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質料因”:希臘哲學最初的哲學形態是自然哲學或宇宙論,以探討“本原”為核心,而哲學家們大多用構成萬事萬物的材料作為本質,例如水、火、土、氣。亞里士多德所說的質料因就是這些哲學家的觀點。在亞里士多德看來,水、火、土、氣等構成自然萬物的質料的確是原因,不過不是惟一的原因,而是四種原因之一。
“形式因”:蘇格拉底的“是什麼”——定義,與柏拉圖的理念,說的就是形式因,亦即使一事物稱其為這一事物的“什麼”。
“動力因”:希臘哲學從泰勒斯開始就面臨著兩個問題:一是萬事萬物的本原問題,一是宇宙生成的動力問題。泰勒斯的兩個命題,“大地浮在水上”說的是本原,“萬事是充滿靈魂的”關涉的則是使萬事萬物運動生成的動力。後來的哲學家有人以本原中蘊含著冷和熱、凝聚與疏散、友愛與爭吵……來說明自然萬物的運動,總的來說,希臘哲學家比較傾向於宇宙萬物生成發展的動力來自其自身,本原自身就包含著運動發展的動力。
“目的因”:主要是蘇格拉底和柏拉圖的“善”。
後來亞里士多德又將這四種原因歸結為形式與質料這兩種原因,最後通過潛能與現實這一對概念來說明事物的運動、變化和生成。
影響
“四因”不僅對哲學的影響巨大,對科學的影響亦延續至今大。譬如,最近有學者提出了進化“四因說”,認為基因是遺傳的質料,基因組儲存了生命形成的原則(形式),個體在初生動因(太陽光能)和次生動因(遺傳的、生理的、生態的)的聯合驅動下,通過求生(一種次生的目的性),推動著種族的延綿與分化。進化是以無數個體生命為載體的一種生命運動,它也是一種物質運動形式,雖然比物體的物理學運動要複雜的多。生命存在的實體—個體是質料、形式、動因和目的的統一,其自身是多種生命層次運動的複合,也是諸多類型運動的複合,這些進一步形成了種族的生命運動—演化或進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