某幾節內容的教學中,也可貫穿於某幾個知識點的教學中。有時,四個環節可在一課時內完成;有些卻需要 2—3 課時 才能完成。如在教學鹼金屬“鈉”一節時,《大綱》要求是一課時。運用“四環節教學法”的

教學過程

1.上課 教師首先說明本節課的教學目的、意義、要求(大約兩分鐘時間),使學生對所學內容心中有數。

2.實驗

3.閱讀討論:接著教師組織學生閱讀教材,引導學生根據實驗現象思考問題

4.歸納小結: 實驗、看書、討論後,教師應不失時機地進行簡明扼要的小結。

5.練習鞏固

“四環節教學法”的另外一種演繹方式用四個字概括起來是“學、講、練、評”。

“學”,側重於由學生對每節課的內容事先自學,了解和掌握教材的重點,知道難點。

“講”,是在學生自學的基礎上,教師針對性的精講,講解教材中的重點、難點、學生容易混淆和出錯的地方、以及對類似內容的對比,使學生能深刻地掌握教材的內容,並鞏固所學的知識點。

“練”,關鍵在學生自學及教師精講的基礎上,進行必要的練習。練習的內容主要是教材上的習題,以及相關的習題延伸。使學生能所用的知識解決和處理問題。

”評“,是針對學生在練習中出現的共性的問題,解題技巧,語言表達等進行講解,此外”評“的內容還包括作業訂正。“評”以教師為主,也可適當地安排學生的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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