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因

四因

亞里士多德的“四因”是對以往哲學的概括和總結,他認為以往哲學對於自然的探索主要是為了認識事物的“原因”。所謂“原因”不是因果原因中的原因,而是指一切事物存在和生成的全部根據和條件,類似形上學的條件。他對以往哲學家們關於原因的思想考察後指出任何事物的生成存在都有四種缺一不可的根本原因,即質料因、形式因、動力因和所為因,其中所為因也即是中文常從英譯而意譯為“目的因”。“四因”不僅對哲學的影響巨大,對科學的影響亦延續至今。

分類

“質料因”:希臘哲學最初的哲學形態是自然哲學或宇宙論,以探討“本原”為核心,而哲學家們大多用構成萬事萬物的材料作為本質,例如水、火、土、氣。亞里士多德所說的質料因就是這些哲學家的觀點。在亞里士多德看來,水、火、土、氣等構成自然萬物的質料的確是原因,不過不是惟一的原因,而是四種原因之一。

“形式因”:蘇格拉底的“是什麼”——定義,與柏拉圖的理念,說的就是形式因,亦即使一事物稱其為這一事物的“什麼”。

“動力因”:希臘哲學從泰勒斯開始就面臨著兩個問題:一是萬事萬物的本原問題,一是宇宙生成的動力問題。泰勒斯的兩個命題,“大地浮在水上”說的是本原,“萬事是充滿靈魂的”關涉的則是使萬事萬物運動生成的動力。後來的哲學家有人以本原中蘊含著冷和熱、凝聚與疏散、友愛與爭吵……來說明自然萬物的運動,總的來說,希臘哲學家比較傾向於宇宙萬物生成發展的動力來自其自身,本原自身就包含著運動發展的動力。

“目的因”:主要是蘇格拉底和柏拉圖的“善”。

後來亞里士多德又將這四種原因歸結為形式與質料這兩種原因,最後通過潛能與現實這一對概念來說明事物的運動、變化和生成。

影響

“四因”不僅對哲學的影響巨大,對科學的影響亦延續至今大。譬如,最近有學者提出了進化“四因說”,認為基因是遺傳的質料,基因組儲存了生命形成的原則(形式),個體在初生動因(太陽光能)和次生動因(遺傳的、生理的、生態的)的聯合驅動下,通過求生(一種次生的目的性),推動著種族的延綿與分化。進化是以無數個體生命為載體的一種生命運動,它也是一種物質運動形式,雖然比物體的物理學運動要複雜的多。生命存在的實體—個體是質料、形式、動因和目的的統一,其自身是多種生命層次運動的複合,也是諸多類型運動的複合,這些進一步形成了種族的生命運動—演化或進化。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